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托(超小额信托产品和信托小额能超50个上限都是怎么操作的)
专栏
2024-03-2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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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小额信托,超小额信托产品和信托小额能超50个上限都是怎么操作的?
超小额信托是不合法的。按照普遍规定,信托投资起点在100万。目前资管新规对起点进行了分类,但是最低的固收产品起点也在30万。
所以超小额的信托是一些机构把投资起点进行拆分,不合法。前几年有家叫信托100的公司,因为拆分信托产品降低投资起点被银监会出处罚。
信托50个投资者上限一般通过发行多期产品和tot结构来实现。
发行多期是指发行1号、2号等多个信托计划,同时投向相同或者类似标的。
Tot是指成立多个信托计划,投向一个信托计划(母信托),由母信托归集资金后对外投资。
信托的大小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这个不用计算。依据规模来配比的。
按照《信托法》规定,一个信托计划最多只能由50个小额。
规模/50=配比
2亿/50=400万(300万的大额+100万的小额)1大一小
5亿/50=1000万(300万的3个大额+100万的小额)3大一小
同理。都可以算出来
的信托公司理财产品可以买吗?
前言
要判断一个信托产品是否可以买,我们不仅仅看收益,还应该看这样的收益所要承受的风险。即使收益再高,如果最后碰上违约,那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不但没法实现,还有可能折损本金,那这个收益即使再高也对投资者没有意义。
因此,题主说的年回报12%的信托产品是否可以买,在我看来至少要关注三个方面。第一,资管新规对信托产品收益率的影响?第二,信托产品的类型,是否属于违约高发的产品类型?第三,信托公司的实力,若出现风险事件,是否具备强大的风险化解能力?若这三个方面都能得出肯定的答复,那这个信托产品就可以买。任何一个方面如果不符合,那我们就得三思而后行了,毕竟这涉及到我们本金的安全。
资管新规打破了信托的刚性兑付,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下降2018年推出的资管新规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应该是意义深远的,因为这个新规明确提出要打破刚性兑付,这对曾经保本保收益的信托业来说无疑是一记重拳。传统信托贷款类业务通过在资金端向投资者约定预期收益,在资产端投向含有各种保证、担保措施的标的,以承担风险为代价获取息差,这一操作模式使得信托业过去得意迅速发展,成为管理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机构。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发布,随着资管新规的持续深化实施,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也明显随之出现了回调,从2018年的4月开始有一个明显的下降。信托产品的类型也开始由原来的被动通道类业务,开始逐渐转变只主动管理类业务,比如财富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股权投资业务等,这些业务将会成为未来信托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那除了规模有所影响,资管新规对信托行业影响最大的其实就是收益率。因为打破刚兑,其实就是打破对风险定价的扭曲。明明是高风险的业务,通过兜底却实现了低风险,甚至是零风险。这其实并不代表风险的消除,而是信托公司承担了风险,相当于风险都堆积到了信托公司身上。一旦经济进入下行区间,企业的违约率上升,这个风险足以摧毁产生摧枯拉朽的威力,这就是监管机构要推行资管新规的根本原因。
那资管新规以后,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又出现了一个怎样的趋势呢?那就是高收益的产品开始进一步萎缩,整体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2019年以前,资管新规的影响开始蔓延以前,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在8.2%左右。进入2019年,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从年初的的8.2%开始一路下滑,截止2019年的4季度,平均年化收益率已经去到7.9%左右的水平。这意味着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开始回归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对比一下12%的信托产品收益率,那我们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根据用益信托上一周的统计数据显示,信托产品的三大类型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工商企业信托(8.87%)、房地产信托(7.96%)、基础产业信托(7.92%)。对比12%的信托收益率,那我们就不得不更加小心了。产品的类型、投向、期限、担保措施等等都应该进行重点分析,毕竟这么高的产品收益率肯定对应着更高的风险定价,这是我们从收益率这个数据得到的信号。
信托产品违约率快速上升,关注信托产品的类型除了要关注信托产品收益率给我们的提醒以外,另外信托产品的类型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点。就以房地产信托为例。
在中央确定“房住不炒”的基调以前,房地产信托那可是市场的香馍馍,大家都是抢着要的。一个是房地产产品收益率高,二房地产市场价格一直再涨,就算违约那也有地作为抵押,安全系数很高。
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市场的局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三四线城市出现了明显的放缓,加上融资渠道的收紧,很多前期扩张过快,摊子铺的太大的区域性房地产商开始出现了经营恶化的情形。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也收到了窗口指导,要求限制房地产的信托规模。因此房地产信托的的成立规模和产品收益率都曾一度出现断崖式的下跌。
因此,信托产品的类型,对于我们判断信托产品的风险也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信托资金的使用方向,我们可以将信托产品分位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其中融资类就是我们接触最多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金融集合、工商企业、基础产业三大类信托产品,这里我们就用融资类信托所对应的三种产品类型进行举例。之所以要关注不同的信托产品类型,是因为因为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可能会带来不一样的风险特征,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2018年到2019年3季度,信托风险资产的分布进行深入了解。
