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新规今起实施(重症中症轻症是否都要买)
专栏
2023-11-0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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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疾险新规今起实施,重症中症轻症是否都要买?
- 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
- 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 怎么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险组合?
- 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
- 2021重疾险起止时间?
- 如何购买重疾险和医疗险?
重疾险新规今起实施,重症中症轻症是否都要买?
两年前写过关于重疾险中轻症中症的分析,当时市场才刚开始出现轻症中症这个概念,存在一些问题。
所以我当时的观点是认为轻症中症虽然有用,但我并不是那么满意。
链接:《是噱头还是真保障?解析轻症+中症》
现在时隔两年,重疾险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轻症中症已经成了重疾险的标配,那么,轻症中症真的有用吗?
或者说,轻症中症赔付率真的高吗?
两年前我没有什么数据去佐证,所以不敢下定论,现在有了点数据,把这个坑补上。
当下的轻症中症是否已经完善了?
和两年前比起来,现在的轻症中症在覆盖面上,基本上是已经完善了。
大部分保险公司的轻症中症都没问题,要知道,去年连被平安福的轻症都升级到合格水平了。
不过,这个完善是指针对目前的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规范的完善。
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中存在缺陷,主要就是那些手术要求,因为医学的进步而慢慢变的落后。
毕竟旧定义是十年前设计的,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十年前是要开胸手术治疗,现在已经不用这样了,改进成了对身体损害更低的介入手术。
在旧定义规范还没有修改的前提下,保险公司设计的轻症中症就能很好的弥补这个缺陷。
这是一种市场自发的完善机制。
要弄明白轻症中症的发病概率,就要先要弄明白当下轻症中症中对旧定义规范补充的部分有多少。
而在新版重疾定义规范已经公布的当下,我们就有足够的数据来粗略判断了。
接下来我要列数据了,如果只想知道结论可以不去尝试理解我列的图表,直接跳过看结论。
如果想看明白我列的数据的意思,就要先看我之前写的关于新版重疾定义规范的文章,看完再回来,链接:
《以后甲状腺癌和原位癌不赔了?》
《解读新版重疾表,重疾险定价的大变革》
先看同样是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规范下,旧版重疾发生率表和新版重疾发生率表的区别。
下图是我整理的25病种新版重疾表除以旧版重疾表得出占比的走势图:
可以看出几点信息:
新版的小孩子的重疾率比旧版低很多,最低只有原来的50%。
这很好理解,现在的小孩子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医疗条件,都远比我们那辈人要好得多,父母对小孩的照顾程度也要细腻的多。
所以小孩子的重疾率下降了不少。
25岁到45岁青中年阶段,新版重疾率反而比老版要高非常多,特别是女性,甚至翻倍。
这里两个重疾表都是同样的25病种定义规范,同样的确诊标准,所以,并不存在现在的人更注重体检,更容易确诊重疾这一说法。
而且这是重疾,不可能拖着不确诊;并且现在的生活条件比10年前肯定是要好的多的,这个数据是很反常理的。
所以,唯一能解释的通的是现在的年轻人身体状况反而不如以前的年轻人。
现在的人生活条件是提高了,更多从事脑力工作,所以,很多年轻人缺乏运动。
并且,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熬夜,作息不正常,普遍亚健康,所以客观存在重疾年轻化的现象。
60岁之后的老年阶段,新版重疾率要比老版低,分为两个角度思考。
一方面是和小孩子的情况类似,因为生活水平和医学水平提高,现在的老年人身体素质比10年前好,并且很多小病能及时治疗,降低了重疾的风险。
另一方面则存在前面提到的类似“冠状动脉搭桥术”这种手术在过去是主流,现在则很少用,而旧规范确诊这类重疾的条件不变,导致现在更难被确诊的这种可能性。
有可能是因为被确诊的难度变高了,同样的重疾,如果没做这个手术就不算重疾,所以确诊率低了。
通过对比25病种定义规范下的新旧两版重疾表,就可以得出上面的三点结论和对应存在的两点疑惑,接下来,我们来重点分析这些疑惑点。
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和老版25病种定义规范的区别主要可以总结为三点:
1- 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这三个最高发重疾进行分级,重新定义规范,并剔除较轻阶段的甲状腺癌。
2- 对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要开胸这类过时的医疗技术进行优化,更符合当下医学条件。
3- 新增加了三个重疾病种。
这三点改动中,后两个是加保障的,所以,是增加概率成本的,也就意味着这两个变化是应该会增加重疾确诊率的。
下图是我整理的28病种新版重疾表除以25病种新版重疾表得出占比的走势图:
通过解读这张图表就可以解释上面的两个疑惑点了。
新版28病种重疾率在青中年阶段相对旧版25病种重疾率有大幅的降低。
前面说到,后两点改动是加保障的,也就增加了确诊重疾的概率,所以,导致新版28病种重疾率下降的原因只有第一点改动。
特别是恶性肿瘤中甲状腺癌明确分级这里。
因为除了甲状腺癌这里明确分级之外,这三个最高发的重疾定义在分级之后,并没有比老版定义规范严苛多少,体现的是更规范。
不信你看这三个重疾险新旧定义的描述就知道了: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新版的“恶性肿瘤”规范采用了最新的国际标准,明确了某些老版确诊规范存在模糊争议的地方,就像甲状腺癌。
而像脑中风后遗症新旧规范对比,几乎没有什么大改动。
所以,青中年人群的重疾确诊率出现上图那样的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就是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剔除像早期甲状腺癌这类不算严重的癌症。
28病种的对比25病种数据客观反映的确实是癌症确诊的年轻化。
新版28病种重疾率在60岁之后的阶段相对旧版25病种重疾率并没有明显变化。
60岁之后,28病种的发病率仅比旧定义25病种略高一点点,男性约高1.5%,女性甚至整体还略低。
也就意味着,旧定义下被诟病多年的要开胸的“冠状动脉搭桥术”这类过时定义,并不是导致老年重疾确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否则,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已经完善了这类手术要求,老年确诊重疾率应该要有明显的的提高才合理。
所以,老年人确实是因为生活水平和医学水平提高,确诊重疾的风险下降了。
理解上面分析的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和旧版的区别,并且看完对应在重疾率数据上的反映的问题之后,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轻症了。
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癌症在青中年阶段为重疾中最高发,癌症分级之后大幅降低了青中年的重疾率,
也就意味着分级后归为轻症的早期癌症,发病率一定会是非常高的。
2-新版规范优化的开胸手术类重疾,并没有对整体重疾确诊的概率有什么大影响,
也就意味着当下市场上的轻症中症中的那些不要求开胸的手术轻症,虽然是一种对旧版过时定义的完善,但实际上提升的保障有限。
这两个结论对于分析轻症非常有意义。
因为通过这两个结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对于轻症的初步判断。
目前的轻症中症中,最高发的仍然是早期癌症,而且,早期癌症占绝对的大头。
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对核心三个最高发的重疾进行了分类,新增了三个轻症,
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新版重疾表也列出了60岁前,对应3病种轻症发生率占28病种重疾发生率的百分比数据,我整理成图表如下:
这个数据就很有意思了。
首先,可以看出,小孩和老人的轻症发病率是远低于重疾的。
而青中年的轻症发病率却要高很多,特别是女性,在接近30岁的阶段,轻症的发病率能高达重疾的160%。
根据通用再保险公司的数据,我们可以找到导致这种女性轻症那么高的原因。
女性确诊癌症的占比远大于男性,高达80.3%;男性在心脑血管重疾概率上大于女性。
而且癌症属于青中年高发重疾,心脑血管属于中老年高发重疾。
而即使是男性更偏向高发心脑血管重疾的前提下,在青中年阶段,男性的轻症概率仍然是低于重疾的。
结合这个数据和上面28病种重疾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导致女性青中年轻症那么高的核心就在于女性在青中年阶段是癌症的高发期。
为什么男女在罹患癌症上的差异那么大呢?
根据国家癌症中心2019年2月发布的《2019年中国癌症最新数据报告》显示,我列出的各性别前十位癌症发病占比,整理如下:
通过这个表可以找出原因。
乳腺癌,宫颈癌这两个男性没有的癌症,却是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
像近十年宫颈细胞学筛查的普遍应用,使宫颈癌和癌前病变得以早期发现和治疗。
原位癌高发年龄为30~35岁,浸润癌为45~55岁,近年来其发病有年轻化的趋势。
还有被剔除重疾范围的早期甲状腺癌,在女性中也属于高发癌症。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女性癌症发病率远高于男性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在青中年阶段的轻症发病率远高于重疾的原因。
通过这篇分析,可以看出轻症确实和我们感官不同,轻症看起来保障更高,更容易理赔,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除开早期癌症来看的话,轻症中症的整体发病率是要远低于重疾的。
轻症比重疾在确诊病种上面更集中在癌症上面,可以说早期癌症是轻症的主要保障内容。
现在市场上的那些轻症中症,没有敢不保早期癌症的,所以在保障的覆盖是足够完善了,我们也不需要过于追求保的疾病数量。
新版规范为什么只列出这三个轻症,原因也在这里。
总而言之,在新规范落地执行前,轻症中症还承担优化开胸这个作用。
而新规落地执行之后,轻症中症则更偏向保核心的那三个轻症,特别是早期癌症。
轻症很实用,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最有用。
通过数据确实可以看出,重疾年轻化的趋势,而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水平提高,体检常识化,将更容易确诊轻症,而不会等到重疾才发现。
轻症能让人更愿意去参与体检,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和重疾不同,轻症的意义更多在于健康管理,是一种善意。
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
每年都会有新的保险出现,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那么到底是买新保险还是买长期保险呢?
