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知青返城高潮,她在北大荒嫁给了哑巴,母亲:就你不回来
专栏
2024-03-2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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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昭明
编辑| 昭明
“咱家好几个孩子下乡,都回来了,就你不回来。”
面对着母亲的唠叨,知青刘艳杰还是没有回去,她嫁给了一个哑巴,她说:“做人就应该真诚,不能糊弄人家,那不是做人的道理。”
就这样,刘艳杰在北大荒坚守了一辈子,把人生都奉献在了这片黑土地上。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更好地支援农村建设,毛主席发出了“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号召,一批批知识青年踊跃来到乡下,将青春奉献给了白云黑土之间。
刘艳杰就是其中之一,她和共和国同龄,出生在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她家虽然并不富裕,但城里的生活至少要比农村来得安逸。
不过,和当时很多知青一样,刘艳杰也满怀建设祖国的热情,1968年,不满20岁的她主动下乡来到了汤原农场工作,拉开了投身北大荒建设的漫长之旅。
做出下乡决定的时候,父母是一百个不愿意,当时北大荒的情况他们也有所耳闻,那日子实在是太苦了,他们担心女儿承受不住。
可无论父母怎么劝,刘艳杰都没有改变,因为这次下乡不只是支援农村建设,她还掺杂了一点“私心”。
原来,刘家一共七八口人,可刘艳杰父亲一个月才挣52元(当然,这工资在当时已经不算少了),一家人的生活过得比较艰苦,刘艳杰心想自己出去了,家里就少一张吃饭的嘴。
事实上,在刘家父母的教育下,几个孩子都很懂事,他们中好几个都是怀着一样的想法下了乡,父母不是不知道孩子们怎么想的,只是一想起他们要吃苦受累,当爸妈的又如何不心疼。
初到农场,刘艳杰充满了干劲,组织上有啥活她都抢着去干,自己的干完了就去帮别人干,后来回忆起最初下乡的经历,刘艳杰还十分自豪地说:“当时的想法是,在政治上咱不能混,在生活上倒是可以将就。”
力争上游,是那个时候知青的一贯追求,他们不是去农村体验生活的,而是要真真切切走向群众,和群众一起工作生活。
在汤原农场干了一年多后,刘艳杰就调到了普阳农场,在这里一直生活了下去,因为表现优异,到了之后没多久,她就相继担任了炊事班长、农工班长、畜牧班长,最后兜兜转转十几年又回到了炊事班长的任上,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当了一辈子班长”。
在当时,农场里的工人没有不佩服她的,刘艳杰平日不爱说话,但做起事来却是一把好手,她总是以极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她的带领下,农场的发展也十分迅速。
而且最让大家感到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觉得刘艳杰没有城里人的倨傲,她常说:“我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从城里来的就高人一等,我们都一样。”
也正是在普阳农场工作期间,她遇到了自己的爱人陈建华。
生于平凡,平凡中见伟大
陈建华在当地土生土长,为人本本分分,还十分热情,经常主动帮女同志分担工作,大家伙都很尊重他,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是个哑巴。
那问题来了,一个性格内向,一个说不了话,两人又是如何走到一起去的呢?
