税筹方案(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专栏
2024-01-06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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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税筹方案,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税收筹划,大多改变了业务的性质或本质,以合法的形式对外体现,在结果上是少缴税、不缴税或延迟纳税。
一、税收筹划更多体现在三大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是和企业、个人密切相关的三大税种,税收筹划大多围绕这三个税种来进行。
二、税收筹划,是企业与税务局的“零和博弈”的一种表现形式
如果企业或个人感觉税负较重,不想缴税或少缴税,那么税收筹划就是其必须考虑的事项,企业想不缴税或少缴税,与税务局代表国家按照税法进行税款征缴,就形成了“零和博弈”。
三、税收筹划,大多改变了涉税事务的性质或者本质税收筹划的方式,一般以变更注册地、变更涉税项目、成就条件等变更事务的性质或本质的形式进行。
(一)变更注册地
由于某地某段时间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这些优惠政策大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
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使得企业因减轻税负的需要,可能变更企业的注册地或者在此成立新的公司,业务进行转移。
税收优惠地,就成了税收洼地,产生洼地效应或虹吸效应。
(二)变更涉税项目,由高税率的项目变为低税率的项目
这个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吧。
例1:劳务所得包装为股权转让所得
劳务所得的个税预缴税率为20%、30%、40%,计入综合所得后汇缴清算的税率为3%/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45%,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为20%。
某明星的演艺报酬为劳务收入,片酬3000万,劳务报酬预缴个税960万(2000*(1/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0%)*0.4/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7)左右,加上汇算清缴补交的120万(不考虑扣除费用5000及6项附加扣除),合计个税1080万。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万的公司,以3000万的价格出售给演艺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为600万(股权成本忽略不计),节省个税480万元。
例2:将劳务所得变更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所得
临时经营所得个税1.5%,远低于劳务等其他收入的税率。劳务报酬100万,缴纳个税32万左右(100*0.8*0.4/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7),临时经营所得缴纳个税1.5万,节省个税30万。
提醒一点的是,这个临时经营所得1.5%的个税税率,目前只是部分省的部分地区存在。
(三)成就条件
所谓成就条件,就是将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通过条件成就,享受到税收优惠。
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若企业不是小微企业,可以采取有关措施或方式,达到小微企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资产不超过5000万的条件,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另外,税收筹划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提前运作;税收优惠政策若是阶段性的,其筹划要具有时效性;税收的筹划是需要相当专业知识、具备一定资源的,因此其还具有专业性的特点。税收的筹划,无论企业内部的自我筹划,还是聘请外部人员筹划,企业本身必须具有应有的专业性,能够判断税筹方案的相关风险,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当注意税筹的次生风险。
如何解决高企业所得税?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开始了,很多企业面临销项多,进项少,利润大,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
想解决这个问题,先要分析一下问题产生的原因,简单地说,应交企业所得税=(收入/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成本+纳税调整)*税率,所以,想降低应交的企业所得税,那就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针对高收入的考虑很多行业本身就是暴利行业,比如现在流行的商务咨询行业,收费那么高,哪有多少成本啊;再比如教育培训行业,一节课动辄几千甚至上万,高利润带来企业所得税税负高,是正常的!但是,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针对这类暴利行业,我建议把收入分流,这样宽泛的说可能不太容易理解
举个例子:一家培训机构,聘请一位教授为学员讲课,一节课收费5000元,这个5000元就是这家培训机构的收入,那么,这5000元由哪些服务构成呢,可能包括:听课费3000元、场地服务费500元、学员的食宿费500元、其他费用1000元。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考虑,培训机构把场地服务费、学员的食宿费、其他费用等外包出去,有其他公司来提供服务;培训机构实力够强的话,也可以自己成立一些此类的配套公司,把原来的一节课5000元的收入,分流成本几部分,收入分流过后,利润也相应分流;
上述例子只是思路,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筹划!
二、针对低成本的考虑1、有的企业并不是真正的成本低,而是有很多成本未取得合法的票据,没办法入账或者即使入账了,也没办法税前扣除。
根据2018年的21号公告的规定,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正规起来,该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一定要取得。
举个例子:建筑公司在营改增前,购买建筑材料不要发票的情况很正常,比如:石子、黄沙、水泥等,那个时候不要发票是可以的,因为在营改增前,大部分建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政策;但是,营改增后,特别是2019年1月1日开始,建筑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这个时候再不要发票,企业所得税税负就变得非常高,很多建筑公司以前的习惯一时不能改变,多交了很多税。我们这边有个建筑公司,2019年确认了收入1.8个亿,成本、费用发票只有4000万元不到,加上人工成本4000万元,经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有1个亿,谁都知道他们公司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利润,但是税法规定就是这样的,不按税法的规定来,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就得吃大亏!
2、如果是真正的成本低,那没办法,谁让你这个行业是一本万利的呢?按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应该的!
没有真实的支出,一昧地加大成本,那是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税收筹划要在合理、合法地前提下进行,一切违法活动,暂时也许能蒙混过关,但是最终跑不掉的,所以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三、针对纳税调整的考虑1、想减少纳税调整,第一条就是该取得的票据一定要取得,即使在发生支出的年度暂未取得,后期要想办法补救,关于票据的补救措施,请参考下表:
有人说,企业发生的任何支出都要发票,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实不是的,有些支出,只要业务真实,不要发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合同违约金,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再比如支付给自己内部员工的差旅费补贴和误餐补助:按规定支付给自己内部员工的差旅费补贴,以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信息的差旅费报销单作为原始凭据,即可税前扣除;还有收款方破产了或者注销了,可以以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等等,关于税前凭据,大家可以参考以下2018年21号公告的规定。另外关于费用类的税前扣除比例,大家可以参考下表:
四、针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考虑1、现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地区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有优惠政策,比如:核定征收、税收返还等。
如果可能,把企业注册或迁移至在税收洼地,享受迁入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可能,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3、研发费用,这个不用说了吧,现行政策是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175%,形成资产的,按175%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
4、经过上述筹划,看看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按照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减按25%,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减按50%,适用税率20%;等等!
综上所述,企业进项少、销项高,企业所得税高,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从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等方面,全盘考虑,千万不可采取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方式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我们细心的话能够发现,个人独资企业在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企业,而不是**公司,意味着个人独资并不属于法人公司的范畴,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法人所得税,简单地说就是对法人公司征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政策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另外,在营业执照上个人独资企业写的是投资人,而法人公司写的是法人,同时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该投资人为纳税义务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对于合理节税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税。
首先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这是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缴纳的税种,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对财务核算要求并不高,取得的相关成本费用均为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优惠期间为1%),附加税费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来缴纳,税收负担并不高;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财务核算的要求较高,需要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并且税务多数采用的是查账征收方式,这时如果想要合理节税,就需要管控好成本费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增值税额按照一般计税方式来缴纳,适用行业的相关税率。只要成本费用能取得足够的专用发票,整体的增值税税负并不重。
最后来说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适用的税率为5级税率表。
如图:
计税税额的方式类似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减各项扣除、损失等后的净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上面的税率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我们看到虽然最高的税率为35%,但是与公司相比,依然是所得税税负要轻一些,这是因为公司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个人股东如果分红,也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纳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税后,投资人的所得即为完税后的所得了。
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税务机关可以对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话,综合税负大概在1%/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5%之间,远低于35%的最高税率档次。但是鉴于目前税务机关逐渐收紧了核定征收,尤其是对一般纳税人,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而且在最新的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中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这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就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才能实现合理节税。
怎么做好税收筹划?
第一步,选择合适的稅筹方式
进行税务筹划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由谁来进行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企业的财务人员自行筹划。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财务人员对企业税务情况有充分了解,可以快速开展工作,而且内部人员进行税务筹划的成本也较低。但局限性很明显,此方式对财务人员的税法、政策等专业知识都有很高的要求,对于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难以达到,可能会有导致失败的风险。
第二种,聘请专业的稅筹顾问。
这种方式解决了内部财务人员专业性不高的问题,但显然专家的成本会偏高,同时,专家制定的稅筹方案,依然需要企业自己去寻找合适的园区资源来落地,是否能找到完全合适的园区,方案具体落地实施后效果如何,都不能确定。
第三种,通过专业的稅筹平台。
这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的方式,优势突出。首先,专业的稅筹平台一般都聚集了专业的纳税筹划的专家,其专业性毋庸置疑。
更重要的是,企业不再需要花费资源去寻找园区,以优税猫为例,优税猫已与重庆、江苏、湖北、山东、浙江、辽宁等20多个地方政府园区建立深入合作的关系,地理覆盖面广,税收优惠多样,覆盖行业范围广,已服务企业覆盖建筑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互联网等20多个行业,可以给企业更多的选择。
第二步,确定正确的税筹方案
确定稅筹方式后,是制定稅筹方案。
税筹方案因企业具体情况和需求而不同,制定稅筹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制定稅筹方案时安全为先。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负,但是减负最多的方案并不等于是正确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更加谨慎,以企业安全为先。
专业的财税服务平台就尤其重视对企业安全的保护,比如优税猫专设“安全官”职位,为用户税负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其首席安全官黄浩,拥有敏锐的税务风险洞察能力,曾在税务稽查一线奋战8年,查处案件近300起,所涉金额数十亿元,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才库(检查类)。
第二,制定稅筹方案时必须考虑落地执行。
制定的方案必须要以可以落地执行为前提,只有实现方案落地后,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的减税实惠。
在这个问题上,专业的财税服务平台的优势就更加凸显,比如优税猫,为了给企业提供园区落地服务,已经在全国20多个政府园区派驻服务团队,核名、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都由优税猫专业的服务团队高效完成,让用户快速完成园区入驻,最快可在三天内完成落地,甚至在有的园区,企业不需要到场,就可完成入驻。
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的有效途径。如果你还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疑问,可留言或私信贝多财税咨询。
股东分红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企业的资金转给股东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这样的资金转移合法吗?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如果存在税收风险,如何规避?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讨论,如何将企业资金“合理合法”转给股东。
公司赚到钱,要想分给股东,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目前公司分红给个 人,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20%,也就是说公司要分100万利润给股东,股东实际能拿到手的也就是80万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的交易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而没有使用企业的对公账户结算的原因(当然这是违规的,属于偷税漏税了,不过现实中只要你有适当的报税,一般税务机关也很少会去深入查询这方面的问题,有点类似于法不责众)。
那么如果企业盈利了,这部分资金要如何才能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上,且尽量避免缴纳税费呢?
