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报告(所出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专栏
2024-01-17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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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审计结果报告,所出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 审计结果发现无效的原因?
- 离任审计报告要给本人吗?
-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的区别?
-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报告哪些内容?
- 政府工程审计可以单方面出结果吗?
审计结果报告,所出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通常,法院会形成经过审核的司法鉴定单位备选库,在各地的司法鉴定网中可以查到,包括审计、评估、造价、医学等等。已形成的审计报告或许可以成为最初的证据,但立案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以自己的名义从司法鉴定备选库中抽取审计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一,被法院作为鉴定结论使用的《审计报告》需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等审计报告所必须的形式要件
第二,司法鉴定分法医、物证、摄像资料三大类,除这三大类以外的其他类,司法实践需要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纳入规范管理,但截至目前,还未就此达成一致。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司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不得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审计结果发现无效的原因?
(一)专业能力及个人能力的欠缺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有效执行其工作的独立性,以及不能严格依据审计准则做好具体工作。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内审人员时刻保持良好的警觉性,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出有效专业判断。
(二)对企业资产情况缺少了解
首先是由于对企业内部资产状态掌握不够详细具体,进而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制作表格时出现各种问题,导致领导层做出的决定不够正确。其次是由于对企业内部经营状态和环境掌握得不够具体,无法借助内部资源对企业所处环境风险做出预测,警觉性较低,不利于企业积极健康发展
(三)审计内部责任与义务划分不明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期间并未严格遵循会计准则最终导致审计出现错误或失败,具体表现为审计内部责任与义务划分不明,加上自身因素或原因造成的审计失败。在工作过程中,很多会计并未严格遵守工作需求,承担责任与义务,从而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出现问题,给他人出现经济损失,为有效避免审计工作出现问题
离任审计报告要给本人吗?
根据一般的实践,离任审计报告通常会提供给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而不是直接提供给个人。这是因为离任审计报告是对整个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的结果,涉及到的信息和数据是属于组织的资产。然而,个人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来完成审计工作。
最终,离任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组织的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和准确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是指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是送达对象不同。《规定》第二十九条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条明确,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二是功能作用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履行委托审计职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载体,针对的是被审计对象,服务的是党政主要领导和委托部门。
三是报告的内容不同。结果报告反映的是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规定》第十八条明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而审计报告反映的是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相关经济活动与管理的情况,类似于常规性的财政(财务)。
四是处理和建议的对象不同。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两个报告有很大区别,要特别注意二者表述上的区别和建议的针对性。结果报告反映被审计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及审计建议,是针对受托部门和使用报告的相关单位和领导提出的。
五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不同。《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由于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属组织作为,不送达被审计对象,仅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和党政主要领导参考使用,不存在争议和司法救济问题。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
1、分析原因,为什么没有判定和签字,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的;
2、纠正——重新判定和签字;
3、纠正措施——不知道时培训,故意时教育,对内审员重新评价,培训或更换符合要求的人;
4、验证——纠正、纠正 措施是不是有效;
5、预防——提前进行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采取措施让其不发生,如内审前培训或提出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报告哪些内容?
首先需要报告经济责任人履职期间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企业领导人任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财务费用和营业税金支出等情况以及利润、利润分配情况就需要列出与损益表(或利润表)相关的数据。
还有企业绩效考核审计,损益情况就是重点,围绕效益目标审计并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是离不开损益表的。
政府工程审计可以单方面出结果吗?
在审计过程中就造价认定需建设,施工,审计三方共同认定。但审计如果认为审定结果合法,其他方不签字认可也可出报告。其他方不服可以申请裁定或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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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结果报告,所出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 审计结果发现无效的原因?
- 离任审计报告要给本人吗?
-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的区别?
-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报告哪些内容?
- 政府工程审计可以单方面出结果吗?
审计结果报告,所出的审计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通常,法院会形成经过审核的司法鉴定单位备选库,在各地的司法鉴定网中可以查到,包括审计、评估、造价、医学等等。已形成的审计报告或许可以成为最初的证据,但立案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以自己的名义从司法鉴定备选库中抽取审计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第一,被法院作为鉴定结论使用的《审计报告》需要有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等审计报告所必须的形式要件
第二,司法鉴定分法医、物证、摄像资料三大类,除这三大类以外的其他类,司法实践需要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协商纳入规范管理,但截至目前,还未就此达成一致。援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司法鉴定人应当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执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从事司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其他组织和个人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不得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审计结果发现无效的原因?
(一)专业能力及个人能力的欠缺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不能有效执行其工作的独立性,以及不能严格依据审计准则做好具体工作。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内审人员时刻保持良好的警觉性,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做出有效专业判断。
(二)对企业资产情况缺少了解
首先是由于对企业内部资产状态掌握不够详细具体,进而使得内部审计人员制作表格时出现各种问题,导致领导层做出的决定不够正确。其次是由于对企业内部经营状态和环境掌握得不够具体,无法借助内部资源对企业所处环境风险做出预测,警觉性较低,不利于企业积极健康发展
(三)审计内部责任与义务划分不明
内部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期间并未严格遵循会计准则最终导致审计出现错误或失败,具体表现为审计内部责任与义务划分不明,加上自身因素或原因造成的审计失败。在工作过程中,很多会计并未严格遵守工作需求,承担责任与义务,从而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出现问题,给他人出现经济损失,为有效避免审计工作出现问题
离任审计报告要给本人吗?
根据一般的实践,离任审计报告通常会提供给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而不是直接提供给个人。这是因为离任审计报告是对整个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的结果,涉及到的信息和数据是属于组织的资产。然而,个人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来完成审计工作。
最终,离任审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组织的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和准确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报告是指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是送达对象不同。《规定》第二十九条指出,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第三十条明确,审计机关应当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结论性文书报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必要时报送本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提交委托审计的组织部门;抄送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二是功能作用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履行委托审计职责,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和建议的载体,针对的是被审计对象,服务的是党政主要领导和委托部门。
三是报告的内容不同。结果报告反映的是被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规定》第十八条明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而审计报告反映的是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及相关经济活动与管理的情况,类似于常规性的财政(财务)。
四是处理和建议的对象不同。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和审计建议,两个报告有很大区别,要特别注意二者表述上的区别和建议的针对性。结果报告反映被审计对象的违纪违法问题及审计建议,是针对受托部门和使用报告的相关单位和领导提出的。
五是解决争议的途径不同。《规定第三十二条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申诉,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由于审计机关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属组织作为,不送达被审计对象,仅供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和党政主要领导参考使用,不存在争议和司法救济问题。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内部审计问题确认对方不签字可以按以下步骤处理:1、分析原因,为什么没有判定和签字,是不知道还是故意的;
2、纠正——重新判定和签字;
3、纠正措施——不知道时培训,故意时教育,对内审员重新评价,培训或更换符合要求的人;
4、验证——纠正、纠正 措施是不是有效;
5、预防——提前进行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采取措施让其不发生,如内审前培训或提出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应报告哪些内容?
首先需要报告经济责任人履职期间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企业领导人任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财务费用和营业税金支出等情况以及利润、利润分配情况就需要列出与损益表(或利润表)相关的数据。
还有企业绩效考核审计,损益情况就是重点,围绕效益目标审计并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是离不开损益表的。
政府工程审计可以单方面出结果吗?
在审计过程中就造价认定需建设,施工,审计三方共同认定。但审计如果认为审定结果合法,其他方不签字认可也可出报告。其他方不服可以申请裁定或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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