原来,那个时候,很多下乡的知青干农活都很卖力,当地百姓也觉得不能亏待了这些大好青年,就纷纷跑媒拉线,想着给他们介绍对象,这样生活上也能有个着落。
陈建华就是刘艳杰农场里的陈姐给介绍的,是陈建华的母亲委托的,陈母对刘艳杰很是满意。
不过,一开始的时候,刘艳杰没有同意见面,毕竟两人又不熟悉,而且刘艳杰也担心处了对象影响工作,谈恋爱的事她想等以后再说。
可刘艳杰表现太过突出,不少男同志都对她产生了好感,经常托人来说媒,渐渐地,离家多年的刘艳杰也觉得该有个家了。
当时给她介绍的男方要么离得远,要么也是知青,这都不符合刘艳杰留下来工作的初衷,最终,左挑右选,仔细选择过后,她还是答应先和陈建华见见面。
两人是在1976年春开始谈恋爱的,回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晚年的刘艳杰还是露出了笑容。
因为陈建华虽然是个哑巴,但做事干净利落,而且很尊重女同志,还很能吃苦,还很善解人意,一番相处下来,刘艳杰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两人就交往了起来。
“我这个人吧,怎么说呢?自卑感比较强,我个子比较矮,一米四九,现在只有一米四五了,长得又不出众。说实在的,论个头和长相咱都配不上人家。反正我也不准备回去了,在这成家也一样。回城市难生活,在这不管咋的,咱能吃上喝上。他不嫌咱,咱也就不挑他什么了,就这么同意了。”
就这样,相处了大半年,刘艳杰觉得陈建华是值得托付终生的,这年9月份两人就结为了夫妻。
事实上,当刘母得知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哑巴的时候,是一百个不愿意,毕竟眼瞅着知青就要返回城里,她也盼望着女儿能够回到城里生活,现在可倒好,非但不回去,还找了一个哑巴,这让当母亲的如何能够理解。
刘母不停地劝说刘艳杰,可刘艳杰已经打定了主意,既然要留在农村,既然想成个家,那她觉得这就是最好的安排了。
“我已把话给你说到了,到时候有啥事,你别埋怨老人不做主。”开明的刘母最终还是支持了女儿的想法,毕竟日子是孩子们自己过得,当父母的只能提供参考。
一个大城市女知青与一个农村哑巴结婚,自然会引起一些议论,有人说刘艳杰图钱,有人说刘艳杰就是图一时高兴,说什么的都有,但刘艳杰却一句也没有反驳,因为她知道路是自己选的,日子是自己过的,至于别人爱说什么那是他们的自由。
而以后的生活也让刘艳杰觉得自己是选对了人。
“啥活都得有人干,没啥!”
陈建华很是体贴,每次刘艳杰下班回来,陈建华都做好了饭等着,刘艳杰的衣服也都是陈建华给洗,家务活也是陈建华干。
生老大的时候,刘艳杰想吃水果罐头,可家里没钱,陈建华就自己跑到了几十公里远的小卖店赊,罐头拿回家,他一口都没吃,都留给了刘艳杰。
二女儿出生的时候,刘艳杰想吃肉了,可附近的小卖铺没有卖肉的,就连基本的猪肉也要去很远的团部才能买到。
陈建华见状就去鸡笼子里堵下蛋的母鸡,家里就这一只了,刘艳杰舍不得,陈建华还是用手比划着:“杀吧,别舍不得,以后赚了钱,我再买。”刘艳杰很是感动。
就这样,夫妻俩生活中虽然也有争吵,但一直相濡以沫,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后来眼瞅着农场的知青都回到了城里,只剩下了刘艳杰一个,陈建华很是难受,他既想劝刘艳杰回去,毕竟回到城里就不用跟着自己吃苦了,可刘艳杰真的回去了他又舍不得,这些年,他早就把刘艳杰当成了最亲的亲人。
那边,刘母也劝女儿早点回去,她知道女儿这些年肯定吃了不少苦,既然女儿已经结婚生子了,那实在不行也可以带着丈夫和孩子一起搬到城里居住,大不了老两口出钱接济他们。
对于母亲的话,刘艳杰很是感动,只是她还是拒绝了,她也想回到城里生活,可她走了他的生活该怎么办呢?带他一起走?他无法说话到了城里又该如何生活?他能适应城里的生活吗?