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只要税率在20%以下,通过走工资的形式能够省个税。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工资、奖金超过了一定限制(4万)。那么个税税率25%加上所得税扣除25%的结果是19.5%,会接近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所以把自己月薪定在4万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
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不可用来报销也不可税前扣除。通过这种方式只能解决小部分,你总不能几百万的收入,列支个上百万的费用吧。
资产占用:最常用的是借款。只是既然是借迟早要还。且还会产生其他后续问题。一是资金占用时间过长,则要视同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二是如果为了避免交税,一个年度内要还款,可能会让股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并且要完全按照合规的流程走,避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减资: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持股比例返回股东一定的出资额,法律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在操作上其实很繁琐,增资容易减资难,历来如此,而且公司减资,往往是业务收缩组下坡路的征兆,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这个能使用的也是有限的,比如你的注册资本就1000万元,每年盈利有好几百万,没几年你注册资本就要减资完了,再者一家企业,适当的注册是其实力的一种体现,总不能减到一毛不拔(有的招标就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才可以)。作为公司减资,由于是同比例减少,也不影响每个股东的实际权益。不过,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不利于公司的形象,还是不这么做的好。
组织形式与业务分流建议股东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组成为优
如果股东可以选择自然人、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任意身份组成,建议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优先。因为在分红方面来讲,如果股东是个人的话,存在双重纳税,即公司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是次选择。再者,通过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自然人股东而言可以作为风险缓冲带。而且合伙企业成立在一些国家经济性园区是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扶持(注:所得税国家财政四六开,40%留存地方60%上缴中央,我们合作的一级园区可以返还地方30%/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70%)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原企业未来运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改变商业模式,把原公司的业务分流给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附加税: 14.56*3%=0.44万所得税: 500/1.03*10%*3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6.55 =10.44万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总结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那么需要合理地规划好各个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顾名思义就是“依法”和“筹划”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经营,投资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
那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又是怎样的呢?
1:想清楚要解决什么问题?
2:需要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法
但是这些方法共同点都是运营了到政策上的规定,一些地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了地方经济的增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出的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给的政策:合法】,所以当地的税负比国内其他地区要低很多,税法角度称之为:“税收洼地”
下面就来讲解各类的税收筹划方法和对应的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筹划
相信很多人可能听得比较多的,就是这个筹划方案,那大致是怎样的,它主要是解决哪些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咱们主要解决的是:企业所得税高,个人股东分红体现税率高,无票支出,进项发票缺失等等问题。
那是怎么操作的呢?
首先我们会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让这个个独企业与我们进行业务往来,本身公司公司支付服务费给个独企业,把我们本身公司的利润以成本的形式支付到税收优惠地区,然后享受这个税收政策。在这个税收优惠地区,综合税率在0.5%~3.1%【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免征】】
进行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四流合一【合同,资金,发票,服务成果报告】以及完税证明
2:合伙企业的筹划方案
这个呢,很多人也了解过,都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呢?
主要就是企业股权溢价转让和股东长期分红个人所得税高的问题,主要就是解决这两个点,那操作的模式是怎样的,其他就跟上面我介绍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模式差不多的:
先是让合伙企业以A公司的市场净值收购A公司的股权,然后B公司再以成交价收购合伙企业100%的股权,这样的操作方案,也是间接性的从A公司手上收购股权,股权溢价在合伙企业与B公司交易中产生,虽然需要纳税,但是合伙企业在地方优惠政策,所以享受税收优惠,只需要缴纳10%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这样讲大家应该比较明白哈
3:设立分公司的税务筹划
分公司更多的就是解决增值税这一块的,公司的每年缴纳的增值税比较高,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上面我们讲到了业务让别人承接,这个就主要是部门之间的拆分,可以将我们销售部门在税收优惠的地方成立一个分公司,让总公司将货物以成本价+1的价格内部流转到分公司,分公司这边直接与客户建立业务往来,让分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资金,发票,货物,分公司开具专票给客户,增值税这一部分就从总公司转到分公司,让分公司在税收优惠地区纳税,有增值税返还政策,利润是总公司统一报表,然后在总公司进行纳税。
4:个人代开
这个就很简单的,都是解决一些确实成本票等问题,模式就很简单的,就是公司找到自然人,与自然人签订服务协议,然后进行资金流水转账,然后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到公司,一般就几个工作日就可以,这个就是最简便的,不需要自然人有公司,不进入金税三期分控系统,直接税务局代开,资金不走第三方,公司直接支付个人,大概操作模式:
以上大概就是我们常见的几个税务筹划方法以及操作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在目前很多企业运营规模大了之后,又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
一:企业股权架构,结构设计
:持股选择技巧
:企业间关系选择
:企业注册类型比较
二:股权激励等等
:身股激励,银股激励,分红激励等
:股权激励六大要素:定价,定量,定时,定考等等
下次再给大家讲讲企业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等问题,今天是周末,大家周末愉快
什么是税务筹划?
刷到这的朋友别滑了!什么是税务筹划?看我这篇就够了!
税筹行业十年老炮,全文15000字,耗时半个月。
用最通俗的话告诉你什么是税筹。
纳税,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谈情说爱,不能那样敷衍搪塞,不能异想天开,不能有商有量。
纳税是一项义务,公民依法应尽的义务。
国家制定税法的时候,一定是希望所有人守法自觉地纳税。
但是很多老板、会计有时一通算下来,发现税负很高,不想交。
人不甘心了,自然有胆大的去偷去逃。
X晓庆,X冰冰,X爽,有人虚开千亿发票,把造假当了吃饭的营生;也有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堂而皇之地收钱。
偷税逃税,再把钱变干净,是门技术。
这里面的法子无奇不有,我干这行十几年,接触过几百家企业,见过了太多。
和客户见面,我经常说:“在不犯法的条件下,节税效果不尽人意一定不是政策太严,而是筹划得还不到位。”
我国光企业所得税一项平均税率就在2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40%,部分大中型国企甚至高达55%。
而再加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等等,综合税率基本都在30%、40%。
这个比例说不高是假的。
我有不少做企业的朋友,辛苦干一年,吃得苦不比打工少,还要承担风险、顶着压力,好不容易赚个百十来万,却要把一半、甚至一大半的钱拿去缴税,很难不肉疼。
无奈,即便坚决不违法,不偷逃税,要想依法筹划节税,难度也很大。
税法的专业知识太多、太杂。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一共有25种税。分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农业税、关税。
每类又有很多具体税种,比如所得税分企业、个人、外商投资、外国企业、几种,每个税种可能还有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的类目。
比如个人所得税就有11个类目…
这还只是最基础的税种而已。像什么核定征收、递延纳税,涉及的概念、计算更复杂。
可想而知,没个几年苦功,连门都入不了。绝大多数普通人没时间没精力学,更别提应用了。
老话说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就行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会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对于想要在中国“开办一家公司/企业”或是“做点生意”的人最实用的税务知识介绍清楚。
不管你是企业老板还是公司会计,如果你愿意花上30分钟看看这篇文章,对你们一定都有所帮助。
让大家明白,合法合规地做税务筹划,完全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这,就是我今天想跟大家讲的第一件事。
目录本文内容如下,大家可以自行安排阅读顺序:一、 偷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1. X晓庆、X冰冰、X爽偷税案件分析2. 金税三期、四期等深化税收改革的政策以及提示二、 合理税筹也能省这么多钱?1. “合理税筹”的真正定义2. 华为与某小公司的税筹真实案例3. 税交得多,不是政策不好,是你没筹划到位三、 税筹全攻略1. 增值税1) 定义2) 攻略2. 个人所得税1) 定义、我国现状2) 攻略3. 企业所得税1) 定义2) 特殊政策、征收方式
一、 偷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关于什么算偷税,什么才是税筹。
去问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也能说上两句;
但问一个从业十几年的老会计,他反而才知道,话不能说得太满。
网上相关内容数不胜数,看起来很重视税务知识的科普,以及税务筹划的普及,
但点开看看,就会发现里面专业错漏百出,语言逻辑矛盾,有些说的都不是人话,没准是拙劣的软件生成的垃圾内容;
偶尔有人稍微懂了点脑子写了篇勉强能读的玩意,也会被人复制几万遍到处贴。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我读到一个问题下,几十条回答都是复制粘贴的,一字不差,这整得连换马甲都换不利索。
这一切,是我写这篇文章最初的冲动。
我想彻底终结那些乱七八糟、鱼龙混杂的税务知识内容,做点像样的分享。
至于为何用偷逃税开篇,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无可厚非。
先说好处才讲惩罚,有讨好的意思,
但先立规矩说惩罚,再谈依法税筹的好处,才能好好交流。
1. X晓庆、X冰冰、X爽,明星偷税案
2002年7月24日,X晓庆被正式逮捕。
调查结果显示X晓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万元,除追缴税款,还加收滞纳金573万元。
当年这起国民演员锒铛入狱的大案,恐怕也比吴签入狱还要轰动。
X晓庆用的方法比较粗暴,就是在某地买个东西,回去把发票金额改大10倍申报成本。这种手段属于非常纯粹的造假虚报。
虽然一时瞒过了税务稽查,但专案组轻易就找到了当年发票的另一联。
这里要提一下我国国情。
我国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制度。
一个公司、单位(法人)或者个人(自然人)赚了钱(发生应税行为),国家就会要求他交税,他也就成了纳税人。
交多少税,总的来说是看赚了多少钱。
那怎么计算纳税人的收入?
发达国家是由纳税人自己申报。因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瞒税、少报很难,处罚也重。
此外,不少国家有“吹哨人制度”,举报”奖励非常高:
比如向美国税务局举报瑞士银行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前瑞银集团员工布拉德利·比肯费尔德,已经获得了1.4亿美元的举报奖金,未来还将会有更多的奖金入账。
而我国国情不一样。
全凭自觉申报,可能不少人不会如实报。依赖纳税人的自觉行不通。
而举报奖励虽然也有,但从1998年起,到2007、2017执行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里,乃至今天,举报奖励都是10万元人民币封顶。
比例从0.1%~1%不等。
就是说,起码要举报一个逃了1000万、1亿税的单位或个人,才能领到这10万。
1998年10万块能在北京买套房。
但放现在,又丢饭碗又得罪人,估计除了私人恩怨没人想赚这10万。
靠自觉不行,靠内部举报不行,那就得有一个有效方式来全程把控纳税人收入。
“以票控税”制度就这么诞生了。
平时老看见“开发票”的小广告、每年某个时候都有朋友来问有没有发票…
从法律到舆论,发票都处在极高的位置。
法律条文上,有一整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有了法律条文,还要有相应的执行手段,否则制度也落不到实处。
这个执行手段大家肯定都有体会,最典型的就是出去吃饭打车大保健时候的那句“开张发票”。
不过之所以大家现在有这种直观感受,也是多年推进的结果。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都有使用、索要发票的需求。
对于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相对好推进。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可以直接审核、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开支和相应的发票;
而对于其他企业,是由税务局、会计事务所监督的,“发票”对于他们来说,又能抵扣税款,还能充作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索要发票是很自然的事。
最后对个人来说是最难办的。
因为买东西或者消费,要了发票也不能抵税或者报销,要发票的动力在哪呢?
