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什么(请问什么是缓刑)
专栏
2024-04-29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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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缓刑是什么,请问什么是缓刑?
首先纠正一下,判十年缓刑两年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然后,法律微言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解释给你听: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刑罚。
说白了,就是给判了缓刑的人一个考察期,看看他在考察期的现实表现,跟小孩子打架弄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差不多性质,表现好了,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表现不好,收监执行。
法律微言详细介绍一下:
(一)缓刑到底是什么?
刑法理论对缓刑的定义太长,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但是没办法,理论定义必须把意思表达完整了,所以就会比较长,法律微言可以简单转化成三点:
其一,犯了罪的人才有可能宣告缓刑,不犯罪,不存在缓刑问题;
其二,缓刑是给嫌疑人判了实际的刑期,但是呢,先暂时不执行,只是设定个考验期,看看这个人有没有悔改表现;
其三,然后,依据这个人在考验期的表现,来决定,到底执行不执行判决的刑期。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缓刑?
缓刑并不是适用所有罪,能用上它,那条件是相当严格的!刑法第72天就作了详细的规定,总结一下,就是五个必要条件、两种不同情况、三个不能。
1.五个必要条件
(1)只能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所以判10年有期徒刑的缓刑,根本不会存在。首先要保障的就是,犯的罪是轻罪,重罪不存在缓刑可能。
(2)情节较轻;
(3)悔罪;
(4)无再次犯罪危险;
(5)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这个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少一条,都不能判缓刑。
2.两种情况
在满足上面五个条件之后,还会分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可以判缓刑的。就是满足了这五个条件,法院还是可以不判缓刑。
第二种情况,是必须要判缓刑的。就是,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和已经怀孕的妇女,这三种人,只要满足了上面五个条件,法院必须判缓刑,不存在商量余地。
3.三个不能
就是即使满足了上述条件,但是只要出现了以下情况,还是不能判处缓刑或者即使判了缓刑也要撤销。
第一个不能,累犯肯定不能判缓刑;
第二个不能,考验期内重新犯了新的故意犯罪了,撤销缓刑;
第三个不能,考验期内发现了他之前还有犯罪没有被发现,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三)缓刑的考验期到底是多久?
刑法第73条规定:
对于判拘役(最长6个月)的人,缓刑的考验期是2个月到1年,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对于判3年以下(包括3年)有期徒刑的人,缓刑的考验期是1年到5年,法院一般会采用判一缓二(有期徒刑1年,缓刑考验期2年),判二缓三,判三缓五这些常用的判决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考验期都会比判处的刑期要长。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就开始起算。
(四)考验期期间,怎么确保平稳度过?
想要平稳度过考验期,就要做好以下四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在考验期内,考察机关说让你干啥,你就干啥,千万不能再故意犯罪,要不然,立刻收监执行原判刑期。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就是最为常见的过失犯罪)不影响缓刑的执行。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考察机关让你咋报告,你就得咋报告。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有些人,考察机关不让你见,有些场所,考察机关不让你去,有些事情,考察机关不让你从事,你就千万不能去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个规定和取保候审很像,必须在考察机关的视线范围内,有变动一定要及时报批,不能私自决定,想去哪去哪。
那么考察机关到底是哪个机关呢?最知名的“社区矫正”就新鲜出炉了。
(五)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刑罚,叫做“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目的就是通过政府、社会以及志愿者的帮助,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就是司法局(司法所),再加上社区、协会、志愿者和社会的协助。这是一个新兴事务,在经过试点以后,现在已经全面铺开。
但在执行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会越来越完善。它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缓刑等监外执行的刑罚避免流于形式,让犯了罪的人,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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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什么,请问什么是缓刑?
首先纠正一下,判十年缓刑两年的情况,根本不存在!
然后,法律微言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解释给你听:缓刑,就是暂缓执行刑罚。
说白了,就是给判了缓刑的人一个考察期,看看他在考察期的现实表现,跟小孩子打架弄个“留校察看”的处分差不多性质,表现好了,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表现不好,收监执行。
法律微言详细介绍一下:
(一)缓刑到底是什么?
刑法理论对缓刑的定义太长,像老太太的裹脚布,但是没办法,理论定义必须把意思表达完整了,所以就会比较长,法律微言可以简单转化成三点:
其一,犯了罪的人才有可能宣告缓刑,不犯罪,不存在缓刑问题;
其二,缓刑是给嫌疑人判了实际的刑期,但是呢,先暂时不执行,只是设定个考验期,看看这个人有没有悔改表现;
其三,然后,依据这个人在考验期的表现,来决定,到底执行不执行判决的刑期。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判缓刑?
缓刑并不是适用所有罪,能用上它,那条件是相当严格的!刑法第72天就作了详细的规定,总结一下,就是五个必要条件、两种不同情况、三个不能。
1.五个必要条件
(1)只能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所以判10年有期徒刑的缓刑,根本不会存在。首先要保障的就是,犯的罪是轻罪,重罪不存在缓刑可能。
(2)情节较轻;
(3)悔罪;
(4)无再次犯罪危险;
(5)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这个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少一条,都不能判缓刑。
2.两种情况
在满足上面五个条件之后,还会分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可以判缓刑的。就是满足了这五个条件,法院还是可以不判缓刑。
第二种情况,是必须要判缓刑的。就是,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和已经怀孕的妇女,这三种人,只要满足了上面五个条件,法院必须判缓刑,不存在商量余地。
3.三个不能
就是即使满足了上述条件,但是只要出现了以下情况,还是不能判处缓刑或者即使判了缓刑也要撤销。
第一个不能,累犯肯定不能判缓刑;
第二个不能,考验期内重新犯了新的故意犯罪了,撤销缓刑;
第三个不能,考验期内发现了他之前还有犯罪没有被发现,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三)缓刑的考验期到底是多久?
刑法第73条规定:
对于判拘役(最长6个月)的人,缓刑的考验期是2个月到1年,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裁量。
对于判3年以下(包括3年)有期徒刑的人,缓刑的考验期是1年到5年,法院一般会采用判一缓二(有期徒刑1年,缓刑考验期2年),判二缓三,判三缓五这些常用的判决方式。最基本的,就是考验期都会比判处的刑期要长。
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就开始起算。
(四)考验期期间,怎么确保平稳度过?
想要平稳度过考验期,就要做好以下四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在考验期内,考察机关说让你干啥,你就干啥,千万不能再故意犯罪,要不然,立刻收监执行原判刑期。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就是最为常见的过失犯罪)不影响缓刑的执行。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考察机关让你咋报告,你就得咋报告。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有些人,考察机关不让你见,有些场所,考察机关不让你去,有些事情,考察机关不让你从事,你就千万不能去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这个规定和取保候审很像,必须在考察机关的视线范围内,有变动一定要及时报批,不能私自决定,想去哪去哪。
那么考察机关到底是哪个机关呢?最知名的“社区矫正”就新鲜出炉了。
(五)什么是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刑罚,叫做“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目的就是通过政府、社会以及志愿者的帮助,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的执行机关就是司法局(司法所),再加上社区、协会、志愿者和社会的协助。这是一个新兴事务,在经过试点以后,现在已经全面铺开。
但在执行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随着时间和经验的积累,会越来越完善。它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缓刑等监外执行的刑罚避免流于形式,让犯了罪的人,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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