感谢官方邀请。
其实这个问题,就是在问:保险应该现在买,还是以后买。(因为看起来,将来的保险产品比现在的保险产品更好)。
咱们可以拿谈恋爱这件事情来举例子。比如你是位男孩子,心中的完美女孩应该符合以下特点:
1、长发飘飘、身材苗条、长得漂亮。
2、与自己有共同语言,调皮可爱或温文尔雅。
3、对自己忠贞不二,两人相处的非常愉快。
如果不符合心目中条件的,你绝不将就。于是从上学时期,你就开始物色这样的女孩,偶尔有几个能符合部分条件的,可是全部符合的几乎没有,你就想要接着等。
毕业后步入社会,你发现这样的女孩还是稀缺资源。即使遇到了能全部符合心中条件的女孩,人家不见得能接受自己。于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你降低了标准。这3条要求,符合2条的也行啊。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发现符合2个条件的也不多,于是你又偷偷给自己降低了标准。碰巧遇到一个女孩,看起来条件不达标,但你和她相处的特别有感觉。于是就结婚了。
婚后的某一天,你想起儿时的这个标准,不禁哑然发笑。
讲这个小故事的目的呢,就是想告诉你:买保险和谈恋爱是差不多的,不必抱有完美主义。你生命中的另一半,终究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出现,只要让你感觉到了心动,就不要犹豫,就是她了吧。
提问者的观点,也确是事实。比如老百姓都很重视的重大疾病保险,早几年买,可能只保27种或42种重大疾病,现在买呢,都能保障100多种了,看起来是保障翻倍了。
似乎保险买的越晚,保险产品就越好?
但我们不要忽略了等待的成本。如果我们早几年就有了所谓的老产品,只保障27种或42种重大疾病,今年刚好罹患了重大疾病,它也是可以理赔的。
所谓的100种或多种,只是在行业规定的25种主流大病之外的延伸,也可以这么说,只要包含了业内规定的25种,就囊括了80%到90%的大病概率了。
咱们再接着说等待的成本。0岁宝宝买重大疾病保险,一年才2000多块钱就能买到20到40万的重疾保额。但是30岁成年人,买同样的产品,一年3000多块可能才保10万保额。每增长一岁,保费就会贵上一些。
所以,在你想买保险的时候,能出现在你面前的产品,你都可以理解为是有缘份的,不妨了解一下,对比一下,如果觉得还OK,就赶紧投保了吧。毕竟风险可不给你犹豫和等待的机会。
再说了,老产品就一定比新产品差吗?
比如泰康2016年出了一款《健康尊享》,这款产品现在已经开启了一个热销的系列,产品升级了N个版本。但我很后悔自己没把握机会,把这款产品买了。
这款产品的定价,还有续保条件,还有保障的内容,可以说是最为良心的了。当初买了这款产品的人,现在应该做梦都带着笑的吧。尽管我后来很重视,也只有尊享B款。和这款产品相比,还是差了点。
再者就是《鑫享人生》带分红性质的年金保险,投保就开始返年金啊,能一直领到99岁,80岁的时候还能一次性返本,领取返本之后,不影响继续领取年金。我当时也觉得年金类产品应该会越来越好,就没买这款。
但是受政策影响,现在的年金险都是交费5年后才开始返了,而且好多也不带一次性返本的功能了。现在这款产品,只能出现在梦里了。
更不要提更早期的《平安360》《99鸿福》等高定价的产品了,那个时候,谁买到这些产品,谁就是真正的赚到了。
所以新产品比老产品好这个观点,也不绝对。保险公司不是经常搞停售什么的吗?有些产品是真的停售,错过真的就错过了,但已经买到的不受影响。
恋爱讲究专一,从一而终。但保险就没这种要求,因为保险的配置是灵活的。特别是一年期的产品,交一年保一年,不适合的话,再换一款就是了,保险的配置允许花心。
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现阶段觉得哪款产品确实不错,赶快入手吧。当下最适合你的,也是最佳的选择。不必抱着完美主义死等,如果风险发生在投保之前,那就亏大了。
配置保障的时候,先确保自己“有”保险,然后再确保买“全”了,最后再一点一点的把额度做“足”了。这个就是配置保险的三个步骤:有,全,足。
你有的保障,可以是老产品。它起到一个基础保障的作用,再有好和新产品,你再配置点,做到全,做到足,新老结合,一样用的。
长期类保险,看个人责任和需求来安排,比如你现在是家庭的顶梁柱,家里就你自己赚钱,那寿险肯定是要规划的,至于多长,也可以30年,也可以到终身。重疾险一样的道理,也可以定期,也可以终身。
以后再有好的新产品,你再买来,就是提额了。保险规划不就是每年定期检查,查缺补漏的嘛。所以不要想着一次性就把所有的保险买足了,保额没有够了的说法,当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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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我们先来看看如果生病了,医保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吧!
这是一张很典型的医保V型图:
医保其实是做为一种社会福利而存在的,我们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满足绝大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设计了这个医保制度。它能使社会低收入人群不会因为没有钱而失去治疗的机会。
但社会人群的需求会随着他的经济水平及地位而不断的丰富。医保有如让人有的吃,不饿死,那我想吃得饱,吃的好,该怎么办呢?显然国家还没到为这些需求买单的阶段,于是商业保险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这些人的需求。
很多人口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其实就是重疾险。
现代重疾险是由南非的Dr. Marius Barnard(马里优斯-伯纳德)与当地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在1983年合作发布的。这个产品设计的初衷就是因为伯纳德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接触到很多病例。患者经过治疗已经活下来了,但是他们的家庭在财务上却“死”了。因为患者在短时间内没法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医生能挽救他们的生命,但是却无法拯救一个家庭的“财务生命”。
重疾险的赔付与医保完全不同,医保的赔付是报销的,对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上面说的规则进行理赔。而重疾险是给付型的,一旦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赔付事件,保险公司就一次性给赔偿款。这笔钱可以自由支配,可以用来支付医保没法报销的进口药品费,也可以用做康复的费用,任性点的出国游玩也是可以的。
所以其实重疾险与医保是互补的。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可以选择一份合适自己的重疾险。保险公司现在有很多消费型重疾险,其实根本没有你想象当中的那么贵。
例如,目前流行的百年人寿康惠保,重疾保额20万,轻疾5万,含轻疾豁免。25岁,男性投保,保障期为终身。一年才2040元,30年缴费
很便宜,不是么?
怎么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险组合?
怎样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组合?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攻略!
