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在岗位绩效通讯补贴社保等方面)
专栏
2024-01-30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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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在岗位绩效通讯补贴社保等方面?
你好,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通讯补贴、社保等项目上,这种做法无所谓合不合法,顶多是合不合理的问题。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员工的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所以你说的那个基本工资不在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里面,因此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怎么分摊就完全是公司的自主权,可以说公司怎么做都是合理合法的。
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仅仅是公司的一种工资结构,只要你拿到手的工资总额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但话说回来,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补贴上面,合不合理就是两说了。也就是你们公司这么做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们员工拿多少工资都是有合同约定的,如果拿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不管公司对工资的自主操作权有多大,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我的经验看,你们公司把你的基本工资分派到绩效、通讯补贴及社保等方面肯定会降低你的工资收入,因为员工永远不可能拿到100%的绩效工资,而你们公司肯定会把基本工资的大头分摊到岗位绩效工资里面,如此一来,一旦你绩效考核不理想,那么绩效工资肯定就更加的少了,在其他工资项目稳定的情况下,你的总工资是比以前有基本工资的时候减少了,这个时候如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不合法。
你们公司的做法本质上是在强化员工的绩效管理,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产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在战略上是没错的。但如果仅仅是这么调整工资结构,不做其他的配套调整,比如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反馈、改进绩效体系,那么公司这么做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会成为员工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因为无论员工做的再好,绩效工资这一块都是降低了,只不过降低的幅度有大有小而已。
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补贴和社保等方面,这么做不太合理,因为它必然降低了你们拿到手的工资,但即便如此,还是合法的。
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家推行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制是什么意思?
对我在的企业好处就是基层10多年不涨工资,也不是完全不涨,就是每年涨的幅度低于五险一金上涨幅度,大部分工人实际到手工资多年来保持在千多元水平。我三十年工龄到手1300左右,估计是个假央企。
国有企业员工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
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出现问题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实施,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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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在岗位绩效通讯补贴社保等方面?
你好,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通讯补贴、社保等项目上,这种做法无所谓合不合法,顶多是合不合理的问题。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员工的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所以你说的那个基本工资不在法律规定的任何一个里面,因此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怎么分摊就完全是公司的自主权,可以说公司怎么做都是合理合法的。
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等仅仅是公司的一种工资结构,只要你拿到手的工资总额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但话说回来,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补贴上面,合不合理就是两说了。也就是你们公司这么做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们员工拿多少工资都是有合同约定的,如果拿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不管公司对工资的自主操作权有多大,那就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以我的经验看,你们公司把你的基本工资分派到绩效、通讯补贴及社保等方面肯定会降低你的工资收入,因为员工永远不可能拿到100%的绩效工资,而你们公司肯定会把基本工资的大头分摊到岗位绩效工资里面,如此一来,一旦你绩效考核不理想,那么绩效工资肯定就更加的少了,在其他工资项目稳定的情况下,你的总工资是比以前有基本工资的时候减少了,这个时候如果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那么就是不合理不合法。
你们公司的做法本质上是在强化员工的绩效管理,想要提高员工的工作产出,从而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在战略上是没错的。但如果仅仅是这么调整工资结构,不做其他的配套调整,比如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强化绩效反馈、改进绩效体系,那么公司这么做就没有多大的意义,反而会成为员工和公司之间产生纠纷的导火索,因为无论员工做的再好,绩效工资这一块都是降低了,只不过降低的幅度有大有小而已。
所以,我个人认为你们公司把基本工资分摊到绩效工资、补贴和社保等方面,这么做不太合理,因为它必然降低了你们拿到手的工资,但即便如此,还是合法的。
工资总额包括社保和公积金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家推行的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制是什么意思?
对我在的企业好处就是基层10多年不涨工资,也不是完全不涨,就是每年涨的幅度低于五险一金上涨幅度,大部分工人实际到手工资多年来保持在千多元水平。我三十年工龄到手1300左右,估计是个假央企。
国有企业员工工资组成部分有哪些?
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出现问题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方可实施,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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