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2014 50号(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专栏
2023-12-28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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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国发2014 50号,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 三证合一后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要吗?
-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 养老涨到200元为什么?
- 中征码是组织机构代码吗?
-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四千多元?
- 2014年以前退休教师补贴细则?
国发2014 50号,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2025年退休,一般应当是在2014年9月前就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了的。因为,如果该同志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话,应当在2025年还没到退休年龄,即使到了,累计缴费年限也没到15年,应该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所以,该同志应是2014年9月前就在事业单位工作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该同志应当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一、什么人可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作了这样的规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该文件还有一句话“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实施时间,上面那段话的意思就是: 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这名2025名退休的人员,刚好就是在这一范围内的人员,他是符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条件的,应当给其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只要是”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都要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要等“中人”全部退休完了以后才会取消过渡性养老金。如果在2014年9月时是18岁参加工作且60岁退休的话,机关事业单位要到2056年才能完全取消过渡性养老金。由于有些人参加工作的年龄更小(如进入体工大队的人员可能14岁就参加工作了)或者退休年龄更晚(如省部级领导或延迟退休的专家),因此,完全取消过渡性养老金的时间可能会更晚。
二、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对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进行了明确: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过渡性养老金与退休时的社平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系数、过渡系数这四个参数有关。
其中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由有关部门发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一样。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在一个省内这个系数是固定的,如在广西是1.4。这两个参数,大家都是一样的,可以不用管。但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系数这两个参数则与个人的情况密切相关。视同缴费年限则要根据2014年10月前的工作年限来认定,从个人档案中可以查出来,基本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这个公式里的视同缴费指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这个参数目前有的地方还未完全确定,这也是一些地方的中人养老金迟迟未能完全兑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参数与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有一定的关系,退休时职务职级高,这个参数就高。这个参数高,过渡性养老金就高,总的养老金也就高。因此,中人要想过渡性养老金高,在退休时,其职务职级要高。退休前能够获得晋升,对退休时养老金的提高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三证合一后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要吗?
需要的,三证合一主要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的合并。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
2018年1月28日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广东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广东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二、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第三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
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
第四条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坏取
第五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人均不超过400元。
第六条 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第七条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
第八条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九条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第十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在“职工活动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其他活动支出”核算。
三、困难职工帮扶项目
第十一条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
(一)医疗救助标准,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
(二)日常生活救助标准,一般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
(三)助学标准,一般每生每年不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000元)。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困难职工帮扶费”核算。
各级工会应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在高温、寒冷和雾霾等情况下,基层工会可开展对一线职工慰问活动,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雾霾用品以及食品饮料。年度人均慰问总金额按合理、适度原则予以安排。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送温暖费”核算。
第十三条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工办〔2013〕16号文)和《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粤工办〔2014〕21号文)等有关规定,各级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互助保障费用,具体保障计划选择和费用列支额度,根据各单位实际,经相关民主程序确定。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其他维权支出”核算。
四、职工活动项目
第十四条 基层工会为提升职工素质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可对获得相关技能、职称、学历证书的职工予以适当补助。
第十五条 对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金一般每人不超过300元。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可用会费组织全体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也可向会员发放入场券。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可用会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和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春游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确需为参赛职工购置服装的,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参加县以上各级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有统一着装要求的,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确因活动需要,参赛单位可为参赛选手(含领队)增购一次。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设置奖项的,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个人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800元,团体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500元。
