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怎么算)
专栏
2023-12-06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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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怎么算?
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
比如工业企业销售货物成本=销售货物数量*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成本=产品总成本/完工数量,产品总成本=生产耗用的材料+分配的人工+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的流程及方法?
成本核算流程及方法
1、品种法:按生产计划(或作业单)投料。
2、分批法:确定工时单耗(可以是计划工时,也可以是实际工时)
3、逐步结转分步法:汇总直接费用(动力费、制造费、直接人工费),按工时分摊费用。
4、平行结转分步法:根据完成产品品种数量结转完成成本(产品材料核算可分步进料或全额进料或约定比例,生产周期短的产品能分摊成本,完工时分摊成本)
5、作业成本法:期初在产+本期投产-本期竣工=本期在产(生产成本借方余额)
6、分类法:设置材料明细账,按主材、辅材分类。成本核算是指从生产费用发生开始,到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止的整个成本计算的步骤。一般分为6个步骤。
1、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开立产品成本明细账。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立产品成本明细账。
2、要素费用的分配。汇总要素成本,编制各要素成本分配表,根据其用途分配计入相关生产成本明细账。能够确认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消耗的直接计入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相关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无法确认的成本,应根据其产生的费用或用途进行收集和分配,并分别记入制造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废物损失等综合成本账户。
3、综合费用的分配。对于记录在制造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废物损失等账户中的综合成本,月末采用一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并记录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及相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
4、完工产品成本与在生产品成本的划分。通过要素成本和综合成本的分配,生产成本的分配和生产成本已收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和相关产品本明细账中。在产品不存在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收集的生产成本为完成产品的总成本;在产品存在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收集的生产成本应按照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成产品和月末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以计算完成产品的成本和月末的产品成本。
5、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品种法和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的完成产品成本为产品总成本;在分步法下,产品总成本只能根据每个生产步骤的成本明细账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产品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除以产品总成本来计算。
6、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产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制止或者追究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各种浪费和损失的经济责任。
什么叫实际成本核算?
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的区别是:
1、实际成本核算法是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计划成本法是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
2、实际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在途物资”;计划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材料采购”,也就是说,在计划成本法里,没有“在途物资”这一科目。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金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这是为了检验成本的超支或节约)。
3、计入成本费用时,实际成本可以直接转入,但是计划成本法首先要将计划成本转入,其次要将“材料成本差异”转入到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去。
4、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法日常核算较简单,可反映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但期末需进行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健全、准确的企业。
5、实际成本法适用于购货不多的中小企业。因为是按购货金额直接计入帐户,所以可以直接的反应每一次进货的金额,缺点是工作量太大,不适合大型企业;计划成本法适用于购货很多并且很杂乱的大型企业,因为是根据预先定下的金额计入帐户的,和实际购入的批次、质量、价格波动无关,所以入账很简单。缺点是不能直接反应实际数值,不适合小型企业。:——实际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
成本核算方法怎么选?
成本核算方法一般选择是:品种法:品种法是以公司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核算方法。分类法:以公司产品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核算方法。
采购成本核算的万能五步法?
一、采购价格处理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2.运输费:注意7%可以抵扣的问题,但是不包括仓储费用、包装费等。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包括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二、采购成本的核算与账务处理
(一)采购物资发生损失处理
1.采购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
存货采购过程中的合理损耗价款应该计入存货成本,进项税额正常抵扣。
按照新准则,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购货途中的合理损耗也应计入存货成本,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工业企业购入存货,根据企业存货的具体核算方法不同,核算过程有所不同,但存在均随同原材料结转到产品成本中。具体分为:当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时,计入“原材料”科目。当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时,合理损耗部分计入“材料采购”科目,计划成本法下由于“原材料”科目核算的是计划单位成本乘以实际入库数量,所以“原材料”科目中不含合理损耗部分,入库时最终是将合理损耗部分计入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查明原因后系正常损耗,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后系管理不善造成,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可做以下处理: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处理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除合理损耗之外的物资毁损、短缺等,价款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但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不允许抵扣。
(1)可以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或结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等。
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比如说由于计量的精确度问题、气体挥发、液体渗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的实存数与账面不符,这些都是合理损耗
非正常损失主要强调的是管理人员的失职,比如由于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天灾等,这就是非正常的,主要强调的是人员的过失和自然灾害
有关的税收事项
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非正常损耗,不论是什么原因,对应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有不同的观点:
(1)、认为可不转出,因为存货毁损,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霉烂变质”不同,税法也没有对这方面要转出进项税的规定,对此项存货损失,所以可以不作转出进项税的处理;
(2)、应转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要求这种情况进项税要转出,但从增值税计税原理来讲,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既然存货已毁损而不能用于生产应税货物或进入流通,当然也就不能抵扣。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你是倾向于后者,还是更欣赏前者?