经常在医院里会听人抱怨:生不起病、看病难、看病贵。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能因为家庭成员不幸罹患重大疾病而收入锐减的同时还要支付因重疾造成的高额的医疗费用,使得家庭经济难以维系,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有的家庭甚至因病致贫。
购买重疾险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交纳保险费,确诊合同约定重疾及给付保险金,相对于目前市场热销的百万医疗险,不仅解决的是因重疾造成的高额医疗费用,还弥补了因重疾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术后长期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支出。
所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重疾险,对于每个家庭或每个家庭成员来说都尤为重要,那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呢?以下有几个选择,要点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重疾选择保障/返还
保障型重疾险,不包含身故返还责任,重疾确诊时赔付保险金。
返还型重疾险,包含身故返还责任,身故返还保额或保费。
保障型重疾险相比返还型重疾险,因为没有身,身故保障及返还,因此保费会更低,杠杆率更高、性价比也更高。
在选择购买重疾险时首先要综合分析个人的保障需求和保费预算,对那些更关注重疾保障的朋友可以选择保障型重疾险,对那些经济能力强,收入较高、有储蓄习惯的朋友,可以选择返还型的重疾险。
二、重疾保障定期/终身
按照保障期限重疾险可分为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
定期重疾险: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约定固定年限或一定年龄担保险责任的重疾险。
终身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的终身保障的重疾险。
在保障期限的选择 ,如果个人收入不稳定,经济条件有限,可选选择缴费低保障高的定期重疾险补足保障缺口。如果收入稳定,经济条件好可选择购买终身重疾险与定期重疾险搭配组合既做足保额也拥有长期的保障,使得重疾保障不会受到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影响,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拥有完善的重疾保障。
三、重疾赔付单次/多次
单次赔付:指被保险人初次诊断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和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额给付保险金后保险合同终止。
多次赔付:指被保险人初次诊断,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获得赔偿后,原有保单保障继续有效。如果再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并符合合同间隔期的要求或分组要求等条件即可再次获得保险金理赔,直到最终达到赔付次数上限,保险合同终止。
重疾多次赔付比单次赔付更更加人性化,因为如果初患重疾就已经失去了再次投保重疾险的机会,多次赔付弥补了原油重疾险后续无法投保的不足,被保险人拥有了更全面、更长久的保障。
四、重疾范围轻症/中症
什么是轻症:轻症是相对重大疾病而言的说法,指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可以及早诊断及早治疗。
什么是中症:中症就是处于轻症和重疾险之间的情况,比轻症严重一点,但是还没有达到重疾的严重程度,但是理赔的金额也会更多一些。
轻症、中症的出现更有效地弥补了原有重疾险的不足,并且为被保险人建立了三重保障。对于投保人来说,即使初诊疾病依然没有达到重症的理赔标准,也能拥有保障与经济补偿,这不失为一种很人性化的创新。
五、重疾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一般适用于为孩子购买重疾险时、夫妻双方互投互保投保(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当投保人不幸诊断罹患轻症,中症或重症丧失了工作能力与交费能力的时候,可以免交保单,剩余各期保费,另一方或孩子的保单保障继续有效,且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不会给家庭造成负债。
举例说明:张先生与妻子互为投保人,共同投保重疾险,并同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一旦夫妻一方不幸罹患重疾,作为另一方的投保人,保单保费即可豁免,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的同时,还继续拥有保障。
六、重疾豁免轻症/中症
轻症中症豁免是豁免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或中症被保人,可免交该保险的后续各期保费,而且被保险人的保障不变继续有效。
举例说明:张先生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其中附加有轻症、中症豁免,张先生经医院诊断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立刻豁免后期提交保费,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官网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这是自2007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十三年来,首次进行了重大调整。
前期盛传的“甲状腺癌将从重疾定义中剔除”等传闻,都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做了具体的回应。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2007版重疾定义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这次的修订工作对于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坚守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基本属性、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进行科学测算
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结合人工验证审核,对行业约2900款重疾产品、超过3亿条相关承保理赔数据进行了多维度精细化测算分析,对保险事故原因、病种分型、恶性肿瘤分期等进行了分类统计,并参考《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源,建立了保险业首个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对疾病的“重大”程度进行科学量化分析。
二、开展国际比较,广泛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经验
收集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保险市场的重大疾病定义标准,重点选择了英国、韩国等代表市场,对现行规范中的疾病定义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
三、加强内外部协作,完成业内和医学专家论证评审
首先、综合行业经验和医学权威标准,形成规范修订版初稿,并通过行业内论证。
再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组织11家三甲医院多学科医学专家学者,先后召开3轮医学专家论证会,确保符合医学最新实践,在2020年1月,规范修订版通过了医学专家评审。
一、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本次修订,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本次修订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将“恶性肿瘤”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二、增加了病种数量。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了保障范围。
三、优化了部分疾病定义内涵。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例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放宽了赔付标准。
1、 恶性肿瘤——分为“严重”+“轻度”
——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列为了“轻症”赔付;
——轻症中没有“原位癌”。
2、急性心肌梗塞——分为“较重”+“较轻”
修订版的定义更为复杂、详细:
——先设定了一个“急性心肌梗塞死”的基础标准;——达到了这个基础标准之上,再符合6种条件之一的,方为“较重”,除了“较重”之外的都是“较轻”。
3、脑中风后遗症——分为“严重”+“较轻”
脑中风后遗症变化不大,就是把三种状态标准细化,例如: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改为“肢体肌力2级以下”;
——“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变为“吞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天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这个条款属于变得更好了,
——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
——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定为“异体移植”,这样“自体移植”也属于赔付范围了。
5、冠状动脉搭桥术
由必须实施“开胸手术”,改为了“切开心包”即可赔付,这样微创技术下“切开心包”就可以赔付了,体现了保险行业适应医疗技术进步的变化。
6、终末期肾病
由“尿毒症期”改为“慢性肾脏病5期”,其实标准是一样的,只不过更明确了一些。
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慢性肝功能衰竭、10深度昏迷、11双耳失聪、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严重Ⅲ度烧伤
这8个疾病定义没有任何变化。
15、良性脑肿瘤
名称变化了一下,但是实际病种定义并没变化,就是描述更清晰了。
16、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定义标准由“三选一”变为“四选一”
17、瘫痪
“瘫痪”的定义增加了一条标准:肢体肌力在2级以下。
18、心脏瓣膜手术
由必须“开胸”,改为了只要“切开心脏”就可以赔付,这也相当于放宽了赔付标准。
19、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修订版增加了一项标准选择。
20、严重脑损伤
修订版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吞咽功能增加了时间限制。
21、 严重帕金森病
由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改为了“一条标准”,算是宽松了一些。
22、 严重肺动脉高压
修订版把“肺动脉平均压”由30mmHg提高到了36mmHg以上,属于赔付标准变严格了。
23、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由一项条件变为了“三选一”,属于选择性多了一些。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这一项的修订变得非常详细,要满足全部条件,也属于变严格了。
25、主动脉手术
修订版增加了“胸腹腔镜”的治疗方式,放宽了赔付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未开胸、开腹的动脉内介入治疗不赔”。
新增的3个病种
总结这次重疾险修订(征求意见稿)将行业统一重疾病种数量由25种增加到28种,并且把其中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拆分出了三个“轻症”
这其中的变化有【亮点】也有【槽点】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4种重大疾病的定义放宽。
重大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
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制必须“异体”;
冠状动脉搭桥、心脏瓣膜、主动脉手术也不再限制必须“开胸”,目前主流的“胸腹腔镜”手术也可以获得赔付。
1、甲状腺恶性肿瘤将不再统一按照重疾赔付,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将作为“轻症”赔付;这与美国、韩国、香港市场的重疾险定义趋于一致。
2、轻症里没有原位癌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条款,都带轻症,而且轻症条款里第一条就是“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而这次修订版,并没有把“原位癌”作为轻症列入定义。
3、轻症保额不能超过主险的20%
本次修订版新增了三个轻症定义,并且还给这三个轻症限定了保额。
这是我很不理解的一项规定,在目前很多重疾险产品轻症保额都能达到30%-40%比例的情况下,中保协这 20%的比例是基于何种考虑?
难道那些传统大公司们的轻症比例普遍都是20%,我们整个行业就要参照这种“低标准”来设计产品吗?
虽然本次的重疾定义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还没有最后敲定,但按照“惯例”,最终的版本,也不会出入太大。保哥对于涉及的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说一下我的观点:
1、重疾险费率会“涨”还是会“降”?
有一种说法是:因为新的重疾定义里“剔除”了早期甲状腺恶性肿瘤的重疾赔付,在降低整体赔付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降低今后重疾产品的费率水平。
在上面的文章内,保哥都详细的做了比较,原有25种重疾定义的修订:
6种变严格、5种变宽松、8种没变化、6种更详细。在收紧甲状腺恶性肿瘤赔付的同时,也放宽了一些心脑血管重疾的赔付标准,由此能带来整体行业赔付率怎样的变化?还有待施行后的统计和分析。
并不会很快反应到产品定价中来,所以保哥的观点是,“即使降价、也与此无关”!
2、要不要趁“恶性肿瘤”条款还没变化,赶紧买上重疾险?
还没买重疾险的同学,不要等,尽快买,但不是因为这次重疾险定义的修改,而是“风险”的需要!
重疾险是一旦承保,就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履行,不会中途改变合同内容。也就是说,买了“旧版”重疾条款的合同,甲状腺癌是不除外早期责任的,
但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这些在“旧版”里都是要“开胸”才能获得重疾赔付,而“新版”条款里,“微创手术”也可以获得重疾理赔。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笼统的说哪个条款更好或者更不好!
3、轻症以后会降低保额比例吗?
大家要相信保险公司的智慧!只要有利于销售的事情,他们都会想出办法来变通的。传统“大公司”我不敢说,起码目前采用“轻症高比例”的那些“小公司”的产品,肯定会想办法保持自己的优越性。
原位癌不在轻症之列?
——那我换个名字,把原位癌放到“中症”里赔行不行?
轻症保额只能重疾保额的20%?
——我再设计一个轻症附加险,额外多赔20%行不行?
只要保险公司肯想,就能想出1万种方法,来保持自己产品原有的“优越性”!
以上是保哥对于这次重疾险定义修订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在下一阶段,中保协还会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大家到时候也可以参与自己的意见。
2021重疾险起止时间?
2021重疾险的起止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提供保障和赔付给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在这一年的时间内,投保者可以享受该保险提供的保障和福利,包括在被确诊患上重大疾病时获得相应的理赔金。然而,一旦2021年年底到来,这份重疾险的保障将会终止,需要重新考虑和购买新的保险计划。因此,投保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及时评估和调整保险安排。
如何购买重疾险和医疗险?
