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面对明年开始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专栏
2023-12-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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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面对明年开始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同意“税收观点”的表述,并以不同视点进行补充!
首先,自从18年颂布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到之后公布实施细则,我关注点一直是以“不当税收利益”、“相关部门协助确认”、“综合所得”、“税款清算”这几个点;
综合所得的问题自19年正式实施后,大家在日常申报收入时已经体会到了具体差异,在此不再赘述,所以本文仅针对另外三个点简要说明观点(以下所指法条除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或《个税》);
1.不当税收利益:《个税》第八条,以法律层面(效力仅次于《宪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内容,抽丝剥茧提出法条关键词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设立的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解读法条通俗来讲,市面上大部分宣传以税收洼地为方案的“合理避税”恐怕都要中招了!更不论那些“聪明人”注册十个、八个公司做同一业务用来达到小微企业条件躲避增值税了.......
2.相关部门协助确认:《个税》第十五条,首次明确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身份、金融账户信息。”由此,法律明确规定了所有(相关)部门都要协助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义务人(企业)的信息了;多年前流行的开设多个银行户头走账可谓“一招就死”,更不用提金融系统现在日益严格的监管制度了。
3.税款清算:很多年来一直被人诟病的“赚了钱就跑(出国)”终于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封死了全部漏洞;《个税》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和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非常明确的指出了必须要先清税、再出国,否则中国国籍不能够办理注销;用大白话来讲,如果没有完成清税义务,我们就不承认其移民行为(我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可以依法终身追缴(结合我国签署的CRS、Extradition等条约、协议欠税人款项转移仍然逃不出被追缴的命运)!
依法纳税无论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身为炎黄子孙逃避向自己的祖国、民族纳税责任,想逃到国外自己逍遥快活,与汉奸何易?
综上,奉劝各位依法纳税、合法节税,切勿自误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PC端?
1、登录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主界面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2、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后,点击<添加>,之后,页面会弹出填写框,输入员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
3、录入好员工信息后,返回到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就可以看到刚刚录入的员工信息后,选中员工信息条,点击<报送>。
4、当身份证验证状态显示<验证通过>后,就说明员工信息采集成功了。
5、员工信息采集成功后,填写申报表。点击主界面的<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填写>。
6、之后,页面会弹出工资薪金录入界面,点击<添加>。
7、点击添加后,页面会弹出工资录入对话框,录入员工的工资信息。
8、员工的工资信息录入成功后,在工资录入界面,会显示自己刚刚录入的员工工资信息条。
9、返回到申报系统主界面,点击<申报表报送>,页面会弹出报送选择。
10、勾选报告表,点击<发送申报>。
11、点击发送申报,页面会弹出密码输入框,输入申报密码,点击<确认>。
12、点击确认后,页面会弹出申报反馈信息,如果显示申报成功,则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就完成了。
个人所得税中上一年度忘记填写一项怎么办?
忘记填不要紧。可以在是次年6月30日之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专项扣除补填到个税系统里,系统汇算后会计算出多缴纳的个税,你申请退税就可以了。
汇算清缴结束后还能更正吗?
关于这个问题,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如果发现有误或漏报的情况,可以进行更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更正时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税务处罚责任。因此,建议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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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面对明年开始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同意“税收观点”的表述,并以不同视点进行补充!
首先,自从18年颂布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到之后公布实施细则,我关注点一直是以“不当税收利益”、“相关部门协助确认”、“综合所得”、“税款清算”这几个点;
综合所得的问题自19年正式实施后,大家在日常申报收入时已经体会到了具体差异,在此不再赘述,所以本文仅针对另外三个点简要说明观点(以下所指法条除特别说明外均指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税》或《个税》);
1.不当税收利益:《个税》第八条,以法律层面(效力仅次于《宪法》)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内容,抽丝剥茧提出法条关键词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设立的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解读法条通俗来讲,市面上大部分宣传以税收洼地为方案的“合理避税”恐怕都要中招了!更不论那些“聪明人”注册十个、八个公司做同一业务用来达到小微企业条件躲避增值税了.......
2.相关部门协助确认:《个税》第十五条,首次明确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身份、金融账户信息。”由此,法律明确规定了所有(相关)部门都要协助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义务人(企业)的信息了;多年前流行的开设多个银行户头走账可谓“一招就死”,更不用提金融系统现在日益严格的监管制度了。
3.税款清算:很多年来一直被人诟病的“赚了钱就跑(出国)”终于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封死了全部漏洞;《个税》第十条第(五)款规定:“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和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非常明确的指出了必须要先清税、再出国,否则中国国籍不能够办理注销;用大白话来讲,如果没有完成清税义务,我们就不承认其移民行为(我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可以依法终身追缴(结合我国签署的CRS、Extradition等条约、协议欠税人款项转移仍然逃不出被追缴的命运)!
依法纳税无论是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身为炎黄子孙逃避向自己的祖国、民族纳税责任,想逃到国外自己逍遥快活,与汉奸何易?
综上,奉劝各位依法纳税、合法节税,切勿自误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PC端?
1、登录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主界面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2、点击人员信息采集后,点击<添加>,之后,页面会弹出填写框,输入员工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
3、录入好员工信息后,返回到人员信息采集页面,就可以看到刚刚录入的员工信息后,选中员工信息条,点击<报送>。
4、当身份证验证状态显示<验证通过>后,就说明员工信息采集成功了。
5、员工信息采集成功后,填写申报表。点击主界面的<扣缴所得税报告表填写>。
6、之后,页面会弹出工资薪金录入界面,点击<添加>。
7、点击添加后,页面会弹出工资录入对话框,录入员工的工资信息。
8、员工的工资信息录入成功后,在工资录入界面,会显示自己刚刚录入的员工工资信息条。
9、返回到申报系统主界面,点击<申报表报送>,页面会弹出报送选择。
10、勾选报告表,点击<发送申报>。
11、点击发送申报,页面会弹出密码输入框,输入申报密码,点击<确认>。
12、点击确认后,页面会弹出申报反馈信息,如果显示申报成功,则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就完成了。
个人所得税中上一年度忘记填写一项怎么办?
忘记填不要紧。可以在是次年6月30日之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专项扣除补填到个税系统里,系统汇算后会计算出多缴纳的个税,你申请退税就可以了。
汇算清缴结束后还能更正吗?
关于这个问题,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如果发现有误或漏报的情况,可以进行更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更正时需要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税务处罚责任。因此,建议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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