2、所得税处理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为属于责任单位管理上的原因,国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税款的损失,因此这部分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是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
根据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管理费用”中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须作纳税调增,而“营业外支出”中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不用作纳税调整。
成本核算方法是什么?
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
成本核算是对生产费用的发生和产品成本形成所进行的会计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基础环节,为成本管理分析和管理控制提供信息基础。
成本核算的内容包括:
1、完整地归集与核算成本计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
2、正确计算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应计入本期成本的费用额;3、科学地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项目、期间以及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保证各种产品成本的准确、及时。
成本核算的两种方法?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利润情况,以便进行决策和规划。常见的成本核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指将所有与产品或服务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都计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中。这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直接费用成本。直接成本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容易掌握,适用于生产过程比较简单的企业;缺点是不能反映间接成本的影响,不能全面地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构成。
2. 全面成本法:全面成本法是指将所有与产品或服务生产相关的成本都计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中,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全面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成本构成,有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管理;缺点是比较复杂,需要对各种成本进行分类和计算,不易掌握。
以上两种成本核算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本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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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怎么算?
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分类法、定额法、标准成本法等。
比如工业企业销售货物成本=销售货物数量*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成本=产品总成本/完工数量,产品总成本=生产耗用的材料+分配的人工+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的流程及方法?
成本核算流程及方法
1、品种法:按生产计划(或作业单)投料。
2、分批法:确定工时单耗(可以是计划工时,也可以是实际工时)
3、逐步结转分步法:汇总直接费用(动力费、制造费、直接人工费),按工时分摊费用。
4、平行结转分步法:根据完成产品品种数量结转完成成本(产品材料核算可分步进料或全额进料或约定比例,生产周期短的产品能分摊成本,完工时分摊成本)
5、作业成本法:期初在产+本期投产-本期竣工=本期在产(生产成本借方余额)
6、分类法:设置材料明细账,按主材、辅材分类。成本核算是指从生产费用发生开始,到算出完工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止的整个成本计算的步骤。一般分为6个步骤。
1、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开立产品成本明细账。根据企业生产类型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并根据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开立产品成本明细账。
2、要素费用的分配。汇总要素成本,编制各要素成本分配表,根据其用途分配计入相关生产成本明细账。能够确认某一成本计算对象消耗的直接计入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等,应直接记入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及相关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无法确认的成本,应根据其产生的费用或用途进行收集和分配,并分别记入制造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废物损失等综合成本账户。
3、综合费用的分配。对于记录在制造成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废物损失等账户中的综合成本,月末采用一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并记录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及相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
4、完工产品成本与在生产品成本的划分。通过要素成本和综合成本的分配,生产成本的分配和生产成本已收集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账户和相关产品本明细账中。在产品不存在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收集的生产成本为完成产品的总成本;在产品存在的情况下,产品成本明细账收集的生产成本应按照一定的划分方法在完成产品和月末产品之间进行划分,以计算完成产品的成本和月末的产品成本。
5、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在品种法和分批法下,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计算的完成产品成本为产品总成本;在分步法下,产品总成本只能根据每个生产步骤的成本明细账逐步结转或平行汇总。产品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除以产品总成本来计算。
6、生产费用支出的审核。产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制止或者追究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费用、各种浪费和损失的经济责任。
什么叫实际成本核算?
实际成本法和计划成本法的区别是:
1、实际成本核算法是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计划成本法是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
2、实际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在途物资”;计划成本法,在途货物使用“材料采购”,也就是说,在计划成本法里,没有“在途物资”这一科目。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之间的金额计入“材料成本差异”(这是为了检验成本的超支或节约)。
3、计入成本费用时,实际成本可以直接转入,但是计划成本法首先要将计划成本转入,其次要将“材料成本差异”转入到相关的成本费用中去。
4、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日常反映不出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不能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材料收发业务较少的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法日常核算较简单,可反映材料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从而反映和考核物资采购业务的经营成果。但期末需进行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适用材料收发业务较多且计划成本资料健全、准确的企业。
5、实际成本法适用于购货不多的中小企业。因为是按购货金额直接计入帐户,所以可以直接的反应每一次进货的金额,缺点是工作量太大,不适合大型企业;计划成本法适用于购货很多并且很杂乱的大型企业,因为是根据预先定下的金额计入帐户的,和实际购入的批次、质量、价格波动无关,所以入账很简单。缺点是不能直接反应实际数值,不适合小型企业。:——实际成本法 :——计划成本法
成本核算方法怎么选?