在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影响下,叠加房地产调控的逐步深化,加之严监管、强监管的政策引导,信托资产风险率从2018年1季度开始一路走高,信托资产风险率从2018年的1季度末的0.75%上升到了2019年3季度末的2.27%。其中风险项目数量飙升至1305个,环比增长了18.64%;风险项目规模大幅增加至4611.36亿元,环比增加32.72%。
根据2019年信托风险事件的统计分析,目前工商企业和房地产信托这两类都需要投资者额外注意,前者是信托风险项目的重灾区,如很多上市公司和大型民企都在2018年和2019年都出现了逾期甚至是违约的情况,如信、凯迪、中弘、海航、乐视等大型企业。因此,工商企业类的信托要重点关注基础产业类信托则需要关注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等等。房地产信托则受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者要规避区域性的中小房地产商以及三四线城市开发项目。
最后一类就是基础产业类信托产品,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开始加大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今年,中央已经明确会加大在5G、特高压、人工智能等新基建的投入,这对于基础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近1个月来,基础产业信托的规模出现了明显的上升。但是投资者还是要区别对待。有限选择地方具有持续发展能力,也就是由财政收入能力和产业支撑的主体,避免基金投入占比过高,财政实力较弱的地方政府平台。
因此,信托产品的类型是除了收益率以外,我们第二个必须关注的重点,这代表着政策的方向,代表着产业的方向,我们必须清楚这里面所蕴含的风险才能避开这里面的雷区。
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风险处置能力至关重要最后,投资者还应该关注发行信托产品的主体——信托公司的实力。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另一个就是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能力。
1、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和大股东资本实力的证书
2010年,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且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因此,一家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就是衡量一个信托公司实力最简单粗暴的证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净资本=净资产/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从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得知,要提高净资本,信托公司只有三个渠道:提高盈利水平、增加注册资本以及降低风险扣除项,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就是最快速、最有利的渠道。截止2019年中,68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排名前7名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都超过100亿,其中最高的是重庆信托,注册资本150亿;然后是平安信托,注册资本130亿;接着是中融信托,注册资本120亿。这些巨无霸能有如此资本实力最主要还是得益于背后的大股东,毕竟增加注册资本都是要股东掏出真金白银的,没几把刷子,根本支撑不起信托公司的发展。所以注册资本的大小不仅代表了信托公司的实力,也间接反映了信托公司大股东的实力。从这个角度说,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信托公司及其大股东资本实力的一本证书。
2、风险处置能力——信托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恶化,以及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加之融资环境的收紧,信托产品的风险项目及风险资产规模开始出现了明显的上升。就好比银行的坏账率,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坏账率必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飙涨,信托公司作为一个连接实体的金融机构也不例外。
无论是风险项目个数还是风险项目的规模在2015年开始就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出现了加速上扬。虽然信托公司对于每个信托项目都有一定的担保措施,都有一定的资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但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有个过程的,而且还受资产相关市场情况的影响。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寻找第三方接盘或者通过项目重整进行综合处理,这时候就是考验一家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能力的时候了。
一般而言,股东背景更强、综合实力突出的信托公司在这方面就会更有优势,在方案制定和执行、资源调配、关系协调等各个方面都会比实力弱、股东背景一般的信托公司会更出色。因此,投资者需要在关注信托产品本身的情况以外,关注信托公司对历史上出现信托风险事件的整体处理情况,如处理的周期及过程,投资者收益的兑付等等。
总而言之,确定一只收益率12%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除了要看收益率背后的风险以外,我们还要关注信托产品类型及信托公司的实力。信托类型直接关系到这一大类产品的风险趋势,而信托公司的实力则关系到出现风险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此,购买信托产品不要仅仅盯着产品的收益率,还要综合其他情况进行分析。记住一句话:当你盯着别人收益率的时候,别人在盯着你的本金。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信托与固收类产品的区别?
