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什么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规定)
专栏
2024-03-29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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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未经什么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规定?
- 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
- 保密法处罚条例?
- 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规定?
-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 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会坐牢吗?
-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什么功能的设备和具具备拍摄录像的电子产品带入报名?
未经什么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规定?
涉密人员出境有以下几项规定
1.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报告所在单位,并经过审核批准
2. 涉密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按要求填写出境申请表。
3. 涉密人员出境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携带禁止出境的物品和信息。
4.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泄漏涉密信息。
5. 涉密人员出境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不得延期或变更行程。
6. 涉密人员回国后必须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和所携带的资料。
7.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接受培训和教育,以提高涉密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
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
保密资质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和标准的示例:1. 经营实体合法性:申请者必须是合法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机构或个人。2. 资质和经验:申请者可能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技术能力和经验,以便能够对保密资料进行妥善管理和保护。3. 安全措施:申请者需要有适当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保密资料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或泄露。4. 保密协议:申请者可能需要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妥善保护所获得的保密资料,并在需要时与其他合作方签署合适的保密协议。5. 审查和调查:申请者可能需要接受相关机构的审查和调查,以确保其具备申请保密资质的条件和能力。6. 法律合规性:申请者需要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保密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和标准示例,并不能代表实际的情况。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保密法处罚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规定?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等。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 3 年至 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 年至 3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 年至 2 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离岗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机,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中。在借调结束离岗时,未及时清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擅自将移动硬盘带出借调单位。2008 年 3 月,张某将该移动硬盘交本单位同事王某使用时,王某将其中部分文件、资料拷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导致大量国家秘密和重要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张某、王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保密守则10不准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
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会坐牢吗?
一般情况下,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公司能证明员工是以盗窃商业秘密为目的,故意拷贝公司图纸资料,并且泄漏了该图纸信息,对公司造成了损失,且公司已经尽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则该行为可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这种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因此,在处理上会结合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就会承担相应的罚款,而对于构成犯罪的不仅要承担罚金还要承担刑事的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什么功能的设备和具具备拍摄录像的电子产品带入报名?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和具备拍摄、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是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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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什么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规定?
- 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
- 保密法处罚条例?
- 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规定?
-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 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会坐牢吗?
-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什么功能的设备和具具备拍摄录像的电子产品带入报名?
未经什么的单位从事涉密业务的,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规定?
涉密人员出境有以下几项规定
1.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报告所在单位,并经过审核批准
2. 涉密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并按要求填写出境申请表。
3. 涉密人员出境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携带禁止出境的物品和信息。
4.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不泄漏涉密信息。
5. 涉密人员出境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不得延期或变更行程。
6. 涉密人员回国后必须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和所携带的资料。
7. 涉密人员出境前必须接受培训和教育,以提高涉密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
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
保密资质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和标准的示例:1. 经营实体合法性:申请者必须是合法注册并经营的企业、机构或个人。2. 资质和经验:申请者可能需要具备相关的资质、技术能力和经验,以便能够对保密资料进行妥善管理和保护。3. 安全措施:申请者需要有适当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保密资料不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或泄露。4. 保密协议:申请者可能需要签署保密协议,承诺妥善保护所获得的保密资料,并在需要时与其他合作方签署合适的保密协议。5. 审查和调查:申请者可能需要接受相关机构的审查和调查,以确保其具备申请保密资质的条件和能力。6. 法律合规性:申请者需要符合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包括保密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些常见的申请条件和标准示例,并不能代表实际的情况。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标准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确定。
保密法处罚条例?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一条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涉密人员脱密期如何规定?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对知悉的国家秘密仍然负有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 2)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作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 3)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包括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等。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 3 年至 5 年,重要涉密人员为 2 年至 3 年,一般涉密人员为 1 年至 2 年。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甚至在就业、出境等方面予以终身限制。 涉密人员离岗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某涉密单位工作人员张某借调中央机关工作期间,借参与重要文稿起草之机,私自拷贝大量涉密文件、资料,存储在个人移动硬盘中。在借调结束离岗时,未及时清退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擅自将移动硬盘带出借调单位。2008 年 3 月,张某将该移动硬盘交本单位同事王某使用时,王某将其中部分文件、资料拷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导致大量国家秘密和重要信息泄露。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张某、王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保密守则十不准是指什么?
保密守则10不准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
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会坐牢吗?
一般情况下,拷贝公司资料未泄露不会坐牢。但是如果公司能证明员工是以盗窃商业秘密为目的,故意拷贝公司图纸资料,并且泄漏了该图纸信息,对公司造成了损失,且公司已经尽到了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则该行为可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这种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因此,在处理上会结合实际发生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就会承担相应的罚款,而对于构成犯罪的不仅要承担罚金还要承担刑事的责任。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什么功能的设备和具具备拍摄录像的电子产品带入报名?
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和具备拍摄、录音等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是单位日常工作中经常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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