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制(唐末经济制度)
专栏
2023-12-25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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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均田制,唐末经济制度?
在唐朝后期,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自北魏以来实行了近三百年的均田制被彻底破坏了,地主田庄迅速发展起来。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按丁征收赋税的租庸调法也随之废坏,出现了按财产收税的两税法。这些变化都是中国封建经济和赋税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的标志。同时,南方经济发展较快,逐渐超过北方。
地主经济的发展导致均田制的瓦解 唐朝初年实行均田制时,虽有“田里不鬻”的规定,可是也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买卖。所以当时就存在着土地兼并的情况,不过还不太严重。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遭到极大破坏。至两税法实行,宣告均田制彻底瓦解,从此,土地兼并就不再受任何限制,大量的田地更加迅速地向地主手中集中。
导致地主田庄的发展 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许多自耕农贫困破产,成为地主的佃户,地主由此而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他们把一片片相连的土地组成田庄,进行生产和剥削。田庄又名庄宅、庄田、庄园、田园、田业、别业、别墅等。
唐前期即存在田庄,安史之乱后,田庄在各地普遍发展起来,而且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唐后期的田庄大致可分为皇帝私有的皇庄、政府所有的官庄、官僚贵族的田庄、一般地主的田庄、寺院的田庄等,其中多数是官僚贵族和一般地主的田庄。田庄的经营多采取租佃形式,即把土地出租给佃户,收取实物地租。佃户被称为客户、庄户、庄客等。他们受着沉重的压迫和剥削。
什么是均田制?
均田制的影响是:
1、减轻农民的负担 。
2、加速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过程 。
3、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
4、巩固北魏的统治 相对于北魏的统治,加速少数民族封建化对于社会的意义更大。实行均田制的好处: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两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的土地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项内容是曹魏的屯田制度。由于三国时期战事繁多,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军事供给,曹魏开始实行屯田制。屯田制将土地和人民结合在了一起,在百姓普遍流离失所的情况下给予他们土地,与此同时采用了自上而下、自成系统的管理模式,使得曹魏屯田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屯田制同样产生了剥削成都日益繁重、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以及政府听之任之、放任不理这三个大问题,最终导致公元266年屯田制度被彻底废除。
西晋的土地政策。由于西晋是在曹魏政权的基础 上建立的,因此屯田制后期产生的问题也是西晋统治者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公元280年,西晋结合当时的国情,开始实行占田课田制和户调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人口有所增加,但是这些政策的制定对于皇亲贵族以及官吏的利益保护非常严重,其中荫族、荫客制度使得贵族们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西晋也渐渐的走向衰亡。
五胡十六国灭亡之后进入了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国家就是北魏。通过分析北魏政权建立初期的社会基本情况得出:当时社会存在着宗主督护制问题、官吏腐败问题、赋税剥削严重问题和土地兼并现象,基于上述四个问题北魏的统治者于太和九年开始实行均田制以及与此相辅相成的三长制和新租调制,这三种制度完美的结合推动着北魏政权走向稳固,三个政策的制定也体现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经济思想的先进性,政策发展到了后期由于腐败问题严重以及贵族统治者的压迫,北魏最终也走向了衰亡。
最后东晋南朝时期,由于南方相对北方外部环境稳定,以及来自北方难民的劳动力补给,南方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南方政权内部矛盾深刻,因此也制约着社会的进步。
北魏到隋唐时期
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
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是北魏稀少的人口与大量荒芜的土地
均田制使战火洗礼多年,人丁稀疏的北魏百姓,获得了大量荒芜土地的耕种权。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辛劳与汗水,争取想要的一切,
中国古代民众对于土地骨子里的挚爱,正是小农经济遭受打击后,可以一次次复苏的关键所在。
北魏的均田制主要讲了什么内容?
具体内容 从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先立户口确定人数,按照人数授给田地,分为露田(种谷物之田)和桑田: 露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后把田地还给政府。
桑田:给男人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政府,也可以买卖。 政府向农民分配一定数额的露田,农民年满70岁或身死后须将回归还官府。
露田只能种植谷物和桑麻,不许栽种树木,并不许买卖。 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
简述均田制租调制屯田制三者之间的关系?
均田制:按一定标准把土地分配给农民,遏制土地兼并。
租调制:是以均田相适应的改变赋税征上混乱现象,增加财政收入,均田、租调,屯田,都是发展生产力,缓和矛盾,巩固新生政权(北魏崛起)的以均田为中心的一套政治经济制度
均田制下农民是否为自耕农?
是自耕农。因为均田制是将土地按人口分配,有利于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一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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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唐末经济制度?