信托有固收也有浮收固收产品的发行机构很多,如银监会监管的信托公司发行的固收类信托产品,银监会监管的银行发行的固收产品,证监会监管的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证监会监管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固收型基金,工商局监管的基金公司发行的有限合伙产品即将被银监会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发行的p2p等等!
农业信托在中国有没有前途?
回答的同学们!请看明白问题再回答!
农业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金融模式,在互联网火热的今天已成为农业金融的趋势,资本农业不可的一部分。
什么是农业信托
农业信托在为
委托人
获取收益
的基础上,构建募集资金
的平台,再将资金以信托贷款
和增发股权的方式运用在农业领域中,这种融资
的方式称为农业信托,它实现了信托业务
由商业领域向农业领域拓展的创新之举。
农业信托的优势
酋先,农业信托融资的时间快,只需要在
信托公司
推出新产品公告并发行产品之后,便可以立即获得融资;
其次,农业信托针对“三农”领域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其操作要求门槛低、操作手续也较为简单;
再次,信托资金的
使用成本
和收益均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农业信托产品被投资者
认购的速度也十分的快;
最后,
信托融资
的方法多样,可选择和组合的类型较多,能够有效的控制融资的风险,譬如:发行债券
、进行股权投资
及组合型融资等。
农业信托的融资模式
根据信托和农业融资主体在业务上的关联性,可以将农业信托融资模式划分为
直接融资模式
和间接融资模式量大类。
1.农业信托直接融资模式
信托机构
和农业融资的需求者直接接触的模式称为直接融资模式,根据融资需求者的特点和农业融资项目的具体特征,综合考虑农业融资的政策等方面,可将直接融资方式划分为五个类别:受益权出让型信托、农业产业信托投资基金、农业债券类信托、农业股权类信托和农业贷款类信托。受益权出让型信托是指将财产信托
产出的权益作为信托,委托人将拥有的可以获得稳定现金流的财产收益权从整体财产中取出,将其设置为权利类信托产品
进行出售,以获取资金。这种模式弥补了农业领域一些收益权不能作为担保而获得银行贷款的缺陷,比如:某农业县域,为了获取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未来几年的粮食收益权作为信托产品进行融资。而农业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机构发起并设立的,由地方政府、担保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
参与的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中,市场投资者以非公开认购农业信托投资基金单位或者其他收益权份额为主要融资方式。农业产业基金管理者将募集到的资金继续以股权
、贷款和收益权转让
等方式,将资金投资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
等项目中,并在未来一段时间获得快速增值的收益。
农业债券信托是通过
农业经营主体
和地方政府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一些债权票据,委托信托公司处理,达到盘活资产流动目的的一种融资模式;农业股权信托涉及到社会募集
的信托资金,以及这些资金在农业产业中的投资和收益等,信托机构将行使股东的权利,参与农业项目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监管,并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确保信托到期后,能够获得令投资者满意的收益;农业贷款信托是信托公司受融资需求者的委托,在进行农业项目考察之后,设立相关的农业贷款信托产品,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再以贷款的形式发放给资金需求者
,融资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模式。现阶段,为了降低风险,信托公司往往将多个优质的农业中小企业或者合作社捆绑在一起,相互支撑,共同募集资金,同时投放。
2.农业信托间接融资模式
信托公司不直接与农业融资主体建立业务关系,而是通过农业金融组织等机构建立间接的融资关系,bk,tlD通过
农村信用合作社
或者农村商业银行
等机构。这种涉及到政府、信托机构、小额贷款公司
和农业融资主体的融资模式,均称为农业信托间接融资模式。信托间接的融资模式有三种主要的存在形式。第一类,政府、信托、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融资主体;第二类,信托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社、粮食信托;第三类,信托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社、农村集体固定资产信托。第一类,政府牵头的融资模式,体现了政府对农业信托的支持和参与。第二类是以农民资金互助社和粮食信托为抵押或者担保物的一种融资模式,一般是为个体农户提供小额的贷款。第三类,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等的信托,譬如以荒山、鱼塘、林场等为抵押,对农民集体企业提供贷款等的融资模式。这些信托融资模式,充分展示了信托业务在农业经济发展
中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极有效的拓宽了农业领域的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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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托,超小额信托产品和信托小额能超50个上限都是怎么操作的?
