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头市场(寡头垄断市场长期均衡条件)
专栏
2023-12-20 23:36
193
目录- 寡头市场,寡头垄断市场长期均衡条件?
-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
- 完全竞争市场利润最大化的条件?
- 垄断与寡头的区别?
-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 两厂商的产量分别用qa和qb表示?
- 为什么微软是寡头市场?
寡头市场,寡头垄断市场长期均衡条件?
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效益最高,垄断竞争市场经济效益较高,完全垄断市场经济效益最低。
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低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它等于最低的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长期均衡利润为零,所以,在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平坦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低点的左边;产品的均衡价格比较低,它等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比较高;企业存在着多余的生产能力。
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所以,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交;产品的均衡价格最高,且大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数量最低。
由此可见,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效益最高,垄断竞争市场经济效益较高,完全垄断市场经济效益最低。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
寡头垄断是指少数几个企业控制着整个市场生产和销售的市场行为。
自然垄断是指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的现象。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是:
1、对象不同。
寡头垄断的对象是广泛的市场行为,而自然垄断主要涉及公用事业领域,设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和交通运输等行业;
2、投资规模不同。
寡头垄断不要求前期大量的投资,而自然垄断前期需要大量投资,而且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即产量越高,生产产品的平均成本越低。
完全竞争市场利润最大化的条件?
完全竞争市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第二,市场上每一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完全同质的;第三,所有的资源具有完全的流动性;第四,信息是完全的。
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由既定市场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
厂商的收益就是厂商的销售收入。
福特探险者 让险路变通途
广告
总收益指厂商按一定价格出售一定量产品时所获得的全部收入。
平均收益指厂商在平均每一单位产品销售商所获得的收入。
边际收益指厂商增加一单位产品销售所获得的总收入的增量。
我们均假定厂商的销售量等有厂商所面临的需求量。完全竞争厂商的水平的需求曲线又可以表示:在每一个销售量上,厂商的销售价格是固定不变的。
完全竞争厂商的平均收益AR曲线,边际收益MR曲线和需求曲线d三条线重叠,他们都用同一条由既定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来表示。
边际收益MR等于边际成本MC是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如果在MR=MC时,厂商是获得利润的,则厂商所获得的一定是最大的利润;如果在MR=MC时,厂商是亏损的,则厂商所遭受的一定是最小的亏损。
垄断与寡头的区别?
一1、垄断者数量
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比较小。
寡头垄断是指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
2、垄断程度不同
垄断竞争中产品相似又彼此差别,因而需求曲线向下倾斜,企业进出不受限制,资源可以在行业间转移。
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
3、竞争门槛不同
垄断竞争中垄断者占据主要份额,但是不至于完全没有对手,存在一定的竞争空间和长尾市场。
寡头垄断的规模经济性使得大规模生产占有强大的优势,大公司不断壮大,小公司无法生存,最终形成少数企业激烈竞争的局面。对试图进入这些行业的企业来说,除非一开始就能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并能占据比 较可观的市场份额,否则过高的平均成本将使其无法与原有的企业相匹敌。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通常表现为由各寡头相互协调的行为方式所决定。这种协调可以有多种形式。
价格领先制是指一个行业的产品价格,通常由某一寡头率先制定,其余寡头追随其后确定各自产品的售价。
价格领先制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支配型价格领先,二是成本最低型价格领先,三是晴雨表型价格领先。支配型价格领先,是指由寡头垄断行业中占支配地位的厂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确立产品的售价,其余规模小一些的厂商根据已确立的价格确定各自的产销量。成本最低型价格领先,是指由成本最低的寡头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其产销量和销售价格,而其他寡头也将按同一价格销售各自的产品。晴雨表型价格领先,是指寡头垄断行业中,某个厂商在获取信息、判断市场变化趋势等方面具有公认的特殊能力,该厂商产品价格的变动,起到了传递某种信息的作用,因此其他厂商会根据该厂商产品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变动自己产品的价格。
成本加成法是寡头垄断市场上一种最常用的定价方法。该方法的主要步骤是:首先以厂商生产能力的某个百分比确定一个正常或标准的产量数字,然后根据这一产量计算出相应的平均成本,由此可以减少由于实际产量的变动而使厂商制定的价格产生频繁变动。然后在所估计的平均成本基础上加上固定百分比的加成,从而制定出产品的售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8月1日起,被称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作为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反垄断委员会”虽尚未“挂牌”,而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三驾马车”各司反垄断职责的格局业已明朗。来自上述部门的消息表明,各个部门厉兵秣马,各项执法准备工作静水深流,相关配套规章将陆续出台。
社会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人们对中国竞争制度的成长满怀热情。有人说,中国的市场竞争萌芽于有形市场的开放,中国市场竞争的序幕,仿佛是在集市贸易摊位的开摊收摊间悄悄拉开的;有人说,在社会的转型中,价格“双轨制”的推行,催生了无形市场,转轨时期过渡性措施的两重性、竞争与秩序的碰撞促进了中国竞争政策的成长;也有人说,中国的竞争法律政策是与市场竞争结伴成长起来的,反垄断执法是从竞争执法开始的。
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是中国最早关于反垄断的规范性文件。该规定肯定了竞争对于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作用,正式提出了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1993年底,《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运而生,这是中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有5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为增强《反法》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任务的国家工商总局,依法积极开展了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此前制定的反垄断配套规章分别是《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新的《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正在进行中。
若干年来,许多地方的人大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场竞争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地方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此前已有20多个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性立法机关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条例或实施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补充规定了一些联合操纵市场的卡特尔行为等反垄断法律规范。
此外,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199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2001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和《国际海运条例》、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都不同程度地对一些限制竞争行为做出了规定。
这些不断发展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了中国竞争法律的基本框架,为今天的《反垄断法》的问世创造了宝贵的经验,为《反垄断法》的实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两厂商的产量分别用qa和qb表示?