在唐朝后期,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变化。自北魏以来实行了近三百年的均田制被彻底破坏了,地主田庄迅速发展起来。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按丁征收赋税的租庸调法也随之废坏,出现了按财产收税的两税法。这些变化都是中国封建经济和赋税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的标志。同时,南方经济发展较快,逐渐超过北方。
地主经济的发展导致均田制的瓦解 唐朝初年实行均田制时,虽有“田里不鬻”的规定,可是也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买卖。所以当时就存在着土地兼并的情况,不过还不太严重。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遭到极大破坏。至两税法实行,宣告均田制彻底瓦解,从此,土地兼并就不再受任何限制,大量的田地更加迅速地向地主手中集中。
导致地主田庄的发展 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许多自耕农贫困破产,成为地主的佃户,地主由此而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他们把一片片相连的土地组成田庄,进行生产和剥削。田庄又名庄宅、庄田、庄园、田园、田业、别业、别墅等。
唐前期即存在田庄,安史之乱后,田庄在各地普遍发展起来,而且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唐后期的田庄大致可分为皇帝私有的皇庄、政府所有的官庄、官僚贵族的田庄、一般地主的田庄、寺院的田庄等,其中多数是官僚贵族和一般地主的田庄。田庄的经营多采取租佃形式,即把土地出租给佃户,收取实物地租。佃户被称为客户、庄户、庄客等。他们受着沉重的压迫和剥削。
什么是均田制?
均田制的影响是:
1、减轻农民的负担 。
2、加速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过程 。
3、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
4、巩固北魏的统治 相对于北魏的统治,加速少数民族封建化对于社会的意义更大。实行均田制的好处:首先一定程度上使无地农民获得了无主的荒地,农民有了安居乐业的可能,生产积极性提高,同时大片荒地被开垦出来,粮食产量不断增加,从而积极推动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次,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并未触动封建地主利益,一方面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和徭役,另一方面促进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从根本上巩固了北魏的统治。再次是均田制的推行极大地推动了北方内迁各族改变原先落后的游牧生活而向封建农民的转化,推动了这一时期北方民族大融合高潮的出现。还有,均田制对后代田制也有很大影响,先后为北齐、北周、隋、唐所沿用,施行时间长达三百多年。这一制度的选择、推行为中国封建鼎盛时期的出现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两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的土地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项内容是曹魏的屯田制度。由于三国时期战事繁多,因此为了能够保证军事供给,曹魏开始实行屯田制。屯田制将土地和人民结合在了一起,在百姓普遍流离失所的情况下给予他们土地,与此同时采用了自上而下、自成系统的管理模式,使得曹魏屯田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屯田制同样产生了剥削成都日益繁重、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以及政府听之任之、放任不理这三个大问题,最终导致公元266年屯田制度被彻底废除。
西晋的土地政策。由于西晋是在曹魏政权的基础 上建立的,因此屯田制后期产生的问题也是西晋统治者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公元280年,西晋结合当时的国情,开始实行占田课田制和户调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人口有所增加,但是这些政策的制定对于皇亲贵族以及官吏的利益保护非常严重,其中荫族、荫客制度使得贵族们贪污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西晋也渐渐的走向衰亡。
五胡十六国灭亡之后进入了北朝时期,北朝第一个国家就是北魏。通过分析北魏政权建立初期的社会基本情况得出:当时社会存在着宗主督护制问题、官吏腐败问题、赋税剥削严重问题和土地兼并现象,基于上述四个问题北魏的统治者于太和九年开始实行均田制以及与此相辅相成的三长制和新租调制,这三种制度完美的结合推动着北魏政权走向稳固,三个政策的制定也体现了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经济思想的先进性,政策发展到了后期由于腐败问题严重以及贵族统治者的压迫,北魏最终也走向了衰亡。
最后东晋南朝时期,由于南方相对北方外部环境稳定,以及来自北方难民的劳动力补给,南方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南方政权内部矛盾深刻,因此也制约着社会的进步。
北魏到隋唐时期
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
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北魏实行均田制的原因是什么?
主要是北魏稀少的人口与大量荒芜的土地
均田制使战火洗礼多年,人丁稀疏的北魏百姓,获得了大量荒芜土地的耕种权。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辛劳与汗水,争取想要的一切,
中国古代民众对于土地骨子里的挚爱,正是小农经济遭受打击后,可以一次次复苏的关键所在。
北魏的均田制主要讲了什么内容?
具体内容 从太和九年(485年)颁布实行「均田制」的诏令,先立户口确定人数,按照人数授给田地,分为露田(种谷物之田)和桑田: 露田:男十五岁以上给四十亩,女二十亩,奴婢也可以有露田,死后把田地还给政府。
桑田:给男人一人二十亩,作为自己的财产,不用还给政府,也可以买卖。 政府向农民分配一定数额的露田,农民年满70岁或身死后须将回归还官府。
露田只能种植谷物和桑麻,不许栽种树木,并不许买卖。 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 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
简述均田制租调制屯田制三者之间的关系?
均田制:按一定标准把土地分配给农民,遏制土地兼并。
租调制:是以均田相适应的改变赋税征上混乱现象,增加财政收入,均田、租调,屯田,都是发展生产力,缓和矛盾,巩固新生政权(北魏崛起)的以均田为中心的一套政治经济制度
均田制下农民是否为自耕农?
是自耕农。因为均田制是将土地按人口分配,有利于农民摆脱豪强大族的控制,一转变为国家编户,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小农这一阶层的人数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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