主要还是靠奖励和处罚。
最基本的就是发票是消费者售后的重要凭证。退货维权等等都要用到。
不过这一点效果甚微。
再有就是发票刮奖,在餐饮、零售行业一度很流行,有的是现场刮奖,有的是后期摇号。“谢谢参与”估计是不少人的回忆。
还有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商户,发票管理部门会给予处罚,举报者还有奖励。
商户有开票需求,客户有索取发票的需求,这个事才能逐步推行下去。
因此,发票,就是税务部门计算一家单位收支的重要凭证。
X晓庆把发票上4块一毛钱的改锥改成了41万,多消费了,在发票体系里企业的收入就变少了。
应纳税所得额少了,需要交的税也就少了。
是纯纯的违法。
2. X冰冰 X爽,从顶流到典型
这两位逃税界的顶流,用了同一个手段——阴阳合同。
X冰冰主要靠工作室给自己打掩护。
原理就是,当收入高到一定程度之后(比如一部戏3000万),要交大量的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用“工作室”的形式来收钱就不一样了。
首先工作室是企业,不过是“个人独资企业”。
具体算法很复杂,涉及到核定征收、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地方园区等政策优惠(比如X冰冰工作室所在的无锡,为发展影视业,给出了减免租金、税收的大力度优惠)等因素,信息量很大。
如果大家对其中细节感兴趣,留言告诉我,我下次可以单独开一篇文章扒一扒。
总结一下,一通操作下来,总体税率只有0.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3.16%。
如果老老实实按政策筹划税务,不至于闹出丑闻。
X冰冰错就错在过于贪心,在已经享受了大幅优惠的基础上,还进行了一堆违法操作:
用阴阳合同隐瞒真实收入,利用公司隐匿个人报酬的性质,让公司做假账,作为公司法人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只是她运气好,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把逃税罪的处罚放轻了,5年内初犯只要补缴且受过行政处罚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否则免不了像X晓庆一样身陷囹圄。
相比之下,我们爽子的操作小聪明就更多了。
虽然也是用阴阳合同谎报真是收入,但那份阴合同不是直接“瞒报”,而是让给钱的人用“注资”的方式输送到自己母亲名下的公司。
这里面有几个技术难点:
这笔交易被查到爽子是关联方咋办?
大额增资稀释公司股份咋办?
增资被工商登记信息记录咋办?
股权转让所得也是要交税的,咋办?
等等…
不过爽子团队凭借聪明才智一一攻克了,要不是内部人(张先生)自爆,恐怕很难把一次股权变动和爽子的演出劳务联系起来,更别说把这笔看似合理合法的增资认定为劳务收入了。
再挖个坑,有人想看我下回也说一说,我甚至能想出这套操作里的一些小漏洞,和一堆类似现象:
看似人傻钱多,实则都是一场场大戏。
不过再聪明也没用,这对难姐难妹虽然免了牢狱之灾,但加倍罚款+事业完蛋,绝对让她们得不偿失,连本带利把非法所得吐了出来。
品一品几期案子,结论如下:
只要违法,早晚被查;
哪怕表面运作得合法合理,但只要有“偷逃税”的实质,就是违法;
作假、隐瞒,叫偷逃税;
表里如一,依法享受政策优惠,叫节税;
提前规划、如实申报、合理地进行业务配合、做到四流合一,才叫真正的税务筹划。
一切侥幸心理都是纸老虎,被戳破只是时间问题,
这条红线必须谨记。
况且,金税三期和今年要落实的金税四期也会让违法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
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意思。
金税三期和四期都是国家税务局搭建的信息系统工程,并且越来越完善。
运用网络把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社保局、质监局、国家统计局、人民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全部打通。
更多“非税业务”也被纳入了系统。
在金税三期时期,全国各地区已经基本完成社保入税工作,
接下来的金税四期时代,企业信息也将联网核查,像爽子的操作,放到现在也过时了。
更何况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税务局紧跟着也强调督查八种行业的5类涉税违法行为:
直接精准制导“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和“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行为。
比方说,某公司明明是做江浙沪本地业务的,跑到西部某地注册空壳公司,单纯为了避税。这就不行。
某公司看到西部某地税收优惠好,认为适合自己拓展新业务,于是把分公司开到西部,既拉动了当地经济,又提供了税收和就业机会,自己赚了利润,也省了税收,一举三得。但其实就是恶意利用“税收洼地”的行为。
总结一下:“税收洼地”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
如果说金税三期是把“以票管税”变得电子化,那金税四期就是要把“以票控税”进一步推向“以数治税”。
税收漏洞慢慢都被堵上,想高枕无忧,合法税收筹划才是唯一的、长久的出路。
反正明确一点:守法纳税,哪怕金税一百期,也是给你服务的,但动了歪心思,监管虽迟但到。
从“以票控税”到金税四期,都是国家发展当中为了方便征税而实行的信息收集、监管工具。从“有据可依”,到现在“滴水不漏”对信息详尽、准确的要求越来越高,意味着我国税收体系多年来确实在逐步完善。
一切漏洞都会被慢慢补上,偷税漏税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
只有税务筹划,才是“一劳永逸”的出路。
二、 合理税筹也能省这么多钱?搞这么多辣眼睛的骚操作,无非是想省两个钱,实在可笑。
省税什么时候和犯法挂钩了?
明明依法纳税,合理筹划能省的钱就不比这些违法行为少,干嘛非要违法犯罪?
如果只考虑“少交点税”这个目标,方法很多。
像前面三位女明星干的,起码也是达到了这个目标的。
只不过她们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市面上,那些经常主动联系你、劝你做他们的业务的,包括网上能搜到的80%左右的所谓的“税筹”。
只是,也只是勉强做到暂时“合法”,未来合不合法不知道,而且也不合理,这种最多叫“避税”。
而真正四流合一,表里一致,遵循政法法规,结合企业业务实质,达到“少缴税”这个目标,才能叫“税收筹划”。
不信我举两个例子。
先说个最有名的——华为公司。
作为国产之光、远销欧美的顶尖科技跨国公司,华为2020年营收8914亿,净利润646亿。
但是华为的负税率只有不到15%。
这个数字什么概念呢,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即便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也有15%,而除了企业所得税还有个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等…
很明显,华为的整套全球布局税筹方案做得很好。
首先,华为在香港、新加坡、印尼、荷兰、日本设立子公司,承担一部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投资等业务。
这些国家比如荷兰,与多国有税收协定,能享受欧盟法令优惠,有的对股息预提、资本利得等类目免税。
其次,按我国税法,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后扣除,而股息只能完税后再分配。
所以华为借款给海外子公司,这样海外子公司又可以享受利息的扣除,从而降低税负。
最后,因为不同国家政策各有不同,合理地把税后所得分配到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再把税前所得分配到低税率管辖地区,通过股权架构,整体统筹降低综合税率。
妙啊。
一套操作下来,最后结果就是这个国内首屈一指的民族之光,庞然大物的税负率可能比有些中小企业还低。
可能有些朋友认为,华为是因为体量大,能利用全球布局筹划,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这就有些片面了。
所以税筹这件事,我还是开头那句话:
在不犯法的条件下,节税效果不尽人意一定不是政策太严,而是筹划得还不到位。
鼓足勇气用积蓄和贷款白手起家,顶住压力兢兢业业干一年,好不容易赚个100万,一算税得交三四十万,肉疼是可以理解的。
但前提是一定要合法。
税务筹划,不是说下个月要交税 了,这个月我感觉去想想办法。
而应该事前做规划。那才叫“税筹”,一切税务上的操作都应该提前规划。
从创业伊始,就全面结合整个企业的运营流程,全盘布局,充分利用各类政策,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让收益最大化。
必须先有这个思想觉悟,才可以聊后面的事。
三、 税筹全攻略税收的条款法律既多又杂,税务师考试5门大课,往往要花上几年时间。
除了业内人士和常年和税务打交道的人,税务知识对多数人很不友好。
不过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让所有人速成为专业税务师,而是对税务有个大致的知识框架、以及法律意识。
有合理节税空间的时候,能意识到机会的存在;
面对不入流的节税建议,有正确的判断,该拒绝要拒绝,这两条就够了。
既然是从实用出发,那我们重点了解大家普遍会遇到的税收问题即可。
往大了说,多数工薪阶层乃至中小企业主主要缴纳的税就3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我们从这三大税种出发,不管下面拖着多少小鱼小虾,都跑不出我这张知识的渔网。
1. 增值税1)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最早1954年在法国被首次引入国家税收,经过“流转税”等变体,逐渐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推行。
以防万一,先解释一下增值税是个什么东西,征收增值税的逻辑的什么。
通俗地说:商品或服务流转的时候会“变贵”,增值税就是专门对这个“变贵”的部分征收的间接税。
以前服务行业征的是营业税,
几年前国家“营改增”之后,服务行业也统一征增值税了。
“变贵的部分”,专业上叫增值额,是买卖价格之间的差价。
比如我买某个商品,增值税税率是13%,原价100块,我买的时候要付113块给商家,13块是增值税。
我如果要转手再卖出去,为了赚点钱我定价(不含税定价)200块,税率还是13%,要交200×13%=26块税,所以我的最终定价(含税定价)就是226块。
在我这个环节,增值额是200—100=100块,税务机关实际净征收的就是这100×13%=13块。
你可能会问,你200块乘税率算出来是税不是26块吗?最后怎么才能只交13块税?
这就涉及另一个概念“进项”、“销项”了。
我进货的时候,商家会把那张100块、13%的增值税发票开给我,这属于我的“进项”。
我可以用来申报给税务机关,用来抵扣那26块的销项。
销项—进项,才是我实际要交的增值税。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到每年某个时间就开始到处“找发票”的原因。就是想给自己增加进项,抵扣增值税。
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一下,自从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发布之后,大部分涉税违法行为都变得“无罪化”。具体就是5年内初犯,只要受过行政处罚且补缴了税款,可以不追求刑事责任。
但和增值税有关的违法行为,不受这条修正案保护。
时至今日,增值税依旧是涉税行为中,最为危险的雷区!