超小额信托是不合法的。按照普遍规定,信托投资起点在100万。目前资管新规对起点进行了分类,但是最低的固收产品起点也在30万。
所以超小额的信托是一些机构把投资起点进行拆分,不合法。前几年有家叫信托100的公司,因为拆分信托产品降低投资起点被银监会出处罚。
信托50个投资者上限一般通过发行多期产品和tot结构来实现。
发行多期是指发行1号、2号等多个信托计划,同时投向相同或者类似标的。
Tot是指成立多个信托计划,投向一个信托计划(母信托),由母信托归集资金后对外投资。
信托的大小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这个不用计算。依据规模来配比的。
按照《信托法》规定,一个信托计划最多只能由50个小额。
规模/50=配比
2亿/50=400万(300万的大额+100万的小额)1大一小
5亿/50=1000万(300万的3个大额+100万的小额)3大一小
同理。都可以算出来
的信托公司理财产品可以买吗?
前言
要判断一个信托产品是否可以买,我们不仅仅看收益,还应该看这样的收益所要承受的风险。即使收益再高,如果最后碰上违约,那信托产品的收益率不但没法实现,还有可能折损本金,那这个收益即使再高也对投资者没有意义。
因此,题主说的年回报12%的信托产品是否可以买,在我看来至少要关注三个方面。第一,资管新规对信托产品收益率的影响?第二,信托产品的类型,是否属于违约高发的产品类型?第三,信托公司的实力,若出现风险事件,是否具备强大的风险化解能力?若这三个方面都能得出肯定的答复,那这个信托产品就可以买。任何一个方面如果不符合,那我们就得三思而后行了,毕竟这涉及到我们本金的安全。
资管新规打破了信托的刚性兑付,信托产品收益率持续下降
2018年推出的资管新规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应该是意义深远的,因为这个新规明确提出要打破刚性兑付,这对曾经保本保收益的信托业来说无疑是一记重拳。传统信托贷款类业务通过在资金端向投资者约定预期收益,在资产端投向含有各种保证、担保措施的标的,以承担风险为代价获取息差,这一操作模式使得信托业过去得意迅速发展,成为管理规模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机构。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发布,随着资管新规的持续深化实施,信托产品的成立规模也明显随之出现了回调,从2018年的4月开始有一个明显的下降。信托产品的类型也开始由原来的被动通道类业务,开始逐渐转变只主动管理类业务,比如财富管理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股权投资业务等,这些业务将会成为未来信托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那除了规模有所影响,资管新规对信托行业影响最大的其实就是收益率。因为打破刚兑,其实就是打破对风险定价的扭曲。明明是高风险的业务,通过兜底却实现了低风险,甚至是零风险。这其实并不代表风险的消除,而是信托公司承担了风险,相当于风险都堆积到了信托公司身上。一旦经济进入下行区间,企业的违约率上升,这个风险足以摧毁产生摧枯拉朽的威力,这就是监管机构要推行资管新规的根本原因。
那资管新规以后,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又出现了一个怎样的趋势呢?那就是高收益的产品开始进一步萎缩,整体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2019年以前,资管新规的影响开始蔓延以前,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在8.2%左右。进入2019年,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从年初的的8.2%开始一路下滑,截止2019年的4季度,平均年化收益率已经去到7.9%左右的水平。这意味着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开始回归市场。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对比一下12%的信托产品收益率,那我们就要打个大大的问号了。
根据用益信托上一周的统计数据显示,信托产品的三大类型的平均收益率分别为:工商企业信托(8.87%)、房地产信托(7.96%)、基础产业信托(7.92%)。对比12%的信托收益率,那我们就不得不更加小心了。产品的类型、投向、期限、担保措施等等都应该进行重点分析,毕竟这么高的产品收益率肯定对应着更高的风险定价,这是我们从收益率这个数据得到的信号。
信托产品违约率快速上升,关注信托产品的类型
除了要关注信托产品收益率给我们的提醒以外,另外信托产品的类型也是我们不可忽视的重点。就以房地产信托为例。
在中央确定“房住不炒”的基调以前,房地产信托那可是市场的香馍馍,大家都是抢着要的。一个是房地产产品收益率高,二房地产市场价格一直再涨,就算违约那也有地作为抵押,安全系数很高。
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不断深入,房地产市场的局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分化,三四线城市出现了明显的放缓,加上融资渠道的收紧,很多前期扩张过快,摊子铺的太大的区域性房地产商开始出现了经营恶化的情形。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也收到了窗口指导,要求限制房地产的信托规模。因此房地产信托的的成立规模和产品收益率都曾一度出现断崖式的下跌。
因此,信托产品的类型,对于我们判断信托产品的风险也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信托资金的使用方向,我们可以将信托产品分位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其中融资类就是我们接触最多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金融集合、工商企业、基础产业三大类信托产品,这里我们就用融资类信托所对应的三种产品类型进行举例。之所以要关注不同的信托产品类型,是因为因为不同类型的信托产品可能会带来不一样的风险特征,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2018年到2019年3季度,信托风险资产的分布进行深入了解。