关于重疾险详细介绍重疾险
保障作用
为了应对高额/手术医疗费用患病后没有办法工作的收入损失出院后的疗养费用,康复费用,病后的生活保障。如果我们是家里的顶梁柱,重疾险的保额大概在年收入的3-5倍左右。
重疾险类型
定期和终身的区别
定期:给定一个期限,比如保20年、30年,最多保障到70周岁、85周岁。
终身:直到被保人身故
定期险+终身是目前非常合理的搭配。
一方面保险是多次配置的过程。
另外一方面购买定期重疾险产品+终身险产品,可以在定期重疾险前做到足够高的保险额度。
年轻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急需用钱,同时需要高额的保险来规避意外和疾病的发生,不宜占用过多的保费,选择定期消费型重疾即可。
终身的保额,能够覆盖治病费用,50万差不多;定期的保额大概是年收入的5倍。
而且重疾险的理赔并不是保险代理人所说的那样,只要确诊重疾险,就可以直接赔付一次钱。
商业重疾险,重疾理赔也是分三种情况的
达到某种状态:恶性肿瘤、急性心梗做了特定的手术: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某种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深度昏迷、脑中风后遗症。为了方便大家那能够理解,我整理的2007年,「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各大保险公司疾病进行了统一,以下是保险公司必保25种重疾。
大家看到了,很多重疾险压根都不是确诊就赔。我找了一下这些保险条款,我们看条款说话。
大家看到我标记的红框了吧,脑中风后遗症需要确诊疾病180后才能理赔,而终末期肾病是需要经过某种手术才会理赔。
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得了病就给钱。这也是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到理赔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找借口,保险公司还真的不是。
重疾险的病种=发25种重疾+其他疾病(保险公司自定义)
「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只对重疾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确定,对轻症没有统一的标准,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这四种发生几率比较高发的轻度重疾。
所谓轻度重疾,简单来说就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还没有达到重疾保险的理赔条件,只会赔付重疾保额的20%~~40%
但是这四种疾病轻度疾病,在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是要命的。
重疾险的产品是最贵,同时也是最复杂的,很多销售人员不会跟我们讲这些细的,就简单一句得了大病就能赔,购买完之后,也不会看复杂的保险合同。
所有在购买保险时,如果没有讲清楚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消费者就会按照自己的认知,误认为大一些的病就能理赔,其实这也是我们认为保险公司会扯皮的原因吧。
如果我们想买重疾险,一定要让业务员说清楚这两点。
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种类,是否包括轻度重疾和是否高发。2、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吗?
不是的。
有宣传100种病种的,保费增加,很多疾病其实是非常罕见的,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也有的是特定行业的,还有的病种就是来凑数的疯牛病。
超过25种以后,都是保险公司自己定制的理赔条件,有的宽松,有的就比较严苛。
重疾险和医疗险有什么区别?
重疾险不是医疗保险,重疾险的赔付是提前给付,和我们具体花费的医疗费用无关,而且两者理赔没有任何冲突,各赔各的,各管各的。
保险能重复赔付吗?
保险的赔偿额度,不能超过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身故责任、残疾责任、重疾责任、还有的理财责任,是可以重复赔付的。
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不能重复赔付,不能超过被保人支出的医疗总额。
总结:需要发票报销的, 不能重复赔付;不需要发票报销的,是能重复赔付的。
到底应该怎么购买
跟我来重疾险要完成“三步”——轻松选对保险产品1.明确需求——适合自己的重疾险是什么?
2.明确思路——购买重疾险的正确思路是什么?
3.明确产品——选重疾险要避开哪些坑?
我们总是希望买到“性价比高”的产品,保险也不例外。针对重疾险的“性价比”,姜利民说:“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性价比’,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性价比”从字面上来说,就是性能比价格。性能可以理解为一份保险提供的保障;价格,就是我们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保费。如果更深层地考虑,一份保险的性能除了保障,还有保险公司提供的无形增值服务等;而成本,除了付出的保费外,还应考虑日后理赔等付出的时间、资金成本。
从这个角度看,每个人处在人生不同阶段,他所追求的“性价比”是不同的。
如果你初出茅庐:一要考虑保障本身,二要考虑支付成本。可以购买一些消费型医疗险、定期型的重疾险。价格低,保额高是这个年龄段的诉求。
如果你是家庭顶梁柱:要全面考量“性价比”,包含它的潜在部分。保额要配置充分,保费要适合家庭可支出比例(点我→看家庭顶梁柱指南),无形的增值服务、公司实力、服务专业性等因素都要做综合考虑。因为这份保障的“落地执行”非常重要。
简言之,人越成熟,越富裕,在“性价比”的构成中,无形的部分就要多考虑一些。而想要追求“性价比”,首先要充分了解自己。自己处在人生哪个阶段,这个阶段有什么样的“需求”,才能确定最终的保障。
购买重疾险的思考路径是啥
购买重疾险要考虑三个因素,思考路径是:选公司→选营销员→选产品。
购买保险产品与其他产品不同。从客户首次交纳保费到保险金额最终赔付,这是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保险是否“保险”,要看公司及产品线的经营水平,还要看公司的服务水准。因此,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首先要选保险公司。尤其购买健康险,要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经验成熟的公司。可以通过查看各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数据来选择。
买保险重要的是要把准方向。细节做到90%,方向不对,全部白搭。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专业的营销员来帮忙分析家庭保障需求,将需求整理清楚,定好方向,再选择产品。
最后是看产品。看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对自己的需求心中有数,然后寻找对应的产品。要仔细阅读条款,充分了解产品后再购买。如果觉得这一部分太复杂,可以交给专业的营销员来做。
选购产品时要注意避哪些坑?1.多次赔付、多倍赔付产品要买么?
含有多次,多倍赔付的重疾险产品是值得考虑购买的。但是购买这类产品因为牵扯到疾病分组、疾病定义、疾病赔付条件等比较复杂难懂的问题,一般消费者很难搞懂。建议还是找专业的营销员,请他们帮忙做规划。不过也不要将赔付次数、倍数等作为评价产品的唯一标准。
2.附加服务要考虑么?
现在很多百万医疗险、重疾险都增加了附加服务,比如“绿通服务”“二次诊疗”“专家挂号”等,咱们购买保险的时候要考虑这些附加服务是否是结合客户痛点和消费者真实需求来设置的,尽可能多地了解产品承诺的项目是否能够落地执行,要有所选择,不可盲目购买。
3.网红、爆款产品,能追么?
保险是长期产品,购买保障和享受保障实现之间有个时间差。购买保险的过程本身就时刻要提防“风险”,如果不了解自身需求,盲目跟风购买,追热门产品,是不理性的。我们应该在购买保险之前,做足功课,如上述内容,对公司及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还要警惕风险,防范风险。
4.健康险新规出台,要再等等么?
买保险还是不要等。新规出台可能会带来新的产品形态,让保险市场更趋规范,但目前已有的产品已经很丰富,足够消费者去选购了。买保险,要趁早。不要因为犹豫,最后买不上适合自己的产品而感到遗憾甚至焦虑。
重疾险的保额选到多少呢?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因为重疾险的本质是收入补偿,保额太低解决不了问题的。
预算不够,没法承担那么高的保额怎么办,建议你有如下几种方式:
消费型重疾:消费型重疾没有寿险责任,也没有储蓄的作用,所以保费非常低,预算有限的可以购买消费型重疾,确保保额足够高;缩短保障期限:还可以缩短保障期限,没必要追求保终身,可以选择保到60岁或者70岁、80岁这样保费也会大幅降低;增加缴费年限:可以选择30年缴费,这样相同的保费可以承担更多的保额;选择一年期重疾险:或者选择续保条件好的一年期重疾险进行搭配组合。重疾的身故责任身故责任的话,在很多线下的重疾险里都会捆绑身故责任。
身故责任一般有两种:身故退还保费或者赔付保额。
目前线上的很多重疾,身故责任都是可选的,或者有的产品直接没有身故责任。为什么会这样设计呢?
首先附加上身故责任保费会上涨再者就是重疾和身故责任是冲突的,或者说是公用保额的另外捆绑的身故免责比较多如果主险有除外责任,身故责任一样会除外假设重疾50万保额,加了身故赔付保额。在重疾赔付50万以后呢,身故责任也结束,但是我们的保费是交了两部分的。也就是交了两份保费,只有一个保额。
当然如果不发生重疾,身故的话能够赔付50万,看起来是不错的。线下也经常这么讲的。
但是对于一个家庭经济支柱来说,50万能够匹配他的家庭责任么?另外捆绑在一起的险种,真的会比分开配置的更好吗?(家庭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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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疾险新规今起实施,重症中症轻症是否都要买?
- 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
- 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 怎么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险组合?
- 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
- 2021重疾险起止时间?
- 如何购买重疾险和医疗险?
重疾险新规今起实施,重症中症轻症是否都要买?
两年前写过关于重疾险中轻症中症的分析,当时市场才刚开始出现轻症中症这个概念,存在一些问题。
所以我当时的观点是认为轻症中症虽然有用,但我并不是那么满意。
链接:《是噱头还是真保障?解析轻症+中症》
现在时隔两年,重疾险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轻症中症已经成了重疾险的标配,那么,轻症中症真的有用吗?
或者说,轻症中症赔付率真的高吗?
两年前我没有什么数据去佐证,所以不敢下定论,现在有了点数据,把这个坑补上。
当下的轻症中症是否已经完善了?