说一个例子。
甲物流公司是某地招商引资企业,享受当地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返税。
2015年11月到2016年10月期间,甲公司法人唐某在中间人葛某等人的介绍下,通过收取票面价税合计3%/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5%的“开票费”的方式,为乙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具运输业增值税发票,税额总计416.95万元。
乙公司等单位虽然有真实的货物运输业务,但业务发生想对方却并非甲物流公司。
葛某等介绍人各收取0.2%/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3%的好处费。
结果,税务机关稽查后,移送法院。
法院认定甲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罚金25万元;甲公司法人唐某背叛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乙公司判罚10万元,主管孟某有期徒刑3年,唤醒5年;
中间人葛某、薛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5万元。
爽子逃税2亿,也没进去蹲号子,只是罚款。
犯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谁都救不了他!
等到被判了刑,就不会嫌税交的多了,到时候才意识到:能老实地做生意、依法纳税,已经很幸福了。
除了有意偷逃,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风险——零申报。
这也是我职业生涯里发现的一个,挑战常识的事:
2012/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015年间,据北京朝阳区税务局统计,长期零申报户(连续12个月无税申报的企业)分别有:
24934、39557、58466、72982户,
2015年零申报户占总纳税户数的26.19%%,呈一个明显上升的趋势。
有将近四分之一的企业纳税额为0,我们排除真的不赚钱,或者几乎半停业状态的企业,还是有相当多的企业,真的以为不申报就不用交税。
这真是“避”税避到家了,彻底避而不见了都。
我认为我有必要说一下,“不申报”、“零申报”这种“淳朴”的“避”税行为的后果。
最好的下场:
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名3年内不得使用,担任违法公司法人的,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人、监事、经理。
还要依法履行组织清算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法律后果。
被吊销的企业,要把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缴回登记机关,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收缴。
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被吊销执照、严重违法的企业及其法人,不良信息会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
比较坏的下场:被查出偷逃税,加倍罚款并交纳滞纳金。
最坏的下场:偷逃增值税,直接进号子跟Mr.凡先生击剑。
我是怎么也想不通会有这么多朋友勇于零申报的。
哪怕花点钱呢,不丢人。
先把这个天真的念头打消了,再来说正常的节税思路。
2) 具体操作
增值税是管得最严的口子之一,但不代表没有筹划空间。
首先一点,纳税人身份就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还记得我前面强调过的吗,税筹要提前规划。
一家公司能“提前”的极限,就是初创的时候。
很多人可能忽略了,选择纳税人身份,其实就是税筹里很重要的一步。
只看第一行就知道,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税率远远低于一般纳税人。
那是不是注册公司的时候无脑选小规模纳税人就好了?
也不是。
再往下看,一般纳税人收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而小规模只能计入成本。
营业额小的时候可能没感觉,但规模大到一定程度影响就大了。
很多企业每月增值税几百万来去,如果不能抵扣,会成为很大的负担。
不过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低的税率是最直观、最划算的。
但可能有些朋友刚创业的时候不知道这回事,稀里糊涂直接注册成了一般纳税人。这倒没关系,一般、小规模纳税人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连续12个月,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就可以重新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公司做大,不再适合小规模纳税人财税模式的,首先恭喜你们生意兴隆,其次,只要符合条件(年销售额>500万),就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直接转换。
还有一点。除了依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之类14个行业),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也就是说注册一家公司其实门槛不高。
很多人也就随意起来了,认为注册资本选多少都无所谓。
但其实不是的,我再举两个例子。
张三从良之后也开始创业,注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互联网行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时候,要求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张三觉得自己好歹曾经是叱咤风云的人物,100万太寒酸了,于是填了认缴1000万。张三占70%股份,他的好朋友窃格瓦拉·周占30%。
结果后来经营不善,公司破产还欠了1000万外债,张三因为是大股东,出资额有700万,所以这笔债务都得他来负担。
但如果当时注册资本只写100万,张三就只需要用他的70万出资额来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第二个例子,印花税。
几位有志青年想改变世界,几人一合计一起创业了。
既然是要改变世界的,办的公司肯定也不能小,于是直接写了50000亿元,不多,也就3个腾讯的估值。
如果他们几个真的实缴了这5万亿,光印花税这一项就要交12.5亿。当然了,跟5万亿比,12亿多倒是不算什么。
但如果他们稍微低调点,注册资本认缴100万的话,印花税只有250块钱,可能也就哥几个一顿饭钱。
当然创业初期需要注意的事还不止这两件,这里就不展开了。后续我会专门写一篇好好聊这个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留言,呼声高就先安排。
2.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980年由人大直接立法,至今40多年只微调过几次。
根据国令第707号《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税有九大类,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等等。
上到股东分红,下到每月工资,乃至滴滴司机、外卖小哥这些被企业排除在外的“非员工”,都要缴个税。
2020年我国财政收入18万亿,其中有1万亿来自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微不足道。
其中将近一半来自工资薪金代扣代缴。
2021年金税四期的推进、国务院提出“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的政策,都有个税改革的影子。
这些措施会造成什么影响,我们不妨拭目以待,我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
个税的算法其实很简单,可以用一个公式简单明了地说明:
(应纳税额—税前扣除)×税率
复杂的是这3个组成部分的计量。
应纳税额前面已经说了有11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可以扣除20%的收入,剩下的才是收入额。其中稿酬的应纳税额还要按70%算。
特别要提的是利息、股息、红利,包括财产租赁、财产转让适用的是固定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而税前扣除,除了每年6万的固定额度,还有专项扣除、转向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包括五险一金,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等。
至于税率,我国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见下表:
大家比较感兴趣的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稍有不同:
了解了个税的计算逻辑,就该说说在法律允许甚至鼓励的范围内,怎么减免纳税数额了。
最直接的减免项目里,普通人可以利用的不多。
像是国家级奖项、科研奖励、特殊身份(军人转业、复原)等等,都有着比较高的门槛。
想要在个税上节省,除了依法扣除,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这里我就不说什么通用的方法了,意义不大。
不过省不了也比违法好,我举两个2个反例,让大家引以为戒:
某地一家中外合资的汽车制造企业有不少日本籍技术专家。
月薪30万左右,正常需要缴纳15万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高额的税率让这几位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专家倍感头痛。
几人聘请一家税务事务所后,兴奋不已,认为找到了一个“好办法”。
他们找到远在日本老家的亲友,在我国当地成立了一家公司。这样,这家公司就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了。
几人作为该新公司的成员,与原本的汽车制造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把本来的薪资通过交易的方式输送到新公司。
而外商投资企业不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主体,只需交少量企业所得税。
钱进来之后,再用体现的方式返还给几位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人。
这样,几人的总体税率就从45%降到了25%。
真是“天才”。
第二个案例,也是来自国内的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一名高管受公司委托,到欧洲几国进行学习培训,历时1年多,在不少外企工作过。
期间薪资报酬则由国内企业正常发放。
不过此人回国后,拿着几张英国、德国的完税证明,到地税局申报,生成自己出国期间已经在这几家欧洲公司工作时,已经在当地缴纳过个税,要用这些完税证明抵扣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二条规定,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纳税凭证确实能抵免个人所得税税额。
1年时间,用这些国外的“完税证明”抵扣完,算下来1分钱税都不用再交。
税务机关人员在与这家公司的其他员工交谈里得知,此人所有的所谓“完税证明”都是伪造的,实际上他在欧洲也1分钱税都没有交过。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中国的地方税务机关,除了这些口头证词,该怎么证明这些完税证明是假的?
是发送邮件给此人在欧洲工作过的企业?还是上报国家税务部门,由他们出面与欧洲国家的税务机关联合协办,还是请求我国的外交部门发出协商函?
显然,不论哪一种难度都不小。
但不管他们能瞒多久,这些人的操作绝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说这两个例子,主要是想告诉大家,明明不适用的减免政策,通过弄虚作假、打擦边球的方式去利用,不会有好下场。
犯了法就算说“我不知道”,也不会得到原谅。
一定要找专业靠谱的人协助规划。
3.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几个税种里,被欺负得最多的冤大头。
操作空间最多。
对于纳税长期、稳定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税务局一般会要求他们办理税务登记证。
这代表着,今后纳税人(这家单位)的经营、财务状况都会被税务部门纳入系统,征税有关的税种、税目乃至征收方式也都包含在内。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代表着税务机关怎么计算纳税人该交多少税。
这个方式一般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还分为“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和“定率核定征收”。
1) 先说查账征收,这也是多数人印象里收税的方式。
查账征收,顾名思义,公司里要有个财务,要有一本账。
不是说税务局没事就会去单位里查账,而是纳税人得有这个东西,并且要符合财政、税务上的会计制度。
执行查账征收这套模式的纳税人,每到规定的纳税期限(比如每月、每季度),都要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依照公司里的“账本”,也就是财务报表,申报增值额、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和其他计税依据,还有对应的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款、已纳税款。
税务局审核申报表后,会把表录入系统,再通过现金、刷卡、缴款书、TIPS 扣款或者其他方式把税款征收,最后转入国库。
如果本期纳税人没有收入,也得申报。
这种情况进行的叫“零申报”,在申报表“计税依据”一栏填“0”。
所以,没有收入也不代表“不用申报”,申报是每期必须做的。
查账征收比较适合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完善、能够通过核算,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的纳税人。
一般来说,企业绝大多数是查账征收,个体户查账征收的较少。
2) 定期定额核定征收
定期定额核定又称双定,
那么自然就是适用那些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如实核算,不能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比方说我在小区门口开个小铺,卖鸡蛋饼油条,我就很难做到查账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其行业、规模、地点等因素,估算出一个收入额度和税款,替代申报。纳税人按照这个核定的数字,同样定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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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筹方案,税收筹划的特点有哪些?