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纪念品,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100元。
第二十条 基层工会组织春节职工联欢会的,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奖项的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为参加人员发放每人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第二十一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聘请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标准为:教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5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天不超过100元。
第二十二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的差旅费按照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对因参加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给予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
五、职工疗休养活动
第二十三条 鼓励基层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劳模、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疗休养。鼓励优先选择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和各级工会疗养院开展疗休养活动。各级工会疗养院应予以优惠。
第二十四条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基层工会可对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进行适当补贴。
六、服务职工平台和工会业务建设
第二十五条 鼓励基层工会加强服务职工设施建设及品牌服务项目投入。基层工会应当结合实际,争取行政支持,整合多方资源,加强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职工心理减压室、创新工作室、争议调解室、职工亲子工作室、职工书屋以及体育健身场所等服务职工设施建设。加大法律服务、技能竞赛、困难帮扶、职业康复、母婴关爱、子女假期托管等品牌服务项目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县以上各级工会对验收命名的“职工之家”、“创新工作室”、“工会服务站”等服务职工阵地,应制定相关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给予基层工会专项经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可进行适当奖励。标准为一般不超过10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会(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会)可对兼职工会干部(含兼职财务人员)发放补贴。单位职工人数500人以下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单位职工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单位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可对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补贴。
第二十八条 经上级批准,基层工会可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数应控制在单位会员总数的30%以内。奖金和奖品总额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
七、职工福利费
第二十九条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通过提取使用职工福利费解决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和本单位的集体福利。对生活困难的的工作人员予以补助,如工作人员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工作人员个人或家属患病支付医药费用困难或支付死亡丧葬费困难等;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如因天灾导致的经济生活困难等。发放集体福利,如看望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支出;慰问离退休人员和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疗休养等其他集体福利支出。
鼓励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补贴单位举办职工食堂或安排用餐等集体福利开支;鼓励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单位用职工福利费补贴为职工提供子女晚托、暑托、寒托等各类形式的托育服务。
八、职工教育费
第三十条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规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足额提取、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确保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社区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为职工教育提供方便快捷的学习和培训服务。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竞赛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与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
养老涨到200元为什么?
没有什么好的待遇,就工作自由点吧。农合增到250让许多农村的人愁眉苦脸,毕竟上千块钱在一般农村生活的人确是有点难于承受了,交了打针吃药也需要钱,最好是健康不要生病,一生病必拖累一家人。现在一个月二百块钱能买什么,起什么作用呢,一斤五花三十块钱,打点滴交了农医保也要五十块钱,只大米,盐不那么涨价,一张百元人民币一折零,转目就花光,二百块钱能起什么作用么,只能够一个人的大米和食盐吧。农村人只能活到老,做到八十岁吧,儿媳孝顺尚能幸福和健康,想活几年。没孝顺只能天天挨声叹气,度日如年了。
中征码是组织机构代码吗?
中征码,是指过渡期使用的、和原贷款卡编码同等作用的识别代码,原有贷款卡编码更名为中征码。
已办理过贷款卡的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时不需要再配发“中征码”,未办理过贷款卡的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时可向金融机构提交机构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注册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配发“中征码”。
目前一直到二代企业征信系统上线前为过渡期,期间企业与商业银行开展信贷合作前不再需要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及贷款卡年审,暂由中征码替代贷款卡编码;在过渡期结束后,机构信用代码将成为企业在征信系统中的关键识别代码。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四千多元?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4000多元,交15年之后,为什么有的人能够每月领取上千元的养老金,而有的人只能领取几百元。如果不明白社保的缴费规则,在退休之后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对于农村户口来讲,参与的社保为居民社保。而每年只是需要缴费一次。相对于职工社保而言,居民社保的缴费起点较低,100元一年都可以,而每年缴费4000多元,可以算是一个较高的档次了。
在一般的情况下,城乡居民社保的缴费划分为12个档,缴费金额在100元到2000元不等,当然每个地方都根据自身的情况有一些差距,比如一些省份城乡居民缴费的最高档次甚至能达到7000元每年。
不但如此,根据居民社保的缴费规则,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比如养老保险中最低缴费100元就需要补贴30元。按照上海等地的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4300元,财政补贴高达625元。
每年社保缴费4000多元的居民社保,15年后又能领取多少钱呢?每年需要缴纳4000多元的社保费用,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讲,确实不小的负担。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这4000多元怎么可能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一笔负担,我们用一组数据说话,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可以知,在陕西等地的农村,人均居民年收入才14,044元。更不用说在西北等地的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甚至不足1万元,因此对于每年社保缴费高达4000多元来讲,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这样的负担之后,15年又能领取多少钱是很多人都关心的话题,辛辛苦苦教了15年到最后每月能领取多少钱?到底划不划算?
