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
专栏
2024-02-08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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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
- 土地出让金属于税还是费?
- 房产涉及哪些税?
-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要交什么税?
- 公司购买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土地?
-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地税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 土地使用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
您好,我是香山老戴农特产,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建议和帮助。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土地出让金属于税还是费?
感谢邀请!
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土地出让需要缴纳如下两种税费: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涉及哪些税?
1.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将房地产无偿划拨,应按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房地产无偿划拨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要交什么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原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视(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税[2013]36号附件三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依据上述规定,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公司收到的补偿价款可以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局备案享受减免。
公司购买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土地?
需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收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企业只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企业产权房),都要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税。
对于多层建筑物,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占地面积为准;产权证上未注明占地面积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容积率。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地税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城镇土地税暂行条例和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应该缴纳。
土地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条例第一条规定/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条例第二条/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1、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土地等级税额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核实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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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
- 土地出让金属于税还是费?
- 房产涉及哪些税?
-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要交什么税?
- 公司购买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土地?
-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地税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 土地使用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为什么农村合作社开在自己家?
您好,我是香山老戴农特产,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建议和帮助。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把握的关键就在于土地必须是"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而非他用,不符合这个用途规定的则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鉴于经济发展及城镇建设已发生很大变化,规定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里同样强调的是"对农林牧渔业用地".
3、印花税。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需要区分的是社内、社外及农业产品、非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非农业生产资料等,符合条件的免税,不符合条件的征税。
4、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前款"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条例第十四条所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是指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具体包括:储存农用机具和种子、苗木、木材等农业产品的仓储设施;培育、生产种子、种苗的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木材集材道、运材道;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专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灌溉排水、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业生产必需的食宿和管理设施;其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因此,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占用农用地从事上述生产设施建设的,不征耕地占用税,否则则应照章征收!
土地出让金属于税还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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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出让的定义 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涉及三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8号)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贵公司不是纳税义务人可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22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贵公司应该缴纳契税。根据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贵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7号)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土地出让需要缴纳如下两种税费: 1、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应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减免契税。 2、印花税。土地使用证,每本贴花5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出让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涉及哪些税?
1.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将房地产无偿划拨,应按视同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并按照规定比例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有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均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房地产无偿划拨不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要交什么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原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视(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政府回购企业不动产后不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2、《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税[2013]36号附件三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依据上述规定,因政府城市规划需要收回土地,公司收到的补偿价款可以免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公司可以向主管税务局备案享受减免。
公司购买住宅是否需要缴纳土地?
需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收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企业只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企业产权房),都要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税。
对于多层建筑物,土地使用税的应税面积,以产权证上注明的占地面积为准;产权证上未注明占地面积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拥有或使用的建筑面积/容积率。
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地税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根据城镇土地税暂行条例和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应该缴纳。
土地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条例第一条规定/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房产税条例第二条/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uploads/title/20231130/65679b7f63c92.jpg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土地使用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1、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土地等级税额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转让)合同”或“土地划拨通知单”等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出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对土地管理部门尚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纳税人应据实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核实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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