和两年前比起来,现在的轻症中症在覆盖面上,基本上是已经完善了。
大部分保险公司的轻症中症都没问题,要知道,去年连被平安福的轻症都升级到合格水平了。
不过,这个完善是指针对目前的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规范的完善。
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中存在缺陷,主要就是那些手术要求,因为医学的进步而慢慢变的落后。
毕竟旧定义是十年前设计的,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十年前是要开胸手术治疗,现在已经不用这样了,改进成了对身体损害更低的介入手术。
在旧定义规范还没有修改的前提下,保险公司设计的轻症中症就能很好的弥补这个缺陷。
这是一种市场自发的完善机制。
要弄明白轻症中症的发病概率,就要先要弄明白当下轻症中症中对旧定义规范补充的部分有多少。
而在新版重疾定义规范已经公布的当下,我们就有足够的数据来粗略判断了。
接下来我要列数据了,如果只想知道结论可以不去尝试理解我列的图表,直接跳过看结论。
如果想看明白我列的数据的意思,就要先看我之前写的关于新版重疾定义规范的文章,看完再回来,链接:
《以后甲状腺癌和原位癌不赔了?》
《解读新版重疾表,重疾险定价的大变革》
先看同样是旧版25病种重疾定义规范下,旧版重疾发生率表和新版重疾发生率表的区别。
下图是我整理的25病种新版重疾表除以旧版重疾表得出占比的走势图:
可以看出几点信息:
新版的小孩子的重疾率比旧版低很多,最低只有原来的50%。
这很好理解,现在的小孩子无论是生活条件,还是医疗条件,都远比我们那辈人要好得多,父母对小孩的照顾程度也要细腻的多。
所以小孩子的重疾率下降了不少。
25岁到45岁青中年阶段,新版重疾率反而比老版要高非常多,特别是女性,甚至翻倍。
这里两个重疾表都是同样的25病种定义规范,同样的确诊标准,所以,并不存在现在的人更注重体检,更容易确诊重疾这一说法。
而且这是重疾,不可能拖着不确诊;并且现在的生活条件比10年前肯定是要好的多的,这个数据是很反常理的。
所以,唯一能解释的通的是现在的年轻人身体状况反而不如以前的年轻人。
现在的人生活条件是提高了,更多从事脑力工作,所以,很多年轻人缺乏运动。
并且,现在的年轻人更喜欢熬夜,作息不正常,普遍亚健康,所以客观存在重疾年轻化的现象。
60岁之后的老年阶段,新版重疾率要比老版低,分为两个角度思考。
一方面是和小孩子的情况类似,因为生活水平和医学水平提高,现在的老年人身体素质比10年前好,并且很多小病能及时治疗,降低了重疾的风险。
另一方面则存在前面提到的类似“冠状动脉搭桥术”这种手术在过去是主流,现在则很少用,而旧规范确诊这类重疾的条件不变,导致现在更难被确诊的这种可能性。
有可能是因为被确诊的难度变高了,同样的重疾,如果没做这个手术就不算重疾,所以确诊率低了。
通过对比25病种定义规范下的新旧两版重疾表,就可以得出上面的三点结论和对应存在的两点疑惑,接下来,我们来重点分析这些疑惑点。
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和老版25病种定义规范的区别主要可以总结为三点:
1- 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这三个最高发重疾进行分级,重新定义规范,并剔除较轻阶段的甲状腺癌。
2- 对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要开胸这类过时的医疗技术进行优化,更符合当下医学条件。
3- 新增加了三个重疾病种。
这三点改动中,后两个是加保障的,所以,是增加概率成本的,也就意味着这两个变化是应该会增加重疾确诊率的。
下图是我整理的28病种新版重疾表除以25病种新版重疾表得出占比的走势图:
通过解读这张图表就可以解释上面的两个疑惑点了。
新版28病种重疾率在青中年阶段相对旧版25病种重疾率有大幅的降低。
前面说到,后两点改动是加保障的,也就增加了确诊重疾的概率,所以,导致新版28病种重疾率下降的原因只有第一点改动。
特别是恶性肿瘤中甲状腺癌明确分级这里。
因为除了甲状腺癌这里明确分级之外,这三个最高发的重疾定义在分级之后,并没有比老版定义规范严苛多少,体现的是更规范。
不信你看这三个重疾险新旧定义的描述就知道了:
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新版的“恶性肿瘤”规范采用了最新的国际标准,明确了某些老版确诊规范存在模糊争议的地方,就像甲状腺癌。
而像脑中风后遗症新旧规范对比,几乎没有什么大改动。
所以,青中年人群的重疾确诊率出现上图那样的明显下降,主要原因就是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剔除像早期甲状腺癌这类不算严重的癌症。
28病种的对比25病种数据客观反映的确实是癌症确诊的年轻化。
新版28病种重疾率在60岁之后的阶段相对旧版25病种重疾率并没有明显变化。
60岁之后,28病种的发病率仅比旧定义25病种略高一点点,男性约高1.5%,女性甚至整体还略低。
也就意味着,旧定义下被诟病多年的要开胸的“冠状动脉搭桥术”这类过时定义,并不是导致老年重疾确诊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否则,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已经完善了这类手术要求,老年确诊重疾率应该要有明显的的提高才合理。
所以,老年人确实是因为生活水平和医学水平提高,确诊重疾的风险下降了。
理解上面分析的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和旧版的区别,并且看完对应在重疾率数据上的反映的问题之后,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轻症了。
上面的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1-癌症在青中年阶段为重疾中最高发,癌症分级之后大幅降低了青中年的重疾率,
也就意味着分级后归为轻症的早期癌症,发病率一定会是非常高的。
2-新版规范优化的开胸手术类重疾,并没有对整体重疾确诊的概率有什么大影响,
也就意味着当下市场上的轻症中症中的那些不要求开胸的手术轻症,虽然是一种对旧版过时定义的完善,但实际上提升的保障有限。
这两个结论对于分析轻症非常有意义。
因为通过这两个结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对于轻症的初步判断。
目前的轻症中症中,最高发的仍然是早期癌症,而且,早期癌症占绝对的大头。
新版28病种定义规范对核心三个最高发的重疾进行了分类,新增了三个轻症,
分别是“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新版重疾表也列出了60岁前,对应3病种轻症发生率占28病种重疾发生率的百分比数据,我整理成图表如下:
这个数据就很有意思了。
首先,可以看出,小孩和老人的轻症发病率是远低于重疾的。
而青中年的轻症发病率却要高很多,特别是女性,在接近30岁的阶段,轻症的发病率能高达重疾的160%。
根据通用再保险公司的数据,我们可以找到导致这种女性轻症那么高的原因。
女性确诊癌症的占比远大于男性,高达80.3%;男性在心脑血管重疾概率上大于女性。
而且癌症属于青中年高发重疾,心脑血管属于中老年高发重疾。
而即使是男性更偏向高发心脑血管重疾的前提下,在青中年阶段,男性的轻症概率仍然是低于重疾的。
结合这个数据和上面28病种重疾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了:
导致女性青中年轻症那么高的核心就在于女性在青中年阶段是癌症的高发期。
为什么男女在罹患癌症上的差异那么大呢?
根据国家癌症中心2019年2月发布的《2019年中国癌症最新数据报告》显示,我列出的各性别前十位癌症发病占比,整理如下:
通过这个表可以找出原因。
乳腺癌,宫颈癌这两个男性没有的癌症,却是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
像近十年宫颈细胞学筛查的普遍应用,使宫颈癌和癌前病变得以早期发现和治疗。
原位癌高发年龄为30~35岁,浸润癌为45~55岁,近年来其发病有年轻化的趋势。
还有被剔除重疾范围的早期甲状腺癌,在女性中也属于高发癌症。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女性癌症发病率远高于男性的原因。
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在青中年阶段的轻症发病率远高于重疾的原因。
通过这篇分析,可以看出轻症确实和我们感官不同,轻症看起来保障更高,更容易理赔,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
除开早期癌症来看的话,轻症中症的整体发病率是要远低于重疾的。
轻症比重疾在确诊病种上面更集中在癌症上面,可以说早期癌症是轻症的主要保障内容。
现在市场上的那些轻症中症,没有敢不保早期癌症的,所以在保障的覆盖是足够完善了,我们也不需要过于追求保的疾病数量。
新版规范为什么只列出这三个轻症,原因也在这里。
总而言之,在新规范落地执行前,轻症中症还承担优化开胸这个作用。
而新规落地执行之后,轻症中症则更偏向保核心的那三个轻症,特别是早期癌症。
轻症很实用,特别是在年轻的时候最有用。
通过数据确实可以看出,重疾年轻化的趋势,而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水平提高,体检常识化,将更容易确诊轻症,而不会等到重疾才发现。
轻症能让人更愿意去参与体检,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
和重疾不同,轻症的意义更多在于健康管理,是一种善意。
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
每年都会有新的保险出现,而且新的保险权益基本比过去的都好一些,那么到底是买新保险还是买长期保险呢?