根据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退休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资×(1+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历年缴费金额总额+历年政府补助金+历年产生利息)÷139(60周岁退休除以139)
缴费15年,达到60周岁之后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对于城镇职工而言,退休的时间可能是45周岁,也可能是60周岁,但是对于农村户口参与居民社保的人来说,退休的年龄一律为60周岁。
而60周岁后能拿到多少养老金,这取决于你个人所缴费的总额以及国家的补贴,并且和之前所产生的利息。
如果每年缴费4000多元,那么存在差异的,很可能就是补贴的部分。每个地方的补贴政策都不一样,有些地方补贴的多一些,有些地方补贴的少一些。
基础养老金
对于参与居民社保的人来讲基础养老金部分很多都是由当地政府来进行拟定,而这一部分的钱也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补助和地方的补贴,因此对于参与居民社保的退休人员来讲,基础养老金部分一般都很少,有些地方不足100元每月。
而一些相对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基础养老金则会高一些,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基础养老金部分的金额大多都靠近1000元,最高的在上海,基础养老金部分就高达1500多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户口基础养老金大部分都在100元到200元之间,甚至还有些地方不足1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假设每年社保缴费为4000元,给予的补贴为600元,连续缴费了15年,那么最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4000+600)×15=69000元
如果在此时还考虑历年来所产生的利息,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上的总额将超过7万元。
此时我们就按照7万元来计算再除以139,那么就可以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能领取的金额为7万÷139=503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退休后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
同样都是每年缴纳4000多元,为什么退休后养老金的差距在三倍以上?根据上面我们介绍,其实主要差距来源于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当地的政府补贴等政策不同,因此基础养老金部分差距也较大。
居民社保不单单是生活在农村里的人可以购买,在大城市里面同样也有购买居民社保的用户。
在上海,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部分金额就高达1500多元,而对于一些边远贫困的地方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部分甚至还不足100元,而这里面就相差了近1400元。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政府补贴部分,每个地方的政府补贴政策都不一样,国家只是规定最低缴费100元不能少于30元的补贴,而缴费4000元以上补贴的费用是当地政府来确定的。
有些地方每年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能达到600元,而有些地方每年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很可能只有300元。
除了这两个地方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影响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多少,那就是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每年养老金的调整虽然是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来进行的,但是定额调整部分也是由当地政府来根据当地的经济以及实际消费水平等多方面来评估,这里面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有些地方定额调整只上调5元,而有些地方定额调整却有上百元。而还有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这里面的详细政策也不尽相同。
由于这些种种差距就造成了,虽然缴费金额都是一样,但是退休后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却相差数倍,有些人每月只能领取五六百元,而有些人退休后每月都能领取2000元。
每年缴费4000元,参与居民社保划算,还是参与职工社保划算?首先我们不说哪一种社保更好,我们先说一下居民社保它存在着弊端。
参与居民社保势必就是参与居民医保,而居民医保是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待遇,并且居民医保不存在个人账户次年账户上的余额就会被清零想要享受待遇,就必须重新缴纳新的医保。不但如此居民医保,无论你多大年纪,缴费多少年,要想享受医保的待遇就必须缴费,哪怕你已经100周岁。
而对于参与职工医保的人而言,职工医保不仅有个人账户,而且在缴费年限达到当地要求之后,还能办理退休医保,享受退休医保的待遇。
对于退休的老人来讲,本来就随着年龄增大,身体各个机能就越来越弱,最担心的就是生病,而对于参与职工社保的人来讲,可以享受退休医保的政策,不需要缴费就能享受医保的福利,那么对于这样的老人来讲,医疗方面无疑是可以放心的。
反之对于参与农村医保的老人来讲,每年还是得继续缴纳医保的费用,并且这些年医保的费用也在逐年上涨,到那时候,不知道每年的医保费用会是怎么样。而且农村医保以及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单纯报销比例上来讲,职工医保的用处和覆盖范围就要广很多。
如果参与职工养老保险,虽然需要承担社会统筹的一部分费用,很可能个人账户养老金上的钱没有多少,但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就要比普通的农村地区高出不少。
不少地方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部分就高达上千元,这就要比不少地区每月养老金总额只有几百元的居民养老保险高很多。
从这里我们就不需要经过计算就能明白,如果每年缴费4000元参与社保那么首选则是职工社保。
当然如果要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与职工社保,那么每年缴费4000元是很难达到最低要求的,一般每年最低缴费都有8000至1万元,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职工社保也是享有和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
就单单是退休医保就能吸引很多人。
2014年以前退休教师补贴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才开缴纳的养老保险,2014年前退休的教师,是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领取的是退休金而不是养老金,也不是工资,既然已经退休了,退休金就是按月计发的,不存在还要补发退休金的问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讲,2014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年份,也是执行了几十年的退休政策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具体时间界限是以2014年10月1日作为标志。10月1日是国庆节,2014年10月1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65周年的日子,建国以来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制度的改革,就是从建国65周年的时候开始执行的。