税收筹划,大多改变了业务的性质或本质,以合法的形式对外体现,在结果上是少缴税、不缴税或延迟纳税。
一、税收筹划更多体现在三大税种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是和企业、个人密切相关的三大税种,税收筹划大多围绕这三个税种来进行。
二、税收筹划,是企业与税务局的“零和博弈”的一种表现形式
如果企业或个人感觉税负较重,不想缴税或少缴税,那么税收筹划就是其必须考虑的事项,企业想不缴税或少缴税,与税务局代表国家按照税法进行税款征缴,就形成了“零和博弈”。
三、税收筹划,大多改变了涉税事务的性质或者本质
税收筹划的方式,一般以变更注册地、变更涉税项目、成就条件等变更事务的性质或本质的形式进行。
(一)变更注册地
由于某地某段时间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这些优惠政策大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
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使得企业因减轻税负的需要,可能变更企业的注册地或者在此成立新的公司,业务进行转移。
税收优惠地,就成了税收洼地,产生洼地效应或虹吸效应。
(二)变更涉税项目,由高税率的项目变为低税率的项目
这个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吧。
例1:劳务所得包装为股权转让所得
劳务所得的个税预缴税率为20%、30%、40%,计入综合所得后汇缴清算的税率为3%/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45%,股权转让所得的税率为20%。
某明星的演艺报酬为劳务收入,片酬3000万,劳务报酬预缴个税960万(2000*(1/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0%)*0.4/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7)左右,加上汇算清缴补交的120万(不考虑扣除费用5000及6项附加扣除),合计个税1080万。成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万的公司,以3000万的价格出售给演艺公司,股权转让所得的个税为600万(股权成本忽略不计),节省个税480万元。
例2:将劳务所得变更为个体工商户临时经营所得
临时经营所得个税1.5%,远低于劳务等其他收入的税率。劳务报酬100万,缴纳个税32万左右(100*0.8*0.4/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7),临时经营所得缴纳个税1.5万,节省个税30万。
提醒一点的是,这个临时经营所得1.5%的个税税率,目前只是部分省的部分地区存在。
(三)成就条件
所谓成就条件,就是将不具备享受税收优惠的政策,通过条件成就,享受到税收优惠。
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若企业不是小微企业,可以采取有关措施或方式,达到小微企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资产不超过5000万的条件,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另外,税收筹划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提前运作;税收优惠政策若是阶段性的,其筹划要具有时效性;税收的筹划是需要相当专业知识、具备一定资源的,因此其还具有专业性的特点。税收的筹划,无论企业内部的自我筹划,还是聘请外部人员筹划,企业本身必须具有应有的专业性,能够判断税筹方案的相关风险,不要为了筹划而筹划,应当注意税筹的次生风险。
如何解决高企业所得税?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开始了,很多企业面临销项多,进项少,利润大,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的问题。
想解决这个问题,先要分析一下问题产生的原因,简单地说,应交企业所得税=(收入/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成本+纳税调整)*税率,所以,想降低应交的企业所得税,那就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针对高收入的考虑
很多行业本身就是暴利行业,比如现在流行的商务咨询行业,收费那么高,哪有多少成本啊;再比如教育培训行业,一节课动辄几千甚至上万,高利润带来企业所得税税负高,是正常的!但是,也不是没办法解决!
针对这类暴利行业,我建议把收入分流,这样宽泛的说可能不太容易理解
举个例子:一家培训机构,聘请一位教授为学员讲课,一节课收费5000元,这个5000元就是这家培训机构的收入,那么,这5000元由哪些服务构成呢,可能包括:听课费3000元、场地服务费500元、学员的食宿费500元、其他费用1000元。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考虑,培训机构把场地服务费、学员的食宿费、其他费用等外包出去,有其他公司来提供服务;培训机构实力够强的话,也可以自己成立一些此类的配套公司,把原来的一节课5000元的收入,分流成本几部分,收入分流过后,利润也相应分流;
上述例子只是思路,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筹划!
二、针对低成本的考虑
1、有的企业并不是真正的成本低,而是有很多成本未取得合法的票据,没办法入账或者即使入账了,也没办法税前扣除。
根据2018年的21号公告的规定,未取得合法票据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正规起来,该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一定要取得。
举个例子:建筑公司在营改增前,购买建筑材料不要发票的情况很正常,比如:石子、黄沙、水泥等,那个时候不要发票是可以的,因为在营改增前,大部分建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政策;但是,营改增后,特别是2019年1月1日开始,建筑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这个时候再不要发票,企业所得税税负就变得非常高,很多建筑公司以前的习惯一时不能改变,多交了很多税。我们这边有个建筑公司,2019年确认了收入1.8个亿,成本、费用发票只有4000万元不到,加上人工成本4000万元,经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有1个亿,谁都知道他们公司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利润,但是税法规定就是这样的,不按税法的规定来,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就得吃大亏!
2、如果是真正的成本低,那没办法,谁让你这个行业是一本万利的呢?按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是应该的!
没有真实的支出,一昧地加大成本,那是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税收筹划要在合理、合法地前提下进行,一切违法活动,暂时也许能蒙混过关,但是最终跑不掉的,所以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三、针对纳税调整的考虑
1、想减少纳税调整,第一条就是该取得的票据一定要取得,即使在发生支出的年度暂未取得,后期要想办法补救,关于票据的补救措施,请参考下表:
有人说,企业发生的任何支出都要发票,否则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实不是的,有些支出,只要业务真实,不要发票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如合同违约金,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就可以税前扣除;再比如支付给自己内部员工的差旅费补贴和误餐补助:按规定支付给自己内部员工的差旅费补贴,以注明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信息的差旅费报销单作为原始凭据,即可税前扣除;还有收款方破产了或者注销了,可以以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
等等,关于税前凭据,大家可以参考以下2018年21号公告的规定。另外关于费用类的税前扣除比例,大家可以参考下表:
四、针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考虑
1、现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地区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有优惠政策,比如:核定征收、税收返还等。
如果可能,把企业注册或迁移至在税收洼地,享受迁入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2、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如果可能,去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3、研发费用,这个不用说了吧,现行政策是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175%,形成资产的,按175%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
4、经过上述筹划,看看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按照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减按25%,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减按50%,适用税率20%;等等!
综上所述,企业进项少、销项高,企业所得税高,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从收入、成本费用、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等方面,全盘考虑,千万不可采取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方式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
个人独资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
我们细心的话能够发现,个人独资企业在营业执照上写的是**企业,而不是**公司,意味着个人独资并不属于法人公司的范畴,我们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法人所得税,简单地说就是对法人公司征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政策依据是:《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另外,在营业执照上个人独资企业写的是投资人,而法人公司写的是法人,同时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该投资人为纳税义务人,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交企业所得税。
对于合理节税的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缴税。
首先是增值税及附加税费,这是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缴纳的税种,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对财务核算要求并不高,取得的相关成本费用均为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3%缴纳增值税(优惠期间为1%),附加税费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来缴纳,税收负担并不高;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对财务核算的要求较高,需要有健全的财务核算,并且税务多数采用的是查账征收方式,这时如果想要合理节税,就需要管控好成本费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增值税额按照一般计税方式来缴纳,适用行业的相关税率。只要成本费用能取得足够的专用发票,整体的增值税税负并不重。
最后来说一下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适用的税率为5级税率表。
如图:
计税税额的方式类似于企业所得税,收入减各项扣除、损失等后的净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上面的税率表计算出个人所得税。我们看到虽然最高的税率为35%,但是与公司相比,依然是所得税税负要轻一些,这是因为公司在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后,个人股东如果分红,也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纳税;而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税后,投资人的所得即为完税后的所得了。
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
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税务机关可以对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话,综合税负大概在1%/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5%之间,远低于35%的最高税率档次。但是鉴于目前税务机关逐渐收紧了核定征收,尤其是对一般纳税人,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而且在最新的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中规定: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这样的个人独资企业就要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体系,才能实现合理节税。
怎么做好税收筹划?
第一步,选择合适的稅筹方式
进行税务筹划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由谁来进行筹划?
一般来说,企业有三种选择。
第一种,企业的财务人员自行筹划。
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财务人员对企业税务情况有充分了解,可以快速开展工作,而且内部人员进行税务筹划的成本也较低。但局限性很明显,此方式对财务人员的税法、政策等专业知识都有很高的要求,对于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来说难以达到,可能会有导致失败的风险。
第二种,聘请专业的稅筹顾问。
这种方式解决了内部财务人员专业性不高的问题,但显然专家的成本会偏高,同时,专家制定的稅筹方案,依然需要企业自己去寻找合适的园区资源来落地,是否能找到完全合适的园区,方案具体落地实施后效果如何,都不能确定。
第三种,通过专业的稅筹平台。
这是目前大多数企业都会选择的方式,优势突出。首先,专业的稅筹平台一般都聚集了专业的纳税筹划的专家,其专业性毋庸置疑。
更重要的是,企业不再需要花费资源去寻找园区,以优税猫为例,优税猫已与重庆、江苏、湖北、山东、浙江、辽宁等20多个地方政府园区建立深入合作的关系,地理覆盖面广,税收优惠多样,覆盖行业范围广,已服务企业覆盖建筑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制造业、互联网等20多个行业,可以给企业更多的选择。
第二步,确定正确的税筹方案
确定稅筹方式后,是制定稅筹方案。
税筹方案因企业具体情况和需求而不同,制定稅筹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制定稅筹方案时安全为先。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减轻税负,但是减负最多的方案并不等于是正确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应更加谨慎,以企业安全为先。
专业的财税服务平台就尤其重视对企业安全的保护,比如优税猫专设“安全官”职位,为用户税负情况排查安全隐患;其首席安全官黄浩,拥有敏锐的税务风险洞察能力,曾在税务稽查一线奋战8年,查处案件近300起,所涉金额数十亿元,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才库(检查类)。
第二,制定稅筹方案时必须考虑落地执行。
制定的方案必须要以可以落地执行为前提,只有实现方案落地后,才能为企业带来真正的减税实惠。
在这个问题上,专业的财税服务平台的优势就更加凸显,比如优税猫,为了给企业提供园区落地服务,已经在全国20多个政府园区派驻服务团队,核名、办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等,都由优税猫专业的服务团队高效完成,让用户快速完成园区入驻,最快可在三天内完成落地,甚至在有的园区,企业不需要到场,就可完成入驻。
合理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企业减轻税负压力的有效途径。如果你还有税务筹划方面的疑问,可留言或私信贝多财税咨询。
股东分红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企业的资金转给股东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这样的资金转移合法吗?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如果存在税收风险,如何规避?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讨论,如何将企业资金“合理合法”转给股东。
公司赚到钱,要想分给股东,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目前公司分红给个 人,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20%,也就是说公司要分100万利润给股东,股东实际能拿到手的也就是80万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的交易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而没有使用企业的对公账户结算的原因(当然这是违规的,属于偷税漏税了,不过现实中只要你有适当的报税,一般税务机关也很少会去深入查询这方面的问题,有点类似于法不责众)。
那么如果企业盈利了,这部分资金要如何才能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上,且尽量避免缴纳税费呢?
