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步骤)
专栏
2023-12-2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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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所得税汇算,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步骤?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好需要用于汇算清缴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发票等。
2. 核对数据:仔细核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额等方面的数据。
3. 填写汇算清缴表:根据税务局提供的汇算清缴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收入情况、费用情况、所得税计算等。
4.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填写的数据和税法规定,计算出企业应纳税额。这通常涉及到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计算。
5. 缴纳税款: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6. 提交申报:将填写完整的汇算清缴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税务局。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7. 审核与结算:税务局会对提交的汇算清缴申报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调整。最后,税务局会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结算,并通知企业缴纳差额税款或退还多缴税款。
请注意,汇算清缴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与当地税务局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汇算清缴步骤,仅供参考。如有具体问题或更详细的要求,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什么是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1、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结转
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3、部分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5、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再次扩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6、部分固定资产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7、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更加合理透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始终贯穿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理念,对于深入贯彻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精神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二是《办法》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三是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办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企业所得税不是每个季度都缴一次吗?
季度是预缴,年终结束后在次年的5月31日以前汇算清缴。
季度预缴只是根据账面利润缴纳,汇算清缴时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汇算清缴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扣除季度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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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步骤?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准备材料:收集并准备好需要用于汇算清缴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发票等。
2. 核对数据:仔细核对企业的财务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税额等方面的数据。
3. 填写汇算清缴表:根据税务局提供的汇算清缴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收入情况、费用情况、所得税计算等。
4.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填写的数据和税法规定,计算出企业应纳税额。这通常涉及到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的计算。
5. 缴纳税款: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纳。
6. 提交申报:将填写完整的汇算清缴表格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税务局。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
7. 审核与结算:税务局会对提交的汇算清缴申报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和调整。最后,税务局会根据审核结果进行结算,并通知企业缴纳差额税款或退还多缴税款。
请注意,汇算清缴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与当地税务局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汇算清缴步骤,仅供参考。如有具体问题或更详细的要求,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顾问的意见。
什么是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1、公益性捐赠支出可结转
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
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3、部分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5、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再次扩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6、部分固定资产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7、税前扣除凭证管理更加合理透明。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始终贯穿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理念,对于深入贯彻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精神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二是《办法》在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三是针对企业未取得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情形,《办法》规定了补救措施,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税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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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不是每个季度都缴一次吗?
季度是预缴,年终结束后在次年的5月31日以前汇算清缴。
季度预缴只是根据账面利润缴纳,汇算清缴时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汇算清缴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额,扣除季度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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