在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是一个数量非常庞大的群体,在这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都是按照原有的退休制度正常办理,即按照退休前一个月本人的实际工资,结合工龄、教龄的比例计算和领取,加上相关的补助、补贴等进行计发。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都是这种计算方式,直到2014年10月1日之前,这种制度都是没有任何改变。当时很多人担心2014年10月1日以后养老制度的改革,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纷纷通过各种途径,想办法提前办理退休,其目的就是想搭乘改革前的这趟末班车。
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像企业职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属于改革的对象之一。教师也要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也要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双轨制的结束,开启了单位养老变成社会养老的崭新模式。
但是这对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的过渡期,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为了保障改革以后,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不会低于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在计算养老金时采取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执行;按照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其高出的部分就要按照10年过渡期比例计发,到2024年9月30日全部计发到位。
由于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教师,当时由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还没有完全定型,属于按照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加上还有高出部分的计发问题,所以对于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教师,才存在高出部分养老金补发问题,而对于在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教师,退休时计算养老金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退休后还要重新计算,还要给予补发的问题。
综上所述,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教师,是完全按照当时的退休制度执行并计算的养老金,每月发放的养老金就是正式计算后的养老金,除了每年要参加国家对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以外,不存在还要再补发养老金或是退休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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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发2014 50号,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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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四千多元?
- 2014年以前退休教师补贴细则?
国发2014 50号,还有过渡养老金这项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2025年退休,一般应当是在2014年9月前就在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了的。因为,如果该同志是2014年10月以后参加工作的话,应当在2025年还没到退休年龄,即使到了,累计缴费年限也没到15年,应该不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所以,该同志应是2014年9月前就在事业单位工作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该同志应当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一、什么人可以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作了这样的规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该文件还有一句话“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一实施时间,上面那段话的意思就是: 2014年10月1日前(不含10月1日)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这名2025名退休的人员,刚好就是在这一范围内的人员,他是符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条件的,应当给其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说,只要是”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都要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要等“中人”全部退休完了以后才会取消过渡性养老金。如果在2014年9月时是18岁参加工作且60岁退休的话,机关事业单位要到2056年才能完全取消过渡性养老金。由于有些人参加工作的年龄更小(如进入体工大队的人员可能14岁就参加工作了)或者退休年龄更晚(如省部级领导或延迟退休的专家),因此,完全取消过渡性养老金的时间可能会更晚。
二、过渡性养老金怎么计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对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进行了明确: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从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过渡性养老金与退休时的社平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系数、过渡系数这四个参数有关。
其中的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由有关部门发布,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一样。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在一个省内这个系数是固定的,如在广西是1.4。这两个参数,大家都是一样的,可以不用管。但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系数这两个参数则与个人的情况密切相关。视同缴费年限则要根据2014年10月前的工作年限来认定,从个人档案中可以查出来,基本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这个公式里的视同缴费指数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数,这个参数目前有的地方还未完全确定,这也是一些地方的中人养老金迟迟未能完全兑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个参数与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有一定的关系,退休时职务职级高,这个参数就高。这个参数高,过渡性养老金就高,总的养老金也就高。因此,中人要想过渡性养老金高,在退休时,其职务职级要高。退休前能够获得晋升,对退休时养老金的提高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三证合一后食品流通许可证还需要吗?