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只要税率在20%以下,通过走工资的形式能够省个税。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工资、奖金超过了一定限制(4万)。那么个税税率25%加上所得税扣除25%的结果是19.5%,会接近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所以把自己月薪定在4万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
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不可用来报销也不可税前扣除。通过这种方式只能解决小部分,你总不能几百万的收入,列支个上百万的费用吧。
资产占用:最常用的是借款。只是既然是借迟早要还。且还会产生其他后续问题。一是资金占用时间过长,则要视同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二是如果为了避免交税,一个年度内要还款,可能会让股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并且要完全按照合规的流程走,避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减资: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持股比例返回股东一定的出资额,法律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在操作上其实很繁琐,增资容易减资难,历来如此,而且公司减资,往往是业务收缩组下坡路的征兆,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这个能使用的也是有限的,比如你的注册资本就1000万元,每年盈利有好几百万,没几年你注册资本就要减资完了,再者一家企业,适当的注册是其实力的一种体现,总不能减到一毛不拔(有的招标就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才可以)。作为公司减资,由于是同比例减少,也不影响每个股东的实际权益。不过,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不利于公司的形象,还是不这么做的好。
组织形式与业务分流建议
股东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组成为优
如果股东可以选择自然人、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任意身份组成,建议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优先。因为在分红方面来讲,如果股东是个人的话,存在双重纳税,即公司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是次选择。再者,通过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自然人股东而言可以作为风险缓冲带。而且合伙企业成立在一些国家经济性园区是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扶持(注:所得税国家财政四六开,40%留存地方60%上缴中央,我们合作的一级园区可以返还地方30%/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70%)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原企业未来运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改变商业模式,把原公司的业务分流给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附加税: 14.56*3%=0.44万所得税: 500/1.03*10%*3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6.55 =10.44万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总结
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那么需要合理地规划好各个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
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顾名思义就是“依法”和“筹划”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对经营,投资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
那税务筹划的基本思路又是怎样的呢?
1:想清楚要解决什么问题?
2:需要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法
但是这些方法共同点都是运营了到政策上的规定,一些地方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为了地方经济的增长,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给出的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政府给的政策:合法】,所以当地的税负比国内其他地区要低很多,税法角度称之为:“税收洼地”
下面就来讲解各类的税收筹划方法和对应的问题:
1:个人独资企业税务筹划
相信很多人可能听得比较多的,就是这个筹划方案,那大致是怎样的,它主要是解决哪些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咱们主要解决的是:企业所得税高,个人股东分红体现税率高,无票支出,进项发票缺失等等问题。
那是怎么操作的呢?
首先我们会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让这个个独企业与我们进行业务往来,本身公司公司支付服务费给个独企业,把我们本身公司的利润以成本的形式支付到税收优惠地区,然后享受这个税收政策。在这个税收优惠地区,综合税率在0.5%~3.1%【包含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免征】】
进行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四流合一【合同,资金,发票,服务成果报告】以及完税证明
2:合伙企业的筹划方案
这个呢,很多人也了解过,都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呢?
主要就是企业股权溢价转让和股东长期分红个人所得税高的问题,主要就是解决这两个点,那操作的模式是怎样的,其他就跟上面我介绍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模式差不多的:
先是让合伙企业以A公司的市场净值收购A公司的股权,然后B公司再以成交价收购合伙企业100%的股权,这样的操作方案,也是间接性的从A公司手上收购股权,股权溢价在合伙企业与B公司交易中产生,虽然需要纳税,但是合伙企业在地方优惠政策,所以享受税收优惠,只需要缴纳10%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这样讲大家应该比较明白哈
3:设立分公司的税务筹划
分公司更多的就是解决增值税这一块的,公司的每年缴纳的增值税比较高,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上面我们讲到了业务让别人承接,这个就主要是部门之间的拆分,可以将我们销售部门在税收优惠的地方成立一个分公司,让总公司将货物以成本价+1的价格内部流转到分公司,分公司这边直接与客户建立业务往来,让分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合同,资金,发票,货物,分公司开具专票给客户,增值税这一部分就从总公司转到分公司,让分公司在税收优惠地区纳税,有增值税返还政策,利润是总公司统一报表,然后在总公司进行纳税。
4:个人代开
这个就很简单的,都是解决一些确实成本票等问题,模式就很简单的,就是公司找到自然人,与自然人签订服务协议,然后进行资金流水转账,然后自然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到公司,一般就几个工作日就可以,这个就是最简便的,不需要自然人有公司,不进入金税三期分控系统,直接税务局代开,资金不走第三方,公司直接支付个人,大概操作模式:
以上大概就是我们常见的几个税务筹划方法以及操作的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在目前很多企业运营规模大了之后,又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
一:企业股权架构,结构设计
:持股选择技巧
:企业间关系选择
:企业注册类型比较
二:股权激励等等
:身股激励,银股激励,分红激励等
:股权激励六大要素:定价,定量,定时,定考等等
下次再给大家讲讲企业股权架构与股权激励等问题,今天是周末,大家周末愉快
什么是税务筹划?
刷到这的朋友别滑了!什么是税务筹划?看我这篇就够了!
税筹行业十年老炮,全文15000字,耗时半个月。
用最通俗的话告诉你什么是税筹。
纳税,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谈情说爱,不能那样敷衍搪塞,不能异想天开,不能有商有量。
纳税是一项义务,公民依法应尽的义务。
国家制定税法的时候,一定是希望所有人守法自觉地纳税。
但是很多老板、会计有时一通算下来,发现税负很高,不想交。
人不甘心了,自然有胆大的去偷去逃。
X晓庆,X冰冰,X爽,有人虚开千亿发票,把造假当了吃饭的营生;也有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堂而皇之地收钱。
偷税逃税,再把钱变干净,是门技术。
这里面的法子无奇不有,我干这行十几年,接触过几百家企业,见过了太多。
和客户见面,我经常说:“在不犯法的条件下,节税效果不尽人意一定不是政策太严,而是筹划得还不到位。”
我国光企业所得税一项平均税率就在2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40%,部分大中型国企甚至高达55%。
而再加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消费税等等,综合税率基本都在30%、40%。
这个比例说不高是假的。
我有不少做企业的朋友,辛苦干一年,吃得苦不比打工少,还要承担风险、顶着压力,好不容易赚个百十来万,却要把一半、甚至一大半的钱拿去缴税,很难不肉疼。
无奈,即便坚决不违法,不偷逃税,要想依法筹划节税,难度也很大。
税法的专业知识太多、太杂。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一共有25种税。分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类、财产税类、行为税类、农业税、关税。
每类又有很多具体税种,比如所得税分企业、个人、外商投资、外国企业、几种,每个税种可能还有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的类目。
比如个人所得税就有11个类目…
这还只是最基础的税种而已。像什么核定征收、递延纳税,涉及的概念、计算更复杂。
可想而知,没个几年苦功,连门都入不了。绝大多数普通人没时间没精力学,更别提应用了。
老话说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就行了。
在这篇文章里,我会用最通俗易懂的语言,把对于想要在中国“开办一家公司/企业”或是“做点生意”的人最实用的税务知识介绍清楚。
不管你是企业老板还是公司会计,如果你愿意花上30分钟看看这篇文章,对你们一定都有所帮助。
让大家明白,合法合规地做税务筹划,完全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这,就是我今天想跟大家讲的第一件事。
目录
本文内容如下,大家可以自行安排阅读顺序:一、 偷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1. X晓庆、X冰冰、X爽偷税案件分析2. 金税三期、四期等深化税收改革的政策以及提示二、 合理税筹也能省这么多钱?1. “合理税筹”的真正定义2. 华为与某小公司的税筹真实案例3. 税交得多,不是政策不好,是你没筹划到位三、 税筹全攻略1. 增值税1) 定义2) 攻略2. 个人所得税1) 定义、我国现状2) 攻略3. 企业所得税1) 定义2) 特殊政策、征收方式
一、 偷税和合理避税的区别
关于什么算偷税,什么才是税筹。
去问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他也能说上两句;
但问一个从业十几年的老会计,他反而才知道,话不能说得太满。
网上相关内容数不胜数,看起来很重视税务知识的科普,以及税务筹划的普及,
但点开看看,就会发现里面专业错漏百出,语言逻辑矛盾,有些说的都不是人话,没准是拙劣的软件生成的垃圾内容;
偶尔有人稍微懂了点脑子写了篇勉强能读的玩意,也会被人复制几万遍到处贴。
最夸张的是有一次,我读到一个问题下,几十条回答都是复制粘贴的,一字不差,这整得连换马甲都换不利索。
这一切,是我写这篇文章最初的冲动。
我想彻底终结那些乱七八糟、鱼龙混杂的税务知识内容,做点像样的分享。
至于为何用偷逃税开篇,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无可厚非。
先说好处才讲惩罚,有讨好的意思,
但先立规矩说惩罚,再谈依法税筹的好处,才能好好交流。
1. X晓庆、X冰冰、X爽,明星偷税案
2002年7月24日,X晓庆被正式逮捕。
调查结果显示X晓庆及其公司偷逃税1458万元,除追缴税款,还加收滞纳金573万元。
当年这起国民演员锒铛入狱的大案,恐怕也比吴签入狱还要轰动。
X晓庆用的方法比较粗暴,就是在某地买个东西,回去把发票金额改大10倍申报成本。这种手段属于非常纯粹的造假虚报。
虽然一时瞒过了税务稽查,但专案组轻易就找到了当年发票的另一联。
这里要提一下我国国情。
我国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制度。
一个公司、单位(法人)或者个人(自然人)赚了钱(发生应税行为),国家就会要求他交税,他也就成了纳税人。
交多少税,总的来说是看赚了多少钱。
那怎么计算纳税人的收入?
发达国家是由纳税人自己申报。因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瞒税、少报很难,处罚也重。
此外,不少国家有“吹哨人制度”,举报”奖励非常高:
比如向美国税务局举报瑞士银行帮助美国客户逃税的前瑞银集团员工布拉德利·比肯费尔德,已经获得了1.4亿美元的举报奖金,未来还将会有更多的奖金入账。
而我国国情不一样。
全凭自觉申报,可能不少人不会如实报。依赖纳税人的自觉行不通。
而举报奖励虽然也有,但从1998年起,到2007、2017执行的《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里,乃至今天,举报奖励都是10万元人民币封顶。
比例从0.1%~1%不等。
就是说,起码要举报一个逃了1000万、1亿税的单位或个人,才能领到这10万。
1998年10万块能在北京买套房。
但放现在,又丢饭碗又得罪人,估计除了私人恩怨没人想赚这10万。
靠自觉不行,靠内部举报不行,那就得有一个有效方式来全程把控纳税人收入。
“以票控税”制度就这么诞生了。
平时老看见“开发票”的小广告、每年某个时候都有朋友来问有没有发票…
从法律到舆论,发票都处在极高的位置。
法律条文上,有一整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有了法律条文,还要有相应的执行手段,否则制度也落不到实处。
这个执行手段大家肯定都有体会,最典型的就是出去吃饭打车大保健时候的那句“开张发票”。
不过之所以大家现在有这种直观感受,也是多年推进的结果。
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大家都有使用、索要发票的需求。
对于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相对好推进。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可以直接审核、检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的开支和相应的发票;
而对于其他企业,是由税务局、会计事务所监督的,“发票”对于他们来说,又能抵扣税款,还能充作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索要发票是很自然的事。
最后对个人来说是最难办的。
因为买东西或者消费,要了发票也不能抵税或者报销,要发票的动力在哪呢?