在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影响下,叠加房地产调控的逐步深化,加之严监管、强监管的政策引导,信托资产风险率从2018年1季度开始一路走高,信托资产风险率从2018年的1季度末的0.75%上升到了2019年3季度末的2.27%。其中风险项目数量飙升至1305个,环比增长了18.64%;风险项目规模大幅增加至4611.36亿元,环比增加32.72%。
根据2019年信托风险事件的统计分析,目前工商企业和房地产信托这两类都需要投资者额外注意,前者是信托风险项目的重灾区,如很多上市公司和大型民企都在2018年和2019年都出现了逾期甚至是违约的情况,如信、凯迪、中弘、海航、乐视等大型企业。因此,工商企业类的信托要重点关注基础产业类信托则需要关注企业的资信情况、经营情况等等。房地产信托则受政策的影响较大,投资者要规避区域性的中小房地产商以及三四线城市开发项目。
最后一类就是基础产业类信托产品,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开始加大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今年,中央已经明确会加大在5G、特高压、人工智能等新基建的投入,这对于基础产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近1个月来,基础产业信托的规模出现了明显的上升。但是投资者还是要区别对待。有限选择地方具有持续发展能力,也就是由财政收入能力和产业支撑的主体,避免基金投入占比过高,财政实力较弱的地方政府平台。
因此,信托产品的类型是除了收益率以外,我们第二个必须关注的重点,这代表着政策的方向,代表着产业的方向,我们必须清楚这里面所蕴含的风险才能避开这里面的雷区。
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风险处置能力至关重要
最后,投资者还应该关注发行信托产品的主体——信托公司的实力。这里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另一个就是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能力。
1、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和大股东资本实力的证书
2010年,银监会(现银保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且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因此,一家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就是衡量一个信托公司实力最简单粗暴的证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净资本=净资产/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uploads/title/20231204/656dcda40431f.jpg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从上面的公式我们可以得知,要提高净资本,信托公司只有三个渠道:提高盈利水平、增加注册资本以及降低风险扣除项,其中增加注册资本就是最快速、最有利的渠道。截止2019年中,68家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考。
排名前7名的信托公司,注册资本都超过100亿,其中最高的是重庆信托,注册资本150亿;然后是平安信托,注册资本130亿;接着是中融信托,注册资本120亿。这些巨无霸能有如此资本实力最主要还是得益于背后的大股东,毕竟增加注册资本都是要股东掏出真金白银的,没几把刷子,根本支撑不起信托公司的发展。所以注册资本的大小不仅代表了信托公司的实力,也间接反映了信托公司大股东的实力。从这个角度说,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就是信托公司及其大股东资本实力的一本证书。
2、风险处置能力——信托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
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恶化,以及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加之融资环境的收紧,信托产品的风险项目及风险资产规模开始出现了明显的上升。就好比银行的坏账率,在经济下行周期中,坏账率必然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飙涨,信托公司作为一个连接实体的金融机构也不例外。
无论是风险项目个数还是风险项目的规模在2015年开始就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出现了加速上扬。虽然信托公司对于每个信托项目都有一定的担保措施,都有一定的资产抵押或者第三方担保,但是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有个过程的,而且还受资产相关市场情况的影响。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寻找第三方接盘或者通过项目重整进行综合处理,这时候就是考验一家信托公司风险处置能力的时候了。
一般而言,股东背景更强、综合实力突出的信托公司在这方面就会更有优势,在方案制定和执行、资源调配、关系协调等各个方面都会比实力弱、股东背景一般的信托公司会更出色。因此,投资者需要在关注信托产品本身的情况以外,关注信托公司对历史上出现信托风险事件的整体处理情况,如处理的周期及过程,投资者收益的兑付等等。
总而言之,确定一只收益率12%的信托产品是否值得购买,除了要看收益率背后的风险以外,我们还要关注信托产品类型及信托公司的实力。信托类型直接关系到这一大类产品的风险趋势,而信托公司的实力则关系到出现风险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此,购买信托产品不要仅仅盯着产品的收益率,还要综合其他情况进行分析。记住一句话:当你盯着别人收益率的时候,别人在盯着你的本金。
以上就是个人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信托与固收类产品的区别?