需要的,三证合一主要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的合并。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国务院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先照后证
广东省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广东省总工会
2018年1月28日
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工用之于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提供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的正面清单,加强工会经费服务职工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工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入
第一条 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
(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广东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按照广东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应当留成的经费。要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二、职工集体福利项目
第三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过节类项目指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慰问类项目指会员生日、会员生病住院、会员婚丧嫁娶、会员退休离岗的慰问。
基层工会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的全年支出金额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左右,最高不超过40%,或者选择控制在基层工会留成经费的50%以内。
第四条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坏取
第五条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人均不超过400元。
第六条 工会会员符合法律政策的结婚、生育,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第七条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基层工会组织应予看望,慰问金和慰问品总额每次一般不超过2000元。
第八条 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基层工会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会员去世给予不超过3000元慰问金,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直系亲属指的是会员本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
第九条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基层工会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第十条 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在“职工活动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其他活动支出”核算。
三、困难职工帮扶项目
第十一条 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疾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学等原因致困时,基层工会应给予帮扶、救助和慰问:
(一)医疗救助标准,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
(二)日常生活救助标准,一般每户每年不得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年度总和;
(三)助学标准,一般每生每年不超过十个月基本生活费用总和(原则上一般不超过5000元)。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困难职工帮扶费”核算。
各级工会应按照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在高温、寒冷和雾霾等情况下,基层工会可开展对一线职工慰问活动,购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雾霾用品以及食品饮料。年度人均慰问总金额按合理、适度原则予以安排。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送温暖费”核算。
第十三条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工办〔2013〕16号文)和《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通知》(粤工办〔2014〕21号文)等有关规定,各级工会可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职工互助保障费用,具体保障计划选择和费用列支额度,根据各单位实际,经相关民主程序确定。
前款支出,在“维权支出/uploads/title/20231130/65684b507f714.jpg其他维权支出”核算。
四、职工活动项目
第十四条 基层工会为提升职工素质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可对获得相关技能、职称、学历证书的职工予以适当补助。
第十五条 对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金一般每人不超过300元。奖励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人数的30%。
第十六条 基层工会可用会费组织全体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也可向会员发放入场券。
第十七条 基层工会可用会费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和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春游秋游活动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可安排工作餐,开支交通费。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确需为参赛职工购置服装的,人均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且每两年购置一次。参加县以上各级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有统一着装要求的,一般应采用租赁方式。确因活动需要,参赛单位可为参赛选手(含领队)增购一次。
第十九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设置奖项的,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其中,个人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800元,团体项目奖品(奖金)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500元。
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纪念品,标准一般每人不超过100元。
第二十条 基层工会组织春节职工联欢会的,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奖项的基层工会职工文体活动为参加人员发放每人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