主要还是靠奖励和处罚。
最基本的就是发票是消费者售后的重要凭证。退货维权等等都要用到。
不过这一点效果甚微。
再有就是发票刮奖,在餐饮、零售行业一度很流行,有的是现场刮奖,有的是后期摇号。“谢谢参与”估计是不少人的回忆。
还有拒绝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商户,发票管理部门会给予处罚,举报者还有奖励。
商户有开票需求,客户有索取发票的需求,这个事才能逐步推行下去。
因此,发票,就是税务部门计算一家单位收支的重要凭证。
X晓庆把发票上4块一毛钱的改锥改成了41万,多消费了,在发票体系里企业的收入就变少了。
应纳税所得额少了,需要交的税也就少了。
是纯纯的违法。
2. X冰冰 X爽,从顶流到典型
这两位逃税界的顶流,用了同一个手段——阴阳合同。
X冰冰主要靠工作室给自己打掩护。
原理就是,当收入高到一定程度之后(比如一部戏3000万),要交大量的个人所得税。
但如果用“工作室”的形式来收钱就不一样了。
首先工作室是企业,不过是“个人独资企业”。
具体算法很复杂,涉及到核定征收、减免企业所得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地方园区等政策优惠(比如X冰冰工作室所在的无锡,为发展影视业,给出了减免租金、税收的大力度优惠)等因素,信息量很大。
如果大家对其中细节感兴趣,留言告诉我,我下次可以单独开一篇文章扒一扒。
总结一下,一通操作下来,总体税率只有0.5%/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3.16%。
如果老老实实按政策筹划税务,不至于闹出丑闻。
X冰冰错就错在过于贪心,在已经享受了大幅优惠的基础上,还进行了一堆违法操作:
用阴阳合同隐瞒真实收入,利用公司隐匿个人报酬的性质,让公司做假账,作为公司法人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只是她运气好,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把逃税罪的处罚放轻了,5年内初犯只要补缴且受过行政处罚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否则免不了像X晓庆一样身陷囹圄。
相比之下,我们爽子的操作小聪明就更多了。
虽然也是用阴阳合同谎报真是收入,但那份阴合同不是直接“瞒报”,而是让给钱的人用“注资”的方式输送到自己母亲名下的公司。
这里面有几个技术难点:
这笔交易被查到爽子是关联方咋办?
大额增资稀释公司股份咋办?
增资被工商登记信息记录咋办?
股权转让所得也是要交税的,咋办?
等等…
不过爽子团队凭借聪明才智一一攻克了,要不是内部人(张先生)自爆,恐怕很难把一次股权变动和爽子的演出劳务联系起来,更别说把这笔看似合理合法的增资认定为劳务收入了。
再挖个坑,有人想看我下回也说一说,我甚至能想出这套操作里的一些小漏洞,和一堆类似现象:
看似人傻钱多,实则都是一场场大戏。
不过再聪明也没用,这对难姐难妹虽然免了牢狱之灾,但加倍罚款+事业完蛋,绝对让她们得不偿失,连本带利把非法所得吐了出来。
品一品几期案子,结论如下:
只要违法,早晚被查;
哪怕表面运作得合法合理,但只要有“偷逃税”的实质,就是违法;
作假、隐瞒,叫偷逃税;
表里如一,依法享受政策优惠,叫节税;
提前规划、如实申报、合理地进行业务配合、做到四流合一,才叫真正的税务筹划。
一切侥幸心理都是纸老虎,被戳破只是时间问题,
这条红线必须谨记。
况且,金税三期和今年要落实的金税四期也会让违法操作的空间越来越小。
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意思。
金税三期和四期都是国家税务局搭建的信息系统工程,并且越来越完善。
运用网络把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社保局、质监局、国家统计局、人民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全部打通。
更多“非税业务”也被纳入了系统。
在金税三期时期,全国各地区已经基本完成社保入税工作,
接下来的金税四期时代,企业信息也将联网核查,像爽子的操作,放到现在也过时了。
更何况21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税务局紧跟着也强调督查八种行业的5类涉税违法行为:
直接精准制导“利用‘税收洼地’和关联交易恶意税收筹划”和“利用新型经营模式逃避税”等行为。
比方说,某公司明明是做江浙沪本地业务的,跑到西部某地注册空壳公司,单纯为了避税。这就不行。
某公司看到西部某地税收优惠好,认为适合自己拓展新业务,于是把分公司开到西部,既拉动了当地经济,又提供了税收和就业机会,自己赚了利润,也省了税收,一举三得。但其实就是恶意利用“税收洼地”的行为。
总结一下:“税收洼地”不是不能用,而是不能“滥用”!
如果说金税三期是把“以票管税”变得电子化,那金税四期就是要把“以票控税”进一步推向“以数治税”。
税收漏洞慢慢都被堵上,想高枕无忧,合法税收筹划才是唯一的、长久的出路。
反正明确一点:守法纳税,哪怕金税一百期,也是给你服务的,但动了歪心思,监管虽迟但到。
从“以票控税”到金税四期,都是国家发展当中为了方便征税而实行的信息收集、监管工具。从“有据可依”,到现在“滴水不漏”对信息详尽、准确的要求越来越高,意味着我国税收体系多年来确实在逐步完善。
一切漏洞都会被慢慢补上,偷税漏税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
只有税务筹划,才是“一劳永逸”的出路。
二、 合理税筹也能省这么多钱?
搞这么多辣眼睛的骚操作,无非是想省两个钱,实在可笑。
省税什么时候和犯法挂钩了?
明明依法纳税,合理筹划能省的钱就不比这些违法行为少,干嘛非要违法犯罪?
如果只考虑“少交点税”这个目标,方法很多。
像前面三位女明星干的,起码也是达到了这个目标的。
只不过她们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市面上,那些经常主动联系你、劝你做他们的业务的,包括网上能搜到的80%左右的所谓的“税筹”。
只是,也只是勉强做到暂时“合法”,未来合不合法不知道,而且也不合理,这种最多叫“避税”。
而真正四流合一,表里一致,遵循政法法规,结合企业业务实质,达到“少缴税”这个目标,才能叫“税收筹划”。
不信我举两个例子。
先说个最有名的——华为公司。
作为国产之光、远销欧美的顶尖科技跨国公司,华为2020年营收8914亿,净利润646亿。
但是华为的负税率只有不到15%。
这个数字什么概念呢,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5%,即便是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也有15%,而除了企业所得税还有个税、增值税、印花税等等…
很明显,华为的整套全球布局税筹方案做得很好。
首先,华为在香港、新加坡、印尼、荷兰、日本设立子公司,承担一部分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投资等业务。
这些国家比如荷兰,与多国有税收协定,能享受欧盟法令优惠,有的对股息预提、资本利得等类目免税。
其次,按我国税法,借款利息可以在税后扣除,而股息只能完税后再分配。
所以华为借款给海外子公司,这样海外子公司又可以享受利息的扣除,从而降低税负。
最后,因为不同国家政策各有不同,合理地把税后所得分配到有税收协定的国家,再把税前所得分配到低税率管辖地区,通过股权架构,整体统筹降低综合税率。
妙啊。
一套操作下来,最后结果就是这个国内首屈一指的民族之光,庞然大物的税负率可能比有些中小企业还低。
可能有些朋友认为,华为是因为体量大,能利用全球布局筹划,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的。
这就有些片面了。
所以税筹这件事,我还是开头那句话:
在不犯法的条件下,节税效果不尽人意一定不是政策太严,而是筹划得还不到位。
鼓足勇气用积蓄和贷款白手起家,顶住压力兢兢业业干一年,好不容易赚个100万,一算税得交三四十万,肉疼是可以理解的。
但前提是一定要合法。
税务筹划,不是说下个月要交税 了,这个月我感觉去想想办法。
而应该事前做规划。那才叫“税筹”,一切税务上的操作都应该提前规划。
从创业伊始,就全面结合整个企业的运营流程,全盘布局,充分利用各类政策,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让收益最大化。
必须先有这个思想觉悟,才可以聊后面的事。
三、 税筹全攻略
税收的条款法律既多又杂,税务师考试5门大课,往往要花上几年时间。
除了业内人士和常年和税务打交道的人,税务知识对多数人很不友好。
不过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让所有人速成为专业税务师,而是对税务有个大致的知识框架、以及法律意识。
有合理节税空间的时候,能意识到机会的存在;
面对不入流的节税建议,有正确的判断,该拒绝要拒绝,这两条就够了。
既然是从实用出发,那我们重点了解大家普遍会遇到的税收问题即可。
往大了说,多数工薪阶层乃至中小企业主主要缴纳的税就3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我们从这三大税种出发,不管下面拖着多少小鱼小虾,都跑不出我这张知识的渔网。
1. 增值税
1)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最早1954年在法国被首次引入国家税收,经过“流转税”等变体,逐渐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推行。
以防万一,先解释一下增值税是个什么东西,征收增值税的逻辑的什么。
通俗地说:商品或服务流转的时候会“变贵”,增值税就是专门对这个“变贵”的部分征收的间接税。
以前服务行业征的是营业税,
几年前国家“营改增”之后,服务行业也统一征增值税了。
“变贵的部分”,专业上叫增值额,是买卖价格之间的差价。
比如我买某个商品,增值税税率是13%,原价100块,我买的时候要付113块给商家,13块是增值税。
我如果要转手再卖出去,为了赚点钱我定价(不含税定价)200块,税率还是13%,要交200×13%=26块税,所以我的最终定价(含税定价)就是226块。
在我这个环节,增值额是200—100=100块,税务机关实际净征收的就是这100×13%=13块。
你可能会问,你200块乘税率算出来是税不是26块吗?最后怎么才能只交13块税?
这就涉及另一个概念“进项”、“销项”了。
我进货的时候,商家会把那张100块、13%的增值税发票开给我,这属于我的“进项”。
我可以用来申报给税务机关,用来抵扣那26块的销项。
销项—进项,才是我实际要交的增值税。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到每年某个时间就开始到处“找发票”的原因。就是想给自己增加进项,抵扣增值税。
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一下,自从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发布之后,大部分涉税违法行为都变得“无罪化”。具体就是5年内初犯,只要受过行政处罚且补缴了税款,可以不追求刑事责任。
但和增值税有关的违法行为,不受这条修正案保护。
时至今日,增值税依旧是涉税行为中,最为危险的雷区!