感谢官方邀请。
其实这个问题,就是在问:保险应该现在买,还是以后买。(因为看起来,将来的保险产品比现在的保险产品更好)。
咱们可以拿谈恋爱这件事情来举例子。比如你是位男孩子,心中的完美女孩应该符合以下特点:
1、长发飘飘、身材苗条、长得漂亮。
2、与自己有共同语言,调皮可爱或温文尔雅。
3、对自己忠贞不二,两人相处的非常愉快。
如果不符合心目中条件的,你绝不将就。于是从上学时期,你就开始物色这样的女孩,偶尔有几个能符合部分条件的,可是全部符合的几乎没有,你就想要接着等。
毕业后步入社会,你发现这样的女孩还是稀缺资源。即使遇到了能全部符合心中条件的女孩,人家不见得能接受自己。于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你降低了标准。这3条要求,符合2条的也行啊。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发现符合2个条件的也不多,于是你又偷偷给自己降低了标准。碰巧遇到一个女孩,看起来条件不达标,但你和她相处的特别有感觉。于是就结婚了。
婚后的某一天,你想起儿时的这个标准,不禁哑然发笑。
讲这个小故事的目的呢,就是想告诉你:买保险和谈恋爱是差不多的,不必抱有完美主义。你生命中的另一半,终究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出现,只要让你感觉到了心动,就不要犹豫,就是她了吧。
提问者的观点,也确是事实。比如老百姓都很重视的重大疾病保险,早几年买,可能只保27种或42种重大疾病,现在买呢,都能保障100多种了,看起来是保障翻倍了。
似乎保险买的越晚,保险产品就越好?
但我们不要忽略了等待的成本。如果我们早几年就有了所谓的老产品,只保障27种或42种重大疾病,今年刚好罹患了重大疾病,它也是可以理赔的。
所谓的100种或多种,只是在行业规定的25种主流大病之外的延伸,也可以这么说,只要包含了业内规定的25种,就囊括了80%到90%的大病概率了。
咱们再接着说等待的成本。0岁宝宝买重大疾病保险,一年才2000多块钱就能买到20到40万的重疾保额。但是30岁成年人,买同样的产品,一年3000多块可能才保10万保额。每增长一岁,保费就会贵上一些。
所以,在你想买保险的时候,能出现在你面前的产品,你都可以理解为是有缘份的,不妨了解一下,对比一下,如果觉得还OK,就赶紧投保了吧。毕竟风险可不给你犹豫和等待的机会。
再说了,老产品就一定比新产品差吗?
比如泰康2016年出了一款《健康尊享》,这款产品现在已经开启了一个热销的系列,产品升级了N个版本。但我很后悔自己没把握机会,把这款产品买了。
这款产品的定价,还有续保条件,还有保障的内容,可以说是最为良心的了。当初买了这款产品的人,现在应该做梦都带着笑的吧。尽管我后来很重视,也只有尊享B款。和这款产品相比,还是差了点。
再者就是《鑫享人生》带分红性质的年金保险,投保就开始返年金啊,能一直领到99岁,80岁的时候还能一次性返本,领取返本之后,不影响继续领取年金。我当时也觉得年金类产品应该会越来越好,就没买这款。
但是受政策影响,现在的年金险都是交费5年后才开始返了,而且好多也不带一次性返本的功能了。现在这款产品,只能出现在梦里了。
更不要提更早期的《平安360》《99鸿福》等高定价的产品了,那个时候,谁买到这些产品,谁就是真正的赚到了。
所以新产品比老产品好这个观点,也不绝对。保险公司不是经常搞停售什么的吗?有些产品是真的停售,错过真的就错过了,但已经买到的不受影响。
恋爱讲究专一,从一而终。但保险就没这种要求,因为保险的配置是灵活的。特别是一年期的产品,交一年保一年,不适合的话,再换一款就是了,保险的配置允许花心。
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如果现阶段觉得哪款产品确实不错,赶快入手吧。当下最适合你的,也是最佳的选择。不必抱着完美主义死等,如果风险发生在投保之前,那就亏大了。
配置保障的时候,先确保自己“有”保险,然后再确保买“全”了,最后再一点一点的把额度做“足”了。这个就是配置保险的三个步骤:有,全,足。
你有的保障,可以是老产品。它起到一个基础保障的作用,再有好和新产品,你再配置点,做到全,做到足,新老结合,一样用的。
长期类保险,看个人责任和需求来安排,比如你现在是家庭的顶梁柱,家里就你自己赚钱,那寿险肯定是要规划的,至于多长,也可以30年,也可以到终身。重疾险一样的道理,也可以定期,也可以终身。
以后再有好的新产品,你再买来,就是提额了。保险规划不就是每年定期检查,查缺补漏的嘛。所以不要想着一次性就把所有的保险买足了,保额没有够了的说法,当然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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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还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我们先来看看如果生病了,医保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吧!
这是一张很典型的医保V型图:
医保其实是做为一种社会福利而存在的,我们的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满足绝大部分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设计了这个医保制度。它能使社会低收入人群不会因为没有钱而失去治疗的机会。
但社会人群的需求会随着他的经济水平及地位而不断的丰富。医保有如让人有的吃,不饿死,那我想吃得饱,吃的好,该怎么办呢?显然国家还没到为这些需求买单的阶段,于是商业保险的出现就是为了满足这些人的需求。
很多人口中的重大疾病保险,其实就是重疾险。
现代重疾险是由南非的Dr. Marius Barnard(马里优斯-伯纳德)与当地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在1983年合作发布的。这个产品设计的初衷就是因为伯纳德医生在行医过程中接触到很多病例。患者经过治疗已经活下来了,但是他们的家庭在财务上却“死”了。因为患者在短时间内没法工作,失去了收入来源。医生能挽救他们的生命,但是却无法拯救一个家庭的“财务生命”。
重疾险的赔付与医保完全不同,医保的赔付是报销的,对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上面说的规则进行理赔。而重疾险是给付型的,一旦发生合同中约定的赔付事件,保险公司就一次性给赔偿款。这笔钱可以自由支配,可以用来支付医保没法报销的进口药品费,也可以用做康复的费用,任性点的出国游玩也是可以的。
所以其实重疾险与医保是互补的。个人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可以选择一份合适自己的重疾险。保险公司现在有很多消费型重疾险,其实根本没有你想象当中的那么贵。
例如,目前流行的百年人寿康惠保,重疾保额20万,轻疾5万,含轻疾豁免。25岁,男性投保,保障期为终身。一年才2040元,30年缴费
很便宜,不是么?
怎么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险组合?
怎样购买一份合适的重疾组合?
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攻略!