第二十一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文体活动需聘请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劳务费标准为:教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5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天不超过100元。
第二十二条 基层工会举办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参赛人员的差旅费按照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对因参加文体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给予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同级财政规定标准执行。
五、职工疗休养活动
第二十三条 鼓励基层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劳模、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脏、累、险、高温、有毒有害岗位及因工受伤、患职业病、慢性病和即将退休的职工。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定期组织全体职工疗休养。鼓励优先选择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和各级工会疗养院开展疗休养活动。各级工会疗养院应予以优惠。
第二十四条 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基层工会可对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进行适当补贴。
六、服务职工平台和工会业务建设
第二十五条 鼓励基层工会加强服务职工设施建设及品牌服务项目投入。基层工会应当结合实际,争取行政支持,整合多方资源,加强工会服务站、职工之家、职工心理减压室、创新工作室、争议调解室、职工亲子工作室、职工书屋以及体育健身场所等服务职工设施建设。加大法律服务、技能竞赛、困难帮扶、职业康复、母婴关爱、子女假期托管等品牌服务项目投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县以上各级工会对验收命名的“职工之家”、“创新工作室”、“工会服务站”等服务职工阵地,应制定相关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给予基层工会专项经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基层工会组织开展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可进行适当奖励。标准为一般不超过1000元。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会(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会)可对兼职工会干部(含兼职财务人员)发放补贴。单位职工人数500人以下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单位职工人数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单位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的补贴一般每人每月不超过500元。
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可对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补贴。
第二十八条 经上级批准,基层工会可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表彰数应控制在单位会员总数的30%以内。奖金和奖品总额标准一般不超过500元。
七、职工福利费
第二十九条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要求,通过提取使用职工福利费解决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和本单位的集体福利。对生活困难的的工作人员予以补助,如工作人员家庭基本生活确有困难;工作人员个人或家属患病支付医药费用困难或支付死亡丧葬费困难等;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如因天灾导致的经济生活困难等。发放集体福利,如看望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支出;慰问离退休人员和组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疗休养等其他集体福利支出。
鼓励单位使用职工福利费补贴单位举办职工食堂或安排用餐等集体福利开支;鼓励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单位用职工福利费补贴为职工提供子女晚托、暑托、寒托等各类形式的托育服务。
八、职工教育费
第三十条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规定,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足额提取、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并确保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充分利用职业院校、社区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资源,为职工教育提供方便快捷的学习和培训服务。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职业技能竞赛等经费支出,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与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鼓励基层工会协助单位将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
养老涨到200元为什么?
没有什么好的待遇,就工作自由点吧。农合增到250让许多农村的人愁眉苦脸,毕竟上千块钱在一般农村生活的人确是有点难于承受了,交了打针吃药也需要钱,最好是健康不要生病,一生病必拖累一家人。现在一个月二百块钱能买什么,起什么作用呢,一斤五花三十块钱,打点滴交了农医保也要五十块钱,只大米,盐不那么涨价,一张百元人民币一折零,转目就花光,二百块钱能起什么作用么,只能够一个人的大米和食盐吧。农村人只能活到老,做到八十岁吧,儿媳孝顺尚能幸福和健康,想活几年。没孝顺只能天天挨声叹气,度日如年了。
中征码是组织机构代码吗?
中征码,是指过渡期使用的、和原贷款卡编码同等作用的识别代码,原有贷款卡编码更名为中征码。
已办理过贷款卡的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时不需要再配发“中征码”,未办理过贷款卡的企业和个人,办理贷款时可向金融机构提交机构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注册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后配发“中征码”。
目前一直到二代企业征信系统上线前为过渡期,期间企业与商业银行开展信贷合作前不再需要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及贷款卡年审,暂由中征码替代贷款卡编码;在过渡期结束后,机构信用代码将成为企业在征信系统中的关键识别代码。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四千多元?
农村户口每年社保交4000多元,交15年之后,为什么有的人能够每月领取上千元的养老金,而有的人只能领取几百元。如果不明白社保的缴费规则,在退休之后很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对于农村户口来讲,参与的社保为居民社保。而每年只是需要缴费一次。相对于职工社保而言,居民社保的缴费起点较低,100元一年都可以,而每年缴费4000多元,可以算是一个较高的档次了。
在一般的情况下,城乡居民社保的缴费划分为12个档,缴费金额在100元到2000元不等,当然每个地方都根据自身的情况有一些差距,比如一些省份城乡居民缴费的最高档次甚至能达到7000元每年。
不但如此,根据居民社保的缴费规则,国家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比如养老保险中最低缴费100元就需要补贴30元。按照上海等地的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4300元,财政补贴高达625元。
每年社保缴费4000多元的居民社保,15年后又能领取多少钱呢?
