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董事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影响吗)
专栏
2024-01-06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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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董事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影响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有何区别与联系?
经常看到对某个企业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有的称其为“法人”,有的称其为“法人代表”,有的称其为“法定代表人”,很不一致,有职工提出询问:究竟应该如何区别和正确称呼呢?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是一种最常见的企业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还有一些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医院、学校等。由此可见,法人是组织而不是个人,将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称为“法人”是错误的。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它与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所以有时会混称。在公司企业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总经理或者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确的,而通常情况下被称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对于法人代表,经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企业法人中的其他成员也可称作法人代表,从而进行对外交往。但是,必须认识到,这类法人代表决不是法定代表人,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驶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国企上班员工可否当法人代表开公司?
国企员工是可以当公司法人代表的,但是具体要看该员工所在单位的规定,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国企员工担任法人代表。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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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董事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有影响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定由董事长担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有何区别与联系?
经常看到对某个企业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有的称其为“法人”,有的称其为“法人代表”,有的称其为“法定代表人”,很不一致,有职工提出询问:究竟应该如何区别和正确称呼呢?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是一种最常见的企业法人,但除了公司之外,还有一些非公司企业法人,如医院、学校等。由此可见,法人是组织而不是个人,将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称为“法人”是错误的。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它与法人代表是一个意思,所以有时会混称。在公司企业法人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在非公司企业法人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总经理或者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总裁或总经理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正确的,而通常情况下被称为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
对于法人代表,经企业法人和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企业法人中的其他成员也可称作法人代表,从而进行对外交往。但是,必须认识到,这类法人代表决不是法定代表人,两者绝对不能混淆。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驶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国企上班员工可否当法人代表开公司?
国企员工是可以当公司法人代表的,但是具体要看该员工所在单位的规定,但是在法律上并没有禁止国企员工担任法人代表。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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