经常在医院里会听人抱怨:生不起病、看病难、看病贵。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能因为家庭成员不幸罹患重大疾病而收入锐减的同时还要支付因重疾造成的高额的医疗费用,使得家庭经济难以维系,影响到家庭的正常生活,有的家庭甚至因病致贫。
购买重疾险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交纳保险费,确诊合同约定重疾及给付保险金,相对于目前市场热销的百万医疗险,不仅解决的是因重疾造成的高额医疗费用,还弥补了因重疾无法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以及术后长期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支出。
所以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重疾险,对于每个家庭或每个家庭成员来说都尤为重要,那么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重疾险呢?以下有几个选择,要点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一、重疾选择保障/返还
保障型重疾险,不包含身故返还责任,重疾确诊时赔付保险金。
返还型重疾险,包含身故返还责任,身故返还保额或保费。
保障型重疾险相比返还型重疾险,因为没有身,身故保障及返还,因此保费会更低,杠杆率更高、性价比也更高。
在选择购买重疾险时首先要综合分析个人的保障需求和保费预算,对那些更关注重疾保障的朋友可以选择保障型重疾险,对那些经济能力强,收入较高、有储蓄习惯的朋友,可以选择返还型的重疾险。
二、重疾保障定期/终身
按照保障期限重疾险可分为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
定期重疾险: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并约定约定固定年限或一定年龄担保险责任的重疾险。
终身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保单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的终身保障的重疾险。
在保障期限的选择 ,如果个人收入不稳定,经济条件有限,可选选择缴费低保障高的定期重疾险补足保障缺口。如果收入稳定,经济条件好可选择购买终身重疾险与定期重疾险搭配组合既做足保额也拥有长期的保障,使得重疾保障不会受到年龄和身体状况的影响,人生的各个阶段都能拥有完善的重疾保障。
三、重疾赔付单次/多次
单次赔付:指被保险人初次诊断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和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额给付保险金后保险合同终止。
多次赔付:指被保险人初次诊断,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获得赔偿后,原有保单保障继续有效。如果再次确诊合同约定的重疾,并符合合同间隔期的要求或分组要求等条件即可再次获得保险金理赔,直到最终达到赔付次数上限,保险合同终止。
重疾多次赔付比单次赔付更更加人性化,因为如果初患重疾就已经失去了再次投保重疾险的机会,多次赔付弥补了原油重疾险后续无法投保的不足,被保险人拥有了更全面、更长久的保障。
四、重疾范围轻症/中症
什么是轻症:轻症是相对重大疾病而言的说法,指重大疾病前期较轻的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以现在的医疗条件可以及早诊断及早治疗。
什么是中症:中症就是处于轻症和重疾险之间的情况,比轻症严重一点,但是还没有达到重疾的严重程度,但是理赔的金额也会更多一些。
轻症、中症的出现更有效地弥补了原有重疾险的不足,并且为被保险人建立了三重保障。对于投保人来说,即使初诊疾病依然没有达到重症的理赔标准,也能拥有保障与经济补偿,这不失为一种很人性化的创新。
五、重疾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一般适用于为孩子购买重疾险时、夫妻双方互投互保投保(夫妻双方互为投保人)。当投保人不幸诊断罹患轻症,中症或重症丧失了工作能力与交费能力的时候,可以免交保单,剩余各期保费,另一方或孩子的保单保障继续有效,且减轻了家庭的经济压力,不会给家庭造成负债。
举例说明:张先生与妻子互为投保人,共同投保重疾险,并同时附加了投保人豁免。一旦夫妻一方不幸罹患重疾,作为另一方的投保人,保单保费即可豁免,减轻家庭经济压力的同时,还继续拥有保障。
六、重疾豁免轻症/中症
轻症中症豁免是豁免被保险人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或中症被保人,可免交该保险的后续各期保费,而且被保险人的保障不变继续有效。
举例说明:张先生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其中附加有轻症、中症豁免,张先生经医院诊断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的,立刻豁免后期提交保费,重疾保障依然有效。
保险重疾要重新定义分类了?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官网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这是自2007年,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现行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十三年来,首次进行了重大调整。
前期盛传的“甲状腺癌将从重疾定义中剔除”等传闻,都在本次征求意见稿中,做了具体的回应。
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2007版重疾定义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的需求,需要加以修订和完善。
这次的修订工作对于推动行业回归保障本源、坚守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基本属性、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进行科学测算
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结合人工验证审核,对行业约2900款重疾产品、超过3亿条相关承保理赔数据进行了多维度精细化测算分析,对保险事故原因、病种分型、恶性肿瘤分期等进行了分类统计,并参考《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源,建立了保险业首个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对疾病的“重大”程度进行科学量化分析。
二、开展国际比较,广泛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经验
收集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保险市场的重大疾病定义标准,重点选择了英国、韩国等代表市场,对现行规范中的疾病定义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
三、加强内外部协作,完成业内和医学专家论证评审
首先、综合行业经验和医学权威标准,形成规范修订版初稿,并通过行业内论证。
再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组织11家三甲医院多学科医学专家学者,先后召开3轮医学专家论证会,确保符合医学最新实践,在2020年1月,规范修订版通过了医学专家评审。
一、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
本次修订,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这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本次修订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将“恶性肿瘤”定义更加准确规范,最大程度地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理赔争议和理解歧义。
二、增加了病种数量。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了保障范围。
三、优化了部分疾病定义内涵。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例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放宽了赔付标准。
1、 恶性肿瘤——分为“严重”+“轻度”
——把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列为了“轻症”赔付;
——轻症中没有“原位癌”。
2、急性心肌梗塞——分为“较重”+“较轻”
修订版的定义更为复杂、详细:
——先设定了一个“急性心肌梗塞死”的基础标准;——达到了这个基础标准之上,再符合6种条件之一的,方为“较重”,除了“较重”之外的都是“较轻”。
3、脑中风后遗症——分为“严重”+“较轻”
脑中风后遗症变化不大,就是把三种状态标准细化,例如: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改为“肢体肌力2级以下”;
——“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变为“吞咽障碍且已经留置胃管90天以上”
4、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这个条款属于变得更好了,
——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
——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定为“异体移植”,这样“自体移植”也属于赔付范围了。
5、冠状动脉搭桥术
由必须实施“开胸手术”,改为了“切开心包”即可赔付,这样微创技术下“切开心包”就可以赔付了,体现了保险行业适应医疗技术进步的变化。
6、终末期肾病
由“尿毒症期”改为“慢性肾脏病5期”,其实标准是一样的,只不过更明确了一些。
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慢性肝功能衰竭、10深度昏迷、11双耳失聪、12双目失明、13语言能力丧失、14严重Ⅲ度烧伤
这8个疾病定义没有任何变化。
15、良性脑肿瘤
名称变化了一下,但是实际病种定义并没变化,就是描述更清晰了。
16、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定义标准由“三选一”变为“四选一”
17、瘫痪
“瘫痪”的定义增加了一条标准:肢体肌力在2级以下。
18、心脏瓣膜手术
由必须“开胸”,改为了只要“切开心脏”就可以赔付,这也相当于放宽了赔付标准。
19、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修订版增加了一项标准选择。
20、严重脑损伤
修订版的标准进一步细化和明晰,吞咽功能增加了时间限制。
21、 严重帕金森病
由必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改为了“一条标准”,算是宽松了一些。
22、 严重肺动脉高压
修订版把“肺动脉平均压”由30mmHg提高到了36mmHg以上,属于赔付标准变严格了。
23、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由一项条件变为了“三选一”,属于选择性多了一些。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这一项的修订变得非常详细,要满足全部条件,也属于变严格了。
25、主动脉手术
修订版增加了“胸腹腔镜”的治疗方式,放宽了赔付范围,同时也明确了“未开胸、开腹的动脉内介入治疗不赔”。
新增的3个病种
总结
这次重疾险修订(征求意见稿)将行业统一重疾病种数量由25种增加到28种,并且把其中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拆分出了三个“轻症”
这其中的变化有【亮点】也有【槽点】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4种重大疾病的定义放宽。
重大器官移植增加了“小肠”;
造血干细胞移植不再限制必须“异体”;
冠状动脉搭桥、心脏瓣膜、主动脉手术也不再限制必须“开胸”,目前主流的“胸腹腔镜”手术也可以获得赔付。
1、甲状腺恶性肿瘤将不再统一按照重疾赔付,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将作为“轻症”赔付;这与美国、韩国、香港市场的重疾险定义趋于一致。
2、轻症里没有原位癌
目前市面上的重疾条款,都带轻症,而且轻症条款里第一条就是“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而这次修订版,并没有把“原位癌”作为轻症列入定义。
3、轻症保额不能超过主险的20%
本次修订版新增了三个轻症定义,并且还给这三个轻症限定了保额。
这是我很不理解的一项规定,在目前很多重疾险产品轻症保额都能达到30%-40%比例的情况下,中保协这 20%的比例是基于何种考虑?
难道那些传统大公司们的轻症比例普遍都是20%,我们整个行业就要参照这种“低标准”来设计产品吗?
虽然本次的重疾定义还处于征求意见稿阶段,还没有最后敲定,但按照“惯例”,最终的版本,也不会出入太大。保哥对于涉及的几个大家关心的问题,说一下我的观点:
1、重疾险费率会“涨”还是会“降”?
有一种说法是:因为新的重疾定义里“剔除”了早期甲状腺恶性肿瘤的重疾赔付,在降低整体赔付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降低今后重疾产品的费率水平。
在上面的文章内,保哥都详细的做了比较,原有25种重疾定义的修订:
6种变严格、5种变宽松、8种没变化、6种更详细。
在收紧甲状腺恶性肿瘤赔付的同时,也放宽了一些心脑血管重疾的赔付标准,由此能带来整体行业赔付率怎样的变化?还有待施行后的统计和分析。
并不会很快反应到产品定价中来,所以保哥的观点是,“即使降价、也与此无关”!
2、要不要趁“恶性肿瘤”条款还没变化,赶紧买上重疾险?
还没买重疾险的同学,不要等,尽快买,但不是因为这次重疾险定义的修改,而是“风险”的需要!
重疾险是一旦承保,就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履行,不会中途改变合同内容。也就是说,买了“旧版”重疾条款的合同,甲状腺癌是不除外早期责任的,
但是主动脉手术、心脏瓣膜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这些在“旧版”里都是要“开胸”才能获得重疾赔付,而“新版”条款里,“微创手术”也可以获得重疾理赔。
所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我们不能笼统的说哪个条款更好或者更不好!
3、轻症以后会降低保额比例吗?
大家要相信保险公司的智慧!只要有利于销售的事情,他们都会想出办法来变通的。传统“大公司”我不敢说,起码目前采用“轻症高比例”的那些“小公司”的产品,肯定会想办法保持自己的优越性。
原位癌不在轻症之列?
——那我换个名字,把原位癌放到“中症”里赔行不行?
轻症保额只能重疾保额的20%?
——我再设计一个轻症附加险,额外多赔20%行不行?
只要保险公司肯想,就能想出1万种方法,来保持自己产品原有的“优越性”!
以上是保哥对于这次重疾险定义修订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在下一阶段,中保协还会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大家到时候也可以参与自己的意见。
2021重疾险起止时间?
2021重疾险的起止时间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提供保障和赔付给被诊断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在这一年的时间内,投保者可以享受该保险提供的保障和福利,包括在被确诊患上重大疾病时获得相应的理赔金。然而,一旦2021年年底到来,这份重疾险的保障将会终止,需要重新考虑和购买新的保险计划。因此,投保者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及时评估和调整保险安排。
如何购买重疾险和医疗险?