刘艳杰考虑了很多,她觉得既然嫁给了陈建华,就应该负责到底,她选择留在农场和丈夫一起继续生活下去,得知妻子的决定,陈建华也很是感动。
就这样,夫妻俩一直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
后来,大女儿到了城里读书,还去医院当了护士,小女儿留在身边,也开了一家店,两个孩子也已成家立业,刘艳杰就更没有了牵绊,退休后的夫妻俩没事就到四处走走,生活也很是惬意。
再后来,考虑到父母年纪大了,刘艳杰的两个女儿筹钱给她们夫妻在哈尔滨买了一套房子,想着在城里生活至少能更舒适一些。
这次,刘艳杰没有再拒绝,因为她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她在北大荒的付出她问心无愧,现在即使为了老伴的健康,也到了该享受享受的时间了。
到了夏天的时候,刘艳杰还是会陪着丈夫一起回到农村居住,他们在那里生活了几十年,早已经习惯了,老两口一起打渔养鸡,怡然自得。
曾有人问刘艳杰在农村待一辈子,干了不少脏活累活,到底图啥?她从容地说:“我啥也不图,人到老了总得有个家,我从来没有后悔,我觉得挺好!啥活儿都得有人干,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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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刘艳杰在北大荒坚守了一辈子,把人生都奉献在了这片黑土地上。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了更好地支援农村建设,毛主席发出了“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号召,一批批知识青年踊跃来到乡下,将青春奉献给了白云黑土之间。
刘艳杰就是其中之一,她和共和国同龄,出生在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她家虽然并不富裕,但城里的生活至少要比农村来得安逸。
不过,和当时很多知青一样,刘艳杰也满怀建设祖国的热情,1968年,不满20岁的她主动下乡来到了汤原农场工作,拉开了投身北大荒建设的漫长之旅。
做出下乡决定的时候,父母是一百个不愿意,当时北大荒的情况他们也有所耳闻,那日子实在是太苦了,他们担心女儿承受不住。
可无论父母怎么劝,刘艳杰都没有改变,因为这次下乡不只是支援农村建设,她还掺杂了一点“私心”。
原来,刘家一共七八口人,可刘艳杰父亲一个月才挣52元(当然,这工资在当时已经不算少了),一家人的生活过得比较艰苦,刘艳杰心想自己出去了,家里就少一张吃饭的嘴。
事实上,在刘家父母的教育下,几个孩子都很懂事,他们中好几个都是怀着一样的想法下了乡,父母不是不知道孩子们怎么想的,只是一想起他们要吃苦受累,当爸妈的又如何不心疼。
初到农场,刘艳杰充满了干劲,组织上有啥活她都抢着去干,自己的干完了就去帮别人干,后来回忆起最初下乡的经历,刘艳杰还十分自豪地说:“当时的想法是,在政治上咱不能混,在生活上倒是可以将就。”
力争上游,是那个时候知青的一贯追求,他们不是去农村体验生活的,而是要真真切切走向群众,和群众一起工作生活。
在汤原农场干了一年多后,刘艳杰就调到了普阳农场,在这里一直生活了下去,因为表现优异,到了之后没多久,她就相继担任了炊事班长、农工班长、畜牧班长,最后兜兜转转十几年又回到了炊事班长的任上,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当了一辈子班长”。
在当时,农场里的工人没有不佩服她的,刘艳杰平日不爱说话,但做起事来却是一把好手,她总是以极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她的带领下,农场的发展也十分迅速。
而且最让大家感到难能可贵的是,他们觉得刘艳杰没有城里人的倨傲,她常说:“我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从城里来的就高人一等,我们都一样。”
也正是在普阳农场工作期间,她遇到了自己的爱人陈建华。
生于平凡,平凡中见伟大
陈建华在当地土生土长,为人本本分分,还十分热情,经常主动帮女同志分担工作,大家伙都很尊重他,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是个哑巴。
那问题来了,一个性格内向,一个说不了话,两人又是如何走到一起去的呢?
原来,那个时候,很多下乡的知青干农活都很卖力,当地百姓也觉得不能亏待了这些大好青年,就纷纷跑媒拉线,想着给他们介绍对象,这样生活上也能有个着落。