成本核算方法一般选择是:品种法:品种法是以公司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核算方法。分类法:以公司产品类别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核算方法。
采购成本核算的万能五步法?
一、采购价格处理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等。
2.运输费:注意7%可以抵扣的问题,但是不包括仓储费用、包装费等。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包括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
二、采购成本的核算与账务处理
(一)采购物资发生损失处理
1.采购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
存货采购过程中的合理损耗价款应该计入存货成本,进项税额正常抵扣。
按照新准则,对于商品流通企业购货途中的合理损耗也应计入存货成本,不再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工业企业购入存货,根据企业存货的具体核算方法不同,核算过程有所不同,但存在均随同原材料结转到产品成本中。具体分为:当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时,计入“原材料”科目。当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时,合理损耗部分计入“材料采购”科目,计划成本法下由于“原材料”科目核算的是计划单位成本乘以实际入库数量,所以“原材料”科目中不含合理损耗部分,入库时最终是将合理损耗部分计入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查明原因后系正常损耗,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查明原因后系管理不善造成,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物资在运输途中的短缺与损耗,除合理的途耗应当计入物资的采购成本外,能确定由过失人负责的,可做以下处理: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贷:在途物资 或 物资采购等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处理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除合理损耗之外的物资毁损、短缺等,价款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但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不允许抵扣。
(1)可以从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物资的采购成本;
(2)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不得增加物资的采购成本,应暂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分别处理,或结转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计入“管理费用”科目等。
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比如说由于计量的精确度问题、气体挥发、液体渗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的实存数与账面不符,这些都是合理损耗
非正常损失主要强调的是管理人员的失职,比如由于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天灾等,这就是非正常的,主要强调的是人员的过失和自然灾害
有关的税收事项
1、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条例,非正常损耗,不论是什么原因,对应转出相应的进项税额;
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毁损的存货是否要转出进项税额?有不同的观点:
(1)、认为可不转出,因为存货毁损,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被盗、霉烂变质”不同,税法也没有对这方面要转出进项税的规定,对此项存货损失,所以可以不作转出进项税的处理;
(2)、应转出。虽然没有明确的法规要求这种情况进项税要转出,但从增值税计税原理来讲,企业为生产或流通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可从当期销项税中抵扣,但这种抵扣是有条件的,即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用于应税生产或流通的购进货物所负担的进项税额。既然存货已毁损而不能用于生产应税货物或进入流通,当然也就不能抵扣。两种说法都有道理,你是倾向于后者,还是更欣赏前者?
2、所得税处理对于计入“管理费用”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因为属于责任单位管理上的原因,国家不可能因此而受税款的损失,因此这部分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是企业主观原因造成的。
根据国税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经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该可以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管理费用”中存货的非正常损失,不能在税前扣除,须作纳税调增,而“营业外支出”中的损失,可在税前扣除,不用作纳税调整。
成本核算方法是什么?
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逐步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作业成本法。
成本核算是对生产费用的发生和产品成本形成所进行的会计核算,是成本管理的基础环节,为成本管理分析和管理控制提供信息基础。
成本核算的内容包括:
1、完整地归集与核算成本计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
2、正确计算生产资料转移价值和应计入本期成本的费用额;3、科学地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项目、期间以及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保证各种产品成本的准确、及时。
成本核算的两种方法?
成本核算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主要目的是为了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生产成本、销售成本和利润情况,以便进行决策和规划。常见的成本核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 直接成本法:直接成本法是指将所有与产品或服务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都计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中。这些成本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直接费用成本。直接成本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容易掌握,适用于生产过程比较简单的企业;缺点是不能反映间接成本的影响,不能全面地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构成。
2. 全面成本法:全面成本法是指将所有与产品或服务生产相关的成本都计入产品或服务的成本中,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全面成本法的优点是可以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成本构成,有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控制和管理;缺点是比较复杂,需要对各种成本进行分类和计算,不易掌握。
以上两种成本核算方法各有优缺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成本核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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