每年需要缴纳4000多元的社保费用,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讲,确实不小的负担。
可能有些人会觉得这4000多元怎么可能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一笔负担,我们用一组数据说话,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可以知,在陕西等地的农村,人均居民年收入才14,044元。更不用说在西北等地的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甚至不足1万元,因此对于每年社保缴费高达4000多元来讲,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这样的负担之后,15年又能领取多少钱是很多人都关心的话题,辛辛苦苦教了15年到最后每月能领取多少钱?到底划不划算?
根据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退休时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平均工资×(1+养老金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历年缴费金额总额+历年政府补助金+历年产生利息)÷139(60周岁退休除以139)
缴费15年,达到60周岁之后每月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对于城镇职工而言,退休的时间可能是45周岁,也可能是60周岁,但是对于农村户口参与居民社保的人来说,退休的年龄一律为60周岁。
而60周岁后能拿到多少养老金,这取决于你个人所缴费的总额以及国家的补贴,并且和之前所产生的利息。
如果每年缴费4000多元,那么存在差异的,很可能就是补贴的部分。每个地方的补贴政策都不一样,有些地方补贴的多一些,有些地方补贴的少一些。
基础养老金
对于参与居民社保的人来讲基础养老金部分很多都是由当地政府来进行拟定,而这一部分的钱也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补助和地方的补贴,因此对于参与居民社保的退休人员来讲,基础养老金部分一般都很少,有些地方不足100元每月。
而一些相对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基础养老金则会高一些,比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基础养老金部分的金额大多都靠近1000元,最高的在上海,基础养老金部分就高达1500多元。但是对于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户口基础养老金大部分都在100元到200元之间,甚至还有些地方不足1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假设每年社保缴费为4000元,给予的补贴为600元,连续缴费了15年,那么最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额为(4000+600)×15=69000元
如果在此时还考虑历年来所产生的利息,那么个人账户养老金上的总额将超过7万元。
此时我们就按照7万元来计算再除以139,那么就可以得出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能领取的金额为7万÷139=503元。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退休后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在600元至2000元之间。
同样都是每年缴纳4000多元,为什么退休后养老金的差距在三倍以上?
根据上面我们介绍,其实主要差距来源于基础养老金部分,由于当地的经济发展以及当地的政府补贴等政策不同,因此基础养老金部分差距也较大。
居民社保不单单是生活在农村里的人可以购买,在大城市里面同样也有购买居民社保的用户。
在上海,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部分金额就高达1500多元,而对于一些边远贫困的地方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部分甚至还不足100元,而这里面就相差了近1400元。
还有一个地方就是政府补贴部分,每个地方的政府补贴政策都不一样,国家只是规定最低缴费100元不能少于30元的补贴,而缴费4000元以上补贴的费用是当地政府来确定的。
有些地方每年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能达到600元,而有些地方每年缴费4000元,政府补贴很可能只有300元。
除了这两个地方之外,还有一个地方影响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的多少,那就是每年的养老金调整。
每年养老金的调整虽然是根据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来进行的,但是定额调整部分也是由当地政府来根据当地的经济以及实际消费水平等多方面来评估,这里面也存在着巨大差异,有些地方定额调整只上调5元,而有些地方定额调整却有上百元。而还有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这里面的详细政策也不尽相同。
由于这些种种差距就造成了,虽然缴费金额都是一样,但是退休后每月领取到的养老金却相差数倍,有些人每月只能领取五六百元,而有些人退休后每月都能领取2000元。
每年缴费4000元,参与居民社保划算,还是参与职工社保划算?