陈建华就是刘艳杰农场里的陈姐给介绍的,是陈建华的母亲委托的,陈母对刘艳杰很是满意。
不过,一开始的时候,刘艳杰没有同意见面,毕竟两人又不熟悉,而且刘艳杰也担心处了对象影响工作,谈恋爱的事她想等以后再说。
可刘艳杰表现太过突出,不少男同志都对她产生了好感,经常托人来说媒,渐渐地,离家多年的刘艳杰也觉得该有个家了。
当时给她介绍的男方要么离得远,要么也是知青,这都不符合刘艳杰留下来工作的初衷,最终,左挑右选,仔细选择过后,她还是答应先和陈建华见见面。
两人是在1976年春开始谈恋爱的,回想起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晚年的刘艳杰还是露出了笑容。
因为陈建华虽然是个哑巴,但做事干净利落,而且很尊重女同志,还很能吃苦,还很善解人意,一番相处下来,刘艳杰觉得这个人还不错,两人就交往了起来。
“我这个人吧,怎么说呢?自卑感比较强,我个子比较矮,一米四九,现在只有一米四五了,长得又不出众。说实在的,论个头和长相咱都配不上人家。反正我也不准备回去了,在这成家也一样。回城市难生活,在这不管咋的,咱能吃上喝上。他不嫌咱,咱也就不挑他什么了,就这么同意了。”
就这样,相处了大半年,刘艳杰觉得陈建华是值得托付终生的,这年9月份两人就结为了夫妻。
事实上,当刘母得知女儿竟然要嫁给一个哑巴的时候,是一百个不愿意,毕竟眼瞅着知青就要返回城里,她也盼望着女儿能够回到城里生活,现在可倒好,非但不回去,还找了一个哑巴,这让当母亲的如何能够理解。
刘母不停地劝说刘艳杰,可刘艳杰已经打定了主意,既然要留在农村,既然想成个家,那她觉得这就是最好的安排了。
“我已把话给你说到了,到时候有啥事,你别埋怨老人不做主。”开明的刘母最终还是支持了女儿的想法,毕竟日子是孩子们自己过得,当父母的只能提供参考。
一个大城市女知青与一个农村哑巴结婚,自然会引起一些议论,有人说刘艳杰图钱,有人说刘艳杰就是图一时高兴,说什么的都有,但刘艳杰却一句也没有反驳,因为她知道路是自己选的,日子是自己过的,至于别人爱说什么那是他们的自由。
而以后的生活也让刘艳杰觉得自己是选对了人。
“啥活都得有人干,没啥!”
陈建华很是体贴,每次刘艳杰下班回来,陈建华都做好了饭等着,刘艳杰的衣服也都是陈建华给洗,家务活也是陈建华干。
生老大的时候,刘艳杰想吃水果罐头,可家里没钱,陈建华就自己跑到了几十公里远的小卖店赊,罐头拿回家,他一口都没吃,都留给了刘艳杰。
二女儿出生的时候,刘艳杰想吃肉了,可附近的小卖铺没有卖肉的,就连基本的猪肉也要去很远的团部才能买到。
陈建华见状就去鸡笼子里堵下蛋的母鸡,家里就这一只了,刘艳杰舍不得,陈建华还是用手比划着:“杀吧,别舍不得,以后赚了钱,我再买。”刘艳杰很是感动。
就这样,夫妻俩生活中虽然也有争吵,但一直相濡以沫,互相理解,互相尊重。
后来眼瞅着农场的知青都回到了城里,只剩下了刘艳杰一个,陈建华很是难受,他既想劝刘艳杰回去,毕竟回到城里就不用跟着自己吃苦了,可刘艳杰真的回去了他又舍不得,这些年,他早就把刘艳杰当成了最亲的亲人。
那边,刘母也劝女儿早点回去,她知道女儿这些年肯定吃了不少苦,既然女儿已经结婚生子了,那实在不行也可以带着丈夫和孩子一起搬到城里居住,大不了老两口出钱接济他们。
对于母亲的话,刘艳杰很是感动,只是她还是拒绝了,她也想回到城里生活,可她走了他的生活该怎么办呢?带他一起走?他无法说话到了城里又该如何生活?他能适应城里的生活吗?
刘艳杰考虑了很多,她觉得既然嫁给了陈建华,就应该负责到底,她选择留在农场和丈夫一起继续生活下去,得知妻子的决定,陈建华也很是感动。
就这样,夫妻俩一直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
后来,大女儿到了城里读书,还去医院当了护士,小女儿留在身边,也开了一家店,两个孩子也已成家立业,刘艳杰就更没有了牵绊,退休后的夫妻俩没事就到四处走走,生活也很是惬意。
再后来,考虑到父母年纪大了,刘艳杰的两个女儿筹钱给她们夫妻在哈尔滨买了一套房子,想着在城里生活至少能更舒适一些。
这次,刘艳杰没有再拒绝,因为她早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她在北大荒的付出她问心无愧,现在即使为了老伴的健康,也到了该享受享受的时间了。
到了夏天的时候,刘艳杰还是会陪着丈夫一起回到农村居住,他们在那里生活了几十年,早已经习惯了,老两口一起打渔养鸡,怡然自得。
曾有人问刘艳杰在农村待一辈子,干了不少脏活累活,到底图啥?她从容地说:“我啥也不图,人到老了总得有个家,我从来没有后悔,我觉得挺好!啥活儿都得有人干,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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