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有么有风险?一文看懂城投债的“前世今生”
专栏
2023-06-02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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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到底有没有风险?城投债到底是个啥?
前几天一些粉丝朋友在群里谈到这个话题,我发现大家对城投债的了解比较模糊,今天单独做一期,给大家聊一下这个城投债的“前世今生”,大家彻底搞明白了,搞懂了,才会对他有个正确的认知,才不至于风声鹤唳。
首先,大家得知道一点,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地方政府债属于政府债,也就是类国债,可以认为是没有风险的,虽然是地方政府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中央政府不救助,但是面临风险他可以申请上级支持,最高可以调度国库,而城投债属于企业债,虽然市场对他有信仰,但他就是有违约风险。
我们一直听到的“地方债务风险”都是说城投债,而不是说地方政府债。
啥叫城投债?中债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城投债的定义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应该满足两个条件:是地方国企,主营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就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像城市基础建设、垃圾处理,环境治理等等;准公益性项目,就是可以产生稳定收入的,像水、电、天然气、高速路、机场这些。
啥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定义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1993年上海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发行了第一只城投债“浦东建设债”,拉开了我们庞大的城投债发展大幕,这个历史进程又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4年-2014年,1994年国家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收入减少,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其中又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务。”但是,地方上又要搞城市建设,又要发展经济,所以,有了上海浦东的标杆,城投债应运而生,当时经济处于高速发展,大家对城投债是完全的信仰,这个阶段的城投债,就是地方政府债。
尤其是到2009年,四万亿刺激政策推出,各地更是大搞基建投资,城投债规模急剧增加。
2012年以后,中央政府考虑风险,开始控制地方债务规模,但由于货币政策宽松和稳增长压力,城投债规模依然在快速增加。
直到2014年,《预算法》修订,允许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发债,紧接着国务院43号文也就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不得通过其他企事业单位举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自此,城投债等同地方政府债的信仰从法理的角度,实质上已经破灭。
第二个阶段,2015年-至今,43号文后对2014年末纳入统计的地方存量债务进行确认,截止2014年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5.4万亿,负有担保责任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合计24万亿,对负有偿还责任的15.4万亿,要求积极置换、妥善偿还,那8.6万亿,不属于政府债务,对于有担保责任的,担保无效,不承担偿债责任,仅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救助责任债务,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
2015年以后,地方政府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可以发一般债,对于有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可以发专项债,同时,对发债额度有严格的限制,但是不得继续通过城投的渠道来借钱。
但是,实际上呢?按照天风固收的统计,目前存量发债的城投平台共有4241家,2022年城投有息债务超70万亿。
所以,严格来说,不管是谁,什么机构,对城投债的信仰怎么美化,2015年以后的城投债就是个企业债,需要有评级有抵押有担保,到期偿还不了该怎么走法律流程就走流程,政府对他既没有偿还责任,也没有担保责任,而且根据担保法,地方政府的担保无效。所以大家看到很多地方都是成立担保公司来给城投做担保。
那为什么大家还是坚持认为它违约风险很低呢?因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是底线,大家所谓的“信仰”也就是这个了。
但是信仰这玩意,终究是要破的,我们曾经认为债券都是刚兑的,我们曾经还认为理财都是刚兑的,我们曾经还认为可转债是刚兑的。
我是川三石,感谢您点赞+关注,祝您手里的基金和理财天天涨月月涨一直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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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到底有没有风险?城投债到底是个啥?
前几天一些粉丝朋友在群里谈到这个话题,我发现大家对城投债的了解比较模糊,今天单独做一期,给大家聊一下这个城投债的“前世今生”,大家彻底搞明白了,搞懂了,才会对他有个正确的认知,才不至于风声鹤唳。
首先,大家得知道一点,地方政府债和城投债本质上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地方政府债属于政府债,也就是类国债,可以认为是没有风险的,虽然是地方政府自己承担偿还责任,中央政府不救助,但是面临风险他可以申请上级支持,最高可以调度国库,而城投债属于企业债,虽然市场对他有信仰,但他就是有违约风险。
我们一直听到的“地方债务风险”都是说城投债,而不是说地方政府债。
啥叫城投债?中债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城投债的定义是: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筹集资金,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债券。发行人应该满足两个条件:是地方国企,主营业务包含但不限于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
公益性项目就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像城市基础建设、垃圾处理,环境治理等等;准公益性项目,就是可以产生稳定收入的,像水、电、天然气、高速路、机场这些。
啥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将“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定义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1993年上海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发行了第一只城投债“浦东建设债”,拉开了我们庞大的城投债发展大幕,这个历史进程又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1994年-2014年,1994年国家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收入减少,1995年施行的《预算法》,其中又明文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务。”但是,地方上又要搞城市建设,又要发展经济,所以,有了上海浦东的标杆,城投债应运而生,当时经济处于高速发展,大家对城投债是完全的信仰,这个阶段的城投债,就是地方政府债。
尤其是到2009年,四万亿刺激政策推出,各地更是大搞基建投资,城投债规模急剧增加。
2012年以后,中央政府考虑风险,开始控制地方债务规模,但由于货币政策宽松和稳增长压力,城投债规模依然在快速增加。
直到2014年,《预算法》修订,允许地方政府可以自己发债,紧接着国务院43号文也就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出台,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债,不得通过其他企事业单位举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自此,城投债等同地方政府债的信仰从法理的角度,实质上已经破灭。
第二个阶段,2015年-至今,43号文后对2014年末纳入统计的地方存量债务进行确认,截止2014年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5.4万亿,负有担保责任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8.6万亿,合计24万亿,对负有偿还责任的15.4万亿,要求积极置换、妥善偿还,那8.6万亿,不属于政府债务,对于有担保责任的,担保无效,不承担偿债责任,仅承担适当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救助责任债务,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
2015年以后,地方政府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可以发一般债,对于有收益的准公益性项目,可以发专项债,同时,对发债额度有严格的限制,但是不得继续通过城投的渠道来借钱。
但是,实际上呢?按照天风固收的统计,目前存量发债的城投平台共有4241家,2022年城投有息债务超70万亿。
所以,严格来说,不管是谁,什么机构,对城投债的信仰怎么美化,2015年以后的城投债就是个企业债,需要有评级有抵押有担保,到期偿还不了该怎么走法律流程就走流程,政府对他既没有偿还责任,也没有担保责任,而且根据担保法,地方政府的担保无效。所以大家看到很多地方都是成立担保公司来给城投做担保。
那为什么大家还是坚持认为它违约风险很低呢?因为“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是底线,大家所谓的“信仰”也就是这个了。
但是信仰这玩意,终究是要破的,我们曾经认为债券都是刚兑的,我们曾经还认为理财都是刚兑的,我们曾经还认为可转债是刚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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