B两厂商是生产同种有差异的产品的竞争者;该市场对A厂商的需求曲线为PA=200/uploads/title/20231129/6566b8b2dfdc1.jpgQA,对B厂商的需求曲线为PB=3 00/uploads/title/20231129/6566b8b2dfdc1.jpg0.5QB;两厂商目前的销售量分别为QA=50,QB=100...
为什么微软是寡头市场?
出现原因:
寡头垄断市场形态的出现主要归因于两点:
1,缘于市场竞争的垄断,比如微软对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垄断;
2,缘于政府法定的行政垄断,这种市场形态主要出现在一些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当中,比如供水、管道煤气等。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有一点与垄断竞争相类似,即它既包含垄断因素,也包含竞争因素。但相对而言,它更接近于垄断的市场结构,因为少数几个企业在市场中占有很 大的份额,使这些企业具有相当强的垄断势力。
寡头垄断企业的产品可以是同质的,也可以是有差别的。前者有时被称为纯粹寡头垄断,后者则被称为有差别的寡头 垄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进行删除!
- 寡头市场,寡头垄断市场长期均衡条件?
-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
- 完全竞争市场利润最大化的条件?
- 垄断与寡头的区别?
-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 两厂商的产量分别用qa和qb表示?
- 为什么微软是寡头市场?
寡头市场,寡头垄断市场长期均衡条件?
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效益最高,垄断竞争市场经济效益较高,完全垄断市场经济效益最低。
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水平线,而且厂商的长期利润为零,所以在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水平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低点;产品的均衡价格最低,它等于最低的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最高。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厂商的长期均衡利润为零,所以,在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平坦的需求曲线相切于LAC曲线的最低点的左边;产品的均衡价格比较低,它等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产量比较高;企业存在着多余的生产能力。
在垄断市场上,厂商在长期内获得利润,所以,在垄断厂商的长期均衡时,向右下方倾斜的、相对比较陡峭的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交;产品的均衡价格最高,且大于生产的平均成本;产品的均衡数量最低。
由此可见,完全竞争市场经济效益最高,垄断竞争市场经济效益较高,完全垄断市场经济效益最低。
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
寡头垄断是指少数几个企业控制着整个市场生产和销售的市场行为。
自然垄断是指某种产品需要大量固定设备投资,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一个大厂商就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唯一生产者的现象。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区别是:
1、对象不同。
寡头垄断的对象是广泛的市场行为,而自然垄断主要涉及公用事业领域,设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和交通运输等行业;
2、投资规模不同。
寡头垄断不要求前期大量的投资,而自然垄断前期需要大量投资,而且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即产量越高,生产产品的平均成本越低。
完全竞争市场利润最大化的条件?
完全竞争市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市场上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第二,市场上每一个厂商提供的商品都是完全同质的;第三,所有的资源具有完全的流动性;第四,信息是完全的。
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由既定市场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
厂商的收益就是厂商的销售收入。
福特探险者 让险路变通途
广告
总收益指厂商按一定价格出售一定量产品时所获得的全部收入。
平均收益指厂商在平均每一单位产品销售商所获得的收入。
边际收益指厂商增加一单位产品销售所获得的总收入的增量。
我们均假定厂商的销售量等有厂商所面临的需求量。完全竞争厂商的水平的需求曲线又可以表示:在每一个销售量上,厂商的销售价格是固定不变的。
完全竞争厂商的平均收益AR曲线,边际收益MR曲线和需求曲线d三条线重叠,他们都用同一条由既定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来表示。
边际收益MR等于边际成本MC是厂商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如果在MR=MC时,厂商是获得利润的,则厂商所获得的一定是最大的利润;如果在MR=MC时,厂商是亏损的,则厂商所遭受的一定是最小的亏损。
垄断与寡头的区别?