首先我们不说哪一种社保更好,我们先说一下居民社保它存在着弊端。
参与居民社保势必就是参与居民医保,而居民医保是缴费一年,享受一年的待遇,并且居民医保不存在个人账户次年账户上的余额就会被清零想要享受待遇,就必须重新缴纳新的医保。不但如此居民医保,无论你多大年纪,缴费多少年,要想享受医保的待遇就必须缴费,哪怕你已经100周岁。
而对于参与职工医保的人而言,职工医保不仅有个人账户,而且在缴费年限达到当地要求之后,还能办理退休医保,享受退休医保的待遇。
对于退休的老人来讲,本来就随着年龄增大,身体各个机能就越来越弱,最担心的就是生病,而对于参与职工社保的人来讲,可以享受退休医保的政策,不需要缴费就能享受医保的福利,那么对于这样的老人来讲,医疗方面无疑是可以放心的。
反之对于参与农村医保的老人来讲,每年还是得继续缴纳医保的费用,并且这些年医保的费用也在逐年上涨,到那时候,不知道每年的医保费用会是怎么样。而且农村医保以及职工医保之间的差距也很大,单纯报销比例上来讲,职工医保的用处和覆盖范围就要广很多。
如果参与职工养老保险,虽然需要承担社会统筹的一部分费用,很可能个人账户养老金上的钱没有多少,但是基础养老金部分就要比普通的农村地区高出不少。
不少地方的职工基础养老金部分就高达上千元,这就要比不少地区每月养老金总额只有几百元的居民养老保险高很多。
从这里我们就不需要经过计算就能明白,如果每年缴费4000元参与社保那么首选则是职工社保。
当然如果要想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与职工社保,那么每年缴费4000元是很难达到最低要求的,一般每年最低缴费都有8000至1万元,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的职工社保也是享有和职工一样的退休待遇。
就单单是退休医保就能吸引很多人。
2014年以前退休教师补贴细则?
机关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才开缴纳的养老保险,2014年前退休的教师,是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领取的是退休金而不是养老金,也不是工资,既然已经退休了,退休金就是按月计发的,不存在还要补发退休金的问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讲,2014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年份,也是执行了几十年的退休政策的一个重大转折点。具体时间界限是以2014年10月1日作为标志。10月1日是国庆节,2014年10月1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65周年的日子,建国以来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制度的改革,就是从建国65周年的时候开始执行的。
在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是一个数量非常庞大的群体,在这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都是按照原有的退休制度正常办理,即按照退休前一个月本人的实际工资,结合工龄、教龄的比例计算和领取,加上相关的补助、补贴等进行计发。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都是这种计算方式,直到2014年10月1日之前,这种制度都是没有任何改变。当时很多人担心2014年10月1日以后养老制度的改革,会给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纷纷通过各种途径,想办法提前办理退休,其目的就是想搭乘改革前的这趟末班车。
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像企业职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满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教师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属于改革的对象之一。教师也要按照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也要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退休制度双轨制的结束,开启了单位养老变成社会养老的崭新模式。
但是这对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处于新老两种退休制度的过渡期,既有视同缴费年限,又有实际缴费年限,为了保障改革以后,按照新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养老金不会低于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在计算养老金时采取新老两种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如果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计算的,按照老办法执行;按照新办法计算高于老办法计算的,其高出的部分就要按照10年过渡期比例计发,到2024年9月30日全部计发到位。
由于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的教师,当时由于养老金的计算办法还没有完全定型,属于按照老办法计算预发的养老金,加上还有高出部分的计发问题,所以对于2014年10月以后办理退休的教师,才存在高出部分养老金补发问题,而对于在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教师,退休时计算养老金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退休后还要重新计算,还要给予补发的问题。
综上所述,2014年之前办理退休的教师,是完全按照当时的退休制度执行并计算的养老金,每月发放的养老金就是正式计算后的养老金,除了每年要参加国家对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以外,不存在还要再补发养老金或是退休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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