信托有固收也有浮收固收产品的发行机构很多,如银监会监管的信托公司发行的固收类信托产品,银监会监管的银行发行的固收产品,证监会监管的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证监会监管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固收型基金,工商局监管的基金公司发行的有限合伙产品即将被银监会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发行的p2p等等!
农业信托在中国有没有前途?
回答的同学们!请看明白问题再回答!
农业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金融模式,在互联网火热的今天已成为农业金融的趋势,资本农业不可的一部分。
什么是农业信托
农业信托在为
委托人
获取
收益
的基础上,构建募集
资金
的平台,再将资金以
信托贷款
和增发股权的方式运用在农业领域中,这种
融资
的方式称为农业信托,它实现了
信托业务
由商业领域向农业领域拓展的创新之举。
农业信托的优势
酋先,农业信托融资的时间快,只需要在
信托公司
推出新产品公告并发行产品之后,便可以立即获得融资;
其次,农业信托针对“三农”领域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其操作要求门槛低、操作手续也较为简单;
再次,信托资金的
使用成本
和收益均处于较高的水平,因此,农业信托产品被
投资者
认购的速度也十分的快;
最后,
信托融资
的方法多样,可选择和组合的类型较多,能够有效的控制融资的风险,譬如:
发行债券
、进行
股权投资
及组合型融资等。
农业信托的融资模式
根据信托和农业融资主体在业务上的关联性,可以将农业信托融资模式划分为
直接融资模式
和间接融资模式量大类。
1.农业信托直接融资模式
信托机构
和农业融资的需求者直接接触的模式称为直接融资模式,根据融资需求者的特点和农业融资项目的具体特征,综合考虑农业融资的政策等方面,可将直接融资方式划分为五个类别:受益权出让型信托、农业产业信托投资基金、农业债券类信托、农业股权类信托和农业贷款类信托。受益权出让型信托是指将
财产信托
产出的权益作为信托,委托人将拥有的可以获得稳定现金流的财产收益权从整体财产中取出,将其设置为权利类
信托产品
进行出售,以获取资金。这种模式弥补了农业领域一些收益权不能作为担保而获得银行贷款的缺陷,比如:某农业县域,为了获取资金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未来几年的粮食收益权作为信托产品进行融资。而农业信托投资基金是由信托机构发起并设立的,由地方政府、担保部门银行等
金融机构
参与的
融资模式
,这种融资模式中,市场投资者以非公开认购农业信托投资基金单位或者其他收益权份额为主要融资方式。农业产业基金管理者将募集到的资金继续以
股权
、贷款和
收益权转让
等方式,将资金投资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或者高成长型的
中小企业
等项目中,并在未来一段时间获得快速增值的收益。
农业债券信托是通过
农业经营主体
和地方政府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一些债权票据,委托信托公司处理,达到盘活资产流动目的的一种融资模式;农业股权信托涉及到
社会募集
的信托资金,以及这些资金在农业产业中的投资和收益等,信托机构将行使股东的权利,参与农业项目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监管,并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确保信托到期后,能够获得令投资者满意的收益;农业贷款信托是信托公司受融资需求者的委托,在进行农业项目考察之后,设立相关的农业贷款信托产品,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再以贷款的形式发放给
资金需求者
,融资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的一种融资模式。现阶段,为了降低风险,信托公司往往将多个优质的农业中小企业或者合作社捆绑在一起,相互支撑,共同募集资金,同时投放。
2.农业信托间接融资模式
信托公司不直接与农业融资主体建立业务关系,而是通过农业金融组织等机构建立间接的融资关系,bk,tlD通过
农村信用合作社
或者
农村商业银行
等机构。这种涉及到政府、信托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
和农业融资主体的融资模式,均称为农业信托间接融资模式。信托间接的融资模式有三种主要的存在形式。第一类,政府、信托、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融资主体;第二类,信托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社、粮食信托;第三类,信托机构、农民资金互助社、农村集体固定资产信托。第一类,政府牵头的融资模式,体现了政府对农业信托的支持和参与。第二类是以农民资金互助社和粮食信托为抵押或者担保物的一种融资模式,一般是为个体农户提供小额的贷款。第三类,涉及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等的信托,譬如以荒山、鱼塘、林场等为抵押,对农民集体企业提供贷款等的融资模式。这些信托融资模式,充分展示了信托业务在
农业经济发展
中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极有效的拓宽了农业领域的
融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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