一1、垄断者数量
垄断竞争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企业数量多但规模相对比较小。
寡头垄断是指一种由少数卖方(寡头)主导市场的市场状态,它的显著特点是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
2、垄断程度不同
垄断竞争中产品相似又彼此差别,因而需求曲线向下倾斜,企业进出不受限制,资源可以在行业间转移。
寡头垄断是同时包含垄断因素和竞争因素而更接近于完全垄断的一种市场结构,这些厂商的产量占全行业总产量中很高的比例,从而控制着该行业的产品供给。
3、竞争门槛不同
垄断竞争中垄断者占据主要份额,但是不至于完全没有对手,存在一定的竞争空间和长尾市场。
寡头垄断的规模经济性使得大规模生产占有强大的优势,大公司不断壮大,小公司无法生存,最终形成少数企业激烈竞争的局面。对试图进入这些行业的企业来说,除非一开始就能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并能占据比 较可观的市场份额,否则过高的平均成本将使其无法与原有的企业相匹敌。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价格,通常表现为由各寡头相互协调的行为方式所决定。这种协调可以有多种形式。
价格领先制是指一个行业的产品价格,通常由某一寡头率先制定,其余寡头追随其后确定各自产品的售价。
价格领先制通常有三种形式:一是支配型价格领先,二是成本最低型价格领先,三是晴雨表型价格领先。支配型价格领先,是指由寡头垄断行业中占支配地位的厂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确立产品的售价,其余规模小一些的厂商根据已确立的价格确定各自的产销量。成本最低型价格领先,是指由成本最低的寡头按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其产销量和销售价格,而其他寡头也将按同一价格销售各自的产品。晴雨表型价格领先,是指寡头垄断行业中,某个厂商在获取信息、判断市场变化趋势等方面具有公认的特殊能力,该厂商产品价格的变动,起到了传递某种信息的作用,因此其他厂商会根据该厂商产品价格的变动而相应变动自己产品的价格。
成本加成法是寡头垄断市场上一种最常用的定价方法。该方法的主要步骤是:首先以厂商生产能力的某个百分比确定一个正常或标准的产量数字,然后根据这一产量计算出相应的平均成本,由此可以减少由于实际产量的变动而使厂商制定的价格产生频繁变动。然后在所估计的平均成本基础上加上固定百分比的加成,从而制定出产品的售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8月1日起,被称为“经济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实施。作为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反垄断委员会”虽尚未“挂牌”,而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三驾马车”各司反垄断职责的格局业已明朗。来自上述部门的消息表明,各个部门厉兵秣马,各项执法准备工作静水深流,相关配套规章将陆续出台。
社会对这部法律寄予厚望,人们对中国竞争制度的成长满怀热情。有人说,中国的市场竞争萌芽于有形市场的开放,中国市场竞争的序幕,仿佛是在集市贸易摊位的开摊收摊间悄悄拉开的;有人说,在社会的转型中,价格“双轨制”的推行,催生了无形市场,转轨时期过渡性措施的两重性、竞争与秩序的碰撞促进了中国竞争政策的成长;也有人说,中国的竞争法律政策是与市场竞争结伴成长起来的,反垄断执法是从竞争执法开始的。
1980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是中国最早关于反垄断的规范性文件。该规定肯定了竞争对于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作用,正式提出了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1993年底,《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运而生,这是中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一部基本法律。其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有5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
为增强《反法》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任务的国家工商总局,依法积极开展了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此前制定的反垄断配套规章分别是《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新的《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正在进行中。
若干年来,许多地方的人大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和市场竞争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地方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此前已有20多个享有立法权的地方性立法机关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条例或实施办法。这些地方性法规补充规定了一些联合操纵市场的卡特尔行为等反垄断法律规范。
此外,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1999年颁布的《招标投标法》、2000年颁布的《电信条例》、2001年颁布的《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和《国际海运条例》、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中,都不同程度地对一些限制竞争行为做出了规定。
这些不断发展的反垄断法律规范,共同构成了中国竞争法律的基本框架,为今天的《反垄断法》的问世创造了宝贵的经验,为《反垄断法》的实施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两厂商的产量分别用qa和qb表示?
B两厂商是生产同种有差异的产品的竞争者;该市场对A厂商的需求曲线为PA=200/uploads/title/20231129/6566b8b2dfdc1.jpgQA,对B厂商的需求曲线为PB=3 00/uploads/title/20231129/6566b8b2dfdc1.jpg0.5QB;两厂商目前的销售量分别为QA=50,QB=100...
为什么微软是寡头市场?
出现原因:寡头垄断市场形态的出现主要归因于两点:
1,缘于市场竞争的垄断,比如微软对操作系统软件领域的垄断;
2,缘于政府法定的行政垄断,这种市场形态主要出现在一些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行业当中,比如供水、管道煤气等。
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有一点与垄断竞争相类似,即它既包含垄断因素,也包含竞争因素。但相对而言,它更接近于垄断的市场结构,因为少数几个企业在市场中占有很 大的份额,使这些企业具有相当强的垄断势力。
寡头垄断企业的产品可以是同质的,也可以是有差别的。前者有时被称为纯粹寡头垄断,后者则被称为有差别的寡头 垄断。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ynstorm@foxmail.com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