说一个例子。
甲物流公司是某地招商引资企业,享受当地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能获得一定比例的返税。
2015年11月到2016年10月期间,甲公司法人唐某在中间人葛某等人的介绍下,通过收取票面价税合计3%/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5%的“开票费”的方式,为乙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具运输业增值税发票,税额总计416.95万元。
乙公司等单位虽然有真实的货物运输业务,但业务发生想对方却并非甲物流公司。
葛某等介绍人各收取0.2%/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0.3%的好处费。
结果,税务机关稽查后,移送法院。
法院认定甲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罚金25万元;甲公司法人唐某背叛有期徒刑7年6个月;
乙公司判罚10万元,主管孟某有期徒刑3年,唤醒5年;
中间人葛某、薛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处罚金5万元。
爽子逃税2亿,也没进去蹲号子,只是罚款。
犯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谁都救不了他!
等到被判了刑,就不会嫌税交的多了,到时候才意识到:能老实地做生意、依法纳税,已经很幸福了。
除了有意偷逃,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风险——零申报。
这也是我职业生涯里发现的一个,挑战常识的事:
2012/uploads/title/20231130/6568711870b4c.jpg2015年间,据北京朝阳区税务局统计,长期零申报户(连续12个月无税申报的企业)分别有:
24934、39557、58466、72982户,
2015年零申报户占总纳税户数的26.19%%,呈一个明显上升的趋势。
有将近四分之一的企业纳税额为0,我们排除真的不赚钱,或者几乎半停业状态的企业,还是有相当多的企业,真的以为不申报就不用交税。
这真是“避”税避到家了,彻底避而不见了都。
我认为我有必要说一下,“不申报”、“零申报”这种“淳朴”的“避”税行为的后果。
最好的下场:
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名3年内不得使用,担任违法公司法人的,3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人、监事、经理。
还要依法履行组织清算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法律后果。
被吊销的企业,要把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缴回登记机关,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可提请公安机关协助收缴。
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被吊销执照、严重违法的企业及其法人,不良信息会被锁入警示信息库,实行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
比较坏的下场:被查出偷逃税,加倍罚款并交纳滞纳金。
最坏的下场:偷逃增值税,直接进号子跟Mr.凡先生击剑。
我是怎么也想不通会有这么多朋友勇于零申报的。
哪怕花点钱呢,不丢人。
先把这个天真的念头打消了,再来说正常的节税思路。
2) 具体操作
增值税是管得最严的口子之一,但不代表没有筹划空间。
首先一点,纳税人身份就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还记得我前面强调过的吗,税筹要提前规划。
一家公司能“提前”的极限,就是初创的时候。
很多人可能忽略了,选择纳税人身份,其实就是税筹里很重要的一步。
只看第一行就知道,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税率远远低于一般纳税人。
那是不是注册公司的时候无脑选小规模纳税人就好了?
也不是。
再往下看,一般纳税人收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而小规模只能计入成本。
营业额小的时候可能没感觉,但规模大到一定程度影响就大了。
很多企业每月增值税几百万来去,如果不能抵扣,会成为很大的负担。
不过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更低的税率是最直观、最划算的。
但可能有些朋友刚创业的时候不知道这回事,稀里糊涂直接注册成了一般纳税人。这倒没关系,一般、小规模纳税人两者之间可以相互转换。
连续12个月,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就可以重新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公司做大,不再适合小规模纳税人财税模式的,首先恭喜你们生意兴隆,其次,只要符合条件(年销售额>500万),就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直接转换。
还有一点。除了依旧实行法定注册资本的行业(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之类14个行业),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也就是说注册一家公司其实门槛不高。
很多人也就随意起来了,认为注册资本选多少都无所谓。
但其实不是的,我再举两个例子。
张三从良之后也开始创业,注册了一家互联网公司。互联网行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时候,要求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张三觉得自己好歹曾经是叱咤风云的人物,100万太寒酸了,于是填了认缴1000万。张三占70%股份,他的好朋友窃格瓦拉·周占30%。
结果后来经营不善,公司破产还欠了1000万外债,张三因为是大股东,出资额有700万,所以这笔债务都得他来负担。
但如果当时注册资本只写100万,张三就只需要用他的70万出资额来承担责任就可以了。
第二个例子,印花税。
几位有志青年想改变世界,几人一合计一起创业了。
既然是要改变世界的,办的公司肯定也不能小,于是直接写了50000亿元,不多,也就3个腾讯的估值。
如果他们几个真的实缴了这5万亿,光印花税这一项就要交12.5亿。当然了,跟5万亿比,12亿多倒是不算什么。
但如果他们稍微低调点,注册资本认缴100万的话,印花税只有250块钱,可能也就哥几个一顿饭钱。
当然创业初期需要注意的事还不止这两件,这里就不展开了。后续我会专门写一篇好好聊这个事,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留言,呼声高就先安排。
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980年由人大直接立法,至今40多年只微调过几次。
根据国令第707号《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税有九大类,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等等。
上到股东分红,下到每月工资,乃至滴滴司机、外卖小哥这些被企业排除在外的“非员工”,都要缴个税。
2020年我国财政收入18万亿,其中有1万亿来自个人所得税,可以说微不足道。
其中将近一半来自工资薪金代扣代缴。
2021年金税四期的推进、国务院提出“共同富裕”、“三次分配”的政策,都有个税改革的影子。
这些措施会造成什么影响,我们不妨拭目以待,我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
个税的算法其实很简单,可以用一个公式简单明了地说明:
(应纳税额—税前扣除)×税率
复杂的是这3个组成部分的计量。
应纳税额前面已经说了有11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则可以扣除20%的收入,剩下的才是收入额。其中稿酬的应纳税额还要按70%算。
特别要提的是利息、股息、红利,包括财产租赁、财产转让适用的是固定比例税率,税率为20%。
而税前扣除,除了每年6万的固定额度,还有专项扣除、转向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
包括五险一金,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等。
至于税率,我国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见下表:
大家比较感兴趣的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稍有不同:
了解了个税的计算逻辑,就该说说在法律允许甚至鼓励的范围内,怎么减免纳税数额了。
最直接的减免项目里,普通人可以利用的不多。
像是国家级奖项、科研奖励、特殊身份(军人转业、复原)等等,都有着比较高的门槛。
想要在个税上节省,除了依法扣除,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这里我就不说什么通用的方法了,意义不大。
不过省不了也比违法好,我举两个2个反例,让大家引以为戒:
某地一家中外合资的汽车制造企业有不少日本籍技术专家。
月薪30万左右,正常需要缴纳15万元左右的个人所得税。高额的税率让这几位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专家倍感头痛。
几人聘请一家税务事务所后,兴奋不已,认为找到了一个“好办法”。
他们找到远在日本老家的亲友,在我国当地成立了一家公司。这样,这家公司就属于“外商投资企业”了。
几人作为该新公司的成员,与原本的汽车制造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把本来的薪资通过交易的方式输送到新公司。
而外商投资企业不是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主体,只需交少量企业所得税。
钱进来之后,再用体现的方式返还给几位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人。
这样,几人的总体税率就从45%降到了25%。
真是“天才”。
第二个案例,也是来自国内的一家中外合资公司。
一名高管受公司委托,到欧洲几国进行学习培训,历时1年多,在不少外企工作过。
期间薪资报酬则由国内企业正常发放。
不过此人回国后,拿着几张英国、德国的完税证明,到地税局申报,生成自己出国期间已经在这几家欧洲公司工作时,已经在当地缴纳过个税,要用这些完税证明抵扣我国的居民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二条规定,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纳税凭证确实能抵免个人所得税税额。
1年时间,用这些国外的“完税证明”抵扣完,算下来1分钱税都不用再交。
税务机关人员在与这家公司的其他员工交谈里得知,此人所有的所谓“完税证明”都是伪造的,实际上他在欧洲也1分钱税都没有交过。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中国的地方税务机关,除了这些口头证词,该怎么证明这些完税证明是假的?
是发送邮件给此人在欧洲工作过的企业?还是上报国家税务部门,由他们出面与欧洲国家的税务机关联合协办,还是请求我国的外交部门发出协商函?
显然,不论哪一种难度都不小。
但不管他们能瞒多久,这些人的操作绝对都属于违法行为。
说这两个例子,主要是想告诉大家,明明不适用的减免政策,通过弄虚作假、打擦边球的方式去利用,不会有好下场。
犯了法就算说“我不知道”,也不会得到原谅。
一定要找专业靠谱的人协助规划。
3.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几个税种里,被欺负得最多的冤大头。
操作空间最多。
对于纳税长期、稳定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税务局一般会要求他们办理税务登记证。
这代表着,今后纳税人(这家单位)的经营、财务状况都会被税务部门纳入系统,征税有关的税种、税目乃至征收方式也都包含在内。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代表着税务机关怎么计算纳税人该交多少税。
这个方式一般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还分为“定期定额核定征收”和“定率核定征收”。
1) 先说查账征收,这也是多数人印象里收税的方式。
查账征收,顾名思义,公司里要有个财务,要有一本账。
不是说税务局没事就会去单位里查账,而是纳税人得有这个东西,并且要符合财政、税务上的会计制度。
执行查账征收这套模式的纳税人,每到规定的纳税期限(比如每月、每季度),都要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依照公司里的“账本”,也就是财务报表,申报增值额、销售额、营业额、所得额和其他计税依据,还有对应的税种、税目、税率、应纳税款、已纳税款。
税务局审核申报表后,会把表录入系统,再通过现金、刷卡、缴款书、TIPS 扣款或者其他方式把税款征收,最后转入国库。
如果本期纳税人没有收入,也得申报。
这种情况进行的叫“零申报”,在申报表“计税依据”一栏填“0”。
所以,没有收入也不代表“不用申报”,申报是每期必须做的。
查账征收比较适合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完善、能够通过核算,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成果的纳税人。
一般来说,企业绝大多数是查账征收,个体户查账征收的较少。
2) 定期定额核定征收
定期定额核定又称双定,
那么自然就是适用那些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不完善,不能如实核算,不能反映生产经营成果,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比方说我在小区门口开个小铺,卖鸡蛋饼油条,我就很难做到查账征收。
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其行业、规模、地点等因素,估算出一个收入额度和税款,替代申报。纳税人按照这个核定的数字,同样定期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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