关于重疾险详细介绍重疾险
保障作用
为了应对高额/手术医疗费用患病后没有办法工作的收入损失出院后的疗养费用,康复费用,病后的生活保障。
如果我们是家里的顶梁柱,重疾险的保额大概在年收入的3-5倍左右。
重疾险类型
定期和终身的区别
定期:给定一个期限,比如保20年、30年,最多保障到70周岁、85周岁。
终身:直到被保人身故
定期险+终身是目前非常合理的搭配。
一方面保险是多次配置的过程。
另外一方面购买定期重疾险产品+终身险产品,可以在定期重疾险前做到足够高的保险额度。
年轻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急需用钱,同时需要高额的保险来规避意外和疾病的发生,不宜占用过多的保费,选择定期消费型重疾即可。
终身的保额,能够覆盖治病费用,50万差不多;定期的保额大概是年收入的5倍。
而且重疾险的理赔并不是保险代理人所说的那样,只要确诊重疾险,就可以直接赔付一次钱。
商业重疾险,重疾理赔也是分三种情况的
达到某种状态:恶性肿瘤、急性心梗做了特定的手术:心脏瓣膜置换、冠状动脉搭桥某种状态持续一定的时间:深度昏迷、脑中风后遗症。
为了方便大家那能够理解,我整理的2007年,「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各大保险公司疾病进行了统一,以下是保险公司必保25种重疾。
大家看到了,很多重疾险压根都不是确诊就赔。我找了一下这些保险条款,我们看条款说话。
大家看到我标记的红框了吧,脑中风后遗症需要确诊疾病180后才能理赔,而终末期肾病是需要经过某种手术才会理赔。
并不是通俗意义上的得了病就给钱。这也是很多人认为保险公司到理赔的时候,各种各样的找借口,保险公司还真的不是。
重疾险的病种=发25种重疾+其他疾病(保险公司自定义)
「中国保险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只对重疾进行统一的规范和确定,对轻症没有统一的标准,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这四种发生几率比较高发的轻度重疾。
所谓轻度重疾,简单来说就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还没有达到重疾保险的理赔条件,只会赔付重疾保额的20%~~40%
但是这四种疾病轻度疾病,在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是要命的。
重疾险的产品是最贵,同时也是最复杂的,很多销售人员不会跟我们讲这些细的,就简单一句得了大病就能赔,购买完之后,也不会看复杂的保险合同。
所有在购买保险时,如果没有讲清楚大病的种类和范围,消费者就会按照自己的认知,误认为大一些的病就能理赔,其实这也是我们认为保险公司会扯皮的原因吧。
如果我们想买重疾险,一定要让业务员说清楚这两点。
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种类,是否包括轻度重疾和是否高发。2、重大疾病的理赔条件
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吗?
不是的。
有宣传100种病种的,保费增加,很多疾病其实是非常罕见的,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也有的是特定行业的,还有的病种就是来凑数的疯牛病。
超过25种以后,都是保险公司自己定制的理赔条件,有的宽松,有的就比较严苛。
重疾险和医疗险有什么区别?
重疾险不是医疗保险,重疾险的赔付是提前给付,和我们具体花费的医疗费用无关,而且两者理赔没有任何冲突,各赔各的,各管各的。
保险能重复赔付吗?
保险的赔偿额度,不能超过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
身故责任、残疾责任、重疾责任、还有的理财责任,是可以重复赔付的。
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不能重复赔付,不能超过被保人支出的医疗总额。
总结:需要发票报销的, 不能重复赔付;不需要发票报销的,是能重复赔付的。
到底应该怎么购买
跟我来重疾险要完成“三步”——轻松选对保险产品
1.明确需求——适合自己的重疾险是什么?
2.明确思路——购买重疾险的正确思路是什么?
3.明确产品——选重疾险要避开哪些坑?
我们总是希望买到“性价比高”的产品,保险也不例外。针对重疾险的“性价比”,姜利民说:“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性价比’,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
要找到适合自己的重疾险
“性价比”从字面上来说,就是性能比价格。性能可以理解为一份保险提供的保障;价格,就是我们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保费。如果更深层地考虑,一份保险的性能除了保障,还有保险公司提供的无形增值服务等;而成本,除了付出的保费外,还应考虑日后理赔等付出的时间、资金成本。
从这个角度看,每个人处在人生不同阶段,他所追求的“性价比”是不同的。
如果你初出茅庐:一要考虑保障本身,二要考虑支付成本。可以购买一些消费型医疗险、定期型的重疾险。价格低,保额高是这个年龄段的诉求。
如果你是家庭顶梁柱:要全面考量“性价比”,包含它的潜在部分。保额要配置充分,保费要适合家庭可支出比例(点我→看家庭顶梁柱指南),无形的增值服务、公司实力、服务专业性等因素都要做综合考虑。因为这份保障的“落地执行”非常重要。
简言之,人越成熟,越富裕,在“性价比”的构成中,无形的部分就要多考虑一些。而想要追求“性价比”,首先要充分了解自己。自己处在人生哪个阶段,这个阶段有什么样的“需求”,才能确定最终的保障。
购买重疾险的思考路径是啥
购买重疾险要考虑三个因素,思考路径是:选公司→选营销员→选产品。
购买保险产品与其他产品不同。从客户首次交纳保费到保险金额最终赔付,这是个长期持续的过程。保险是否“保险”,要看公司及产品线的经营水平,还要看公司的服务水准。因此,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首先要选保险公司。尤其购买健康险,要选择实力雄厚,经营经验成熟的公司。可以通过查看各公司的偿付能力等方面的数据来选择。
买保险重要的是要把准方向。细节做到90%,方向不对,全部白搭。建议消费者可以选择专业的营销员来帮忙分析家庭保障需求,将需求整理清楚,定好方向,再选择产品。
最后是看产品。看产品时,消费者一定要对自己的需求心中有数,然后寻找对应的产品。要仔细阅读条款,充分了解产品后再购买。如果觉得这一部分太复杂,可以交给专业的营销员来做。
选购产品时要注意避哪些坑?
1.多次赔付、多倍赔付产品要买么?
含有多次,多倍赔付的重疾险产品是值得考虑购买的。但是购买这类产品因为牵扯到疾病分组、疾病定义、疾病赔付条件等比较复杂难懂的问题,一般消费者很难搞懂。建议还是找专业的营销员,请他们帮忙做规划。不过也不要将赔付次数、倍数等作为评价产品的唯一标准。
2.附加服务要考虑么?
现在很多百万医疗险、重疾险都增加了附加服务,比如“绿通服务”“二次诊疗”“专家挂号”等,咱们购买保险的时候要考虑这些附加服务是否是结合客户痛点和消费者真实需求来设置的,尽可能多地了解产品承诺的项目是否能够落地执行,要有所选择,不可盲目购买。
3.网红、爆款产品,能追么?
保险是长期产品,购买保障和享受保障实现之间有个时间差。购买保险的过程本身就时刻要提防“风险”,如果不了解自身需求,盲目跟风购买,追热门产品,是不理性的。我们应该在购买保险之前,做足功课,如上述内容,对公司及产品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还要警惕风险,防范风险。
4.健康险新规出台,要再等等么?
买保险还是不要等。新规出台可能会带来新的产品形态,让保险市场更趋规范,但目前已有的产品已经很丰富,足够消费者去选购了。买保险,要趁早。不要因为犹豫,最后买不上适合自己的产品而感到遗憾甚至焦虑。
重疾险的保额选到多少呢?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因为重疾险的本质是收入补偿,保额太低解决不了问题的。
预算不够,没法承担那么高的保额怎么办,建议你有如下几种方式:
消费型重疾:消费型重疾没有寿险责任,也没有储蓄的作用,所以保费非常低,预算有限的可以购买消费型重疾,确保保额足够高;缩短保障期限:还可以缩短保障期限,没必要追求保终身,可以选择保到60岁或者70岁、80岁这样保费也会大幅降低;增加缴费年限:可以选择30年缴费,这样相同的保费可以承担更多的保额;选择一年期重疾险:或者选择续保条件好的一年期重疾险进行搭配组合。重疾的身故责任
身故责任的话,在很多线下的重疾险里都会捆绑身故责任。
身故责任一般有两种:身故退还保费或者赔付保额。
目前线上的很多重疾,身故责任都是可选的,或者有的产品直接没有身故责任。为什么会这样设计呢?
首先附加上身故责任保费会上涨再者就是重疾和身故责任是冲突的,或者说是公用保额的另外捆绑的身故免责比较多如果主险有除外责任,身故责任一样会除外
假设重疾50万保额,加了身故赔付保额。在重疾赔付50万以后呢,身故责任也结束,但是我们的保费是交了两部分的。也就是交了两份保费,只有一个保额。
当然如果不发生重疾,身故的话能够赔付50万,看起来是不错的。线下也经常这么讲的。
但是对于一个家庭经济支柱来说,50万能够匹配他的家庭责任么?另外捆绑在一起的险种,真的会比分开配